近日,看到一條舊的新聞,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淶源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當地農民畢志新故意殺人案。法庭上,畢志新及其律師稱,畢志新是在得知妻子被同村的冀鵬強姦後,因事件一直未得到解決而不滿,才最終動刀殺死了冀鵬。
庭後,記者曾多處走訪,試圖弄清當初曾秀被強姦事件的解決過程。淶源縣公安局稱,曾對此案發出《起訴意見書》,已向檢察院報批捕,但未獲批准;而淶源縣檢察院則表示,沒有接到該案的批捕申請。
據檢察機關指控,35歲的畢志新獲知妻子曾秀被同村的冀鵬強姦後,對該事一直沒得到解決而不滿。2015年2月5日23時許,畢志新攜鐮刀、菜刀前往冀鵬家復仇。在冀鵬家附近,畢志新與冀鵬相遇,兩人發生廝打。畢志新持鐮刀砍擊冀鵬頭、面、頸部及四肢數刀,後又持菜刀砍擊冀鵬頭、頸部數刀,致冀鵬死亡。經法醫鑑定,冀鵬符合失血性休剋死亡。
河北淶源縣「辱妻殺人案」始末細節:畢志新終審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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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便裝、戴著戒具的畢志新情緒還算平靜,他對指控的基本事實沒有異議。檢察機關在法庭上出示了畢志新的供述、證人證言、現場勘查筆錄、物證等10餘組證據,並建議法庭以故意殺人罪追究畢志新的刑事責任。稱當地警方偵辦存在瀆職;畢志新的妻子曾秀(化名)為其委託了北京市慕公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昌松出庭應訴。
劉昌松在法庭上為畢志新作了罪輕和從輕處罰的辯護。他認為,畢志新是基於自己老婆遭受被害人冀鵬多次強姦之嚴重侮辱,且報案後警方又一直藉口證據不足不予查處,上訪回來又被拘留,其受辱心理長久得不到排遣,進而走向自己找冀鵬了斷之路引發了本案,屬於典型的義憤殺人,成立刑法第232規定的「情節較輕」應當在3至10年量刑的故意殺人;畢志新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害人存在嚴重過錯,據此可減輕被告人的責任;被告人一貫表現良好,此是初犯,認罪悔罪態度好,都是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此外,劉昌松還提出,淶源警方在查處畢志新妻子被冀鵬強姦一案中,存在嚴重失職,是引發本案的重要因素。他稱,畢志新夫妻對冀鵬強姦案報警後,警方對冀鵬採取拘留後不該放人時放人了,該報批捕時不報批捕,對冀鵬名為監視居住,實際上既不監也不視,放任自流,夫婦倆進京上訪反映警方瀆職回來反被關押,從而激化矛盾。因此,警方對該案的發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被冀鵬強姦的曾秀梅說她想了很多,絕望、無助和不解縈繞在心頭,對她而言,這樣的結果完全不能接受和理解,「強姦我的人只關了一個星期,我們去要說法,卻被關了10天。」我認為;狀告無門有冤無處申的情況下,受害人可以自行執法懲罰罪犯。畢志新是由於老婆被人多次強姦,報案後得不到當地政法機關的查處,去北京上訪回來又被拘留,是在狀告無門有冤無處申的情況下,自行執法,懲罰罪犯,屬正當殺人。希望法院判畢志新無罪,並追究當地政法機關的責任,有此判決後,以後犯罪分子就不敢肆無忌憚,政法機關也不敢不作為。
任何刑事案件都並非孤立的事件,司法機關不僅要關注案件本身的事實,還要注意分析案件發生的深層原因。張扣扣是在殺母兇手得不到法律應當的制裁,其父上訪幾年都無果之情況下殺了兇手,是符合天理國法人情的,司法機關應當儘快糾正對張扣扣的判決,才能震懾那些有錢有權有勢的犯罪分子。當人民無法得到法律的公正,自然法則就是最後的正義。有了張扣扣們,才能使權貴們不敢肆無忌憚地胡作非為,權貴們不敢胡作非為,社會也就自然安定,也只有這樣才能體現司法的公平正義。
司法公正對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來說,都是一場雙贏遊戲。司法公正,犧牲掉的只是少數權勢人物,而贏得勝利的則是整個政權。「得民心者得天下」這是千古不變的鐵律,黨一定要知道,任何人傷害老百姓的利權就是等於傷害黨的政權之邏輯。黨要加強對司法機關的全面領導,對不公正的裁決應當儘快糾正,更不能讓司法機關獨立辦案變成獨立王國,肆無忌憚地違法執法貪贓枉法。中國的司法決不能脫離黨的領導,對違法執法貪贓枉法的司法人員必須嚴懲不貸,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再完美的法律體系也不能天然構成法治實踐。實際的法治體系是在司法實踐中形成的。脫離了「政治性」的約束,如果不顧實際的社會階級結構和時代特點,抽象地推行所謂「司法獨立」、「法官中立」和律師的「獨立性」,法律從業者的廉潔自律和司法公正就越難以保證,甚至是明目張胆的腐敗行為也往往無法追究。法律監督、司法審查等監督機制再完善,也難以杜絕檢察官起訴罪名的選擇權、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和律師的辯護行為依照自由市場上待價而沽的原則,演變成金錢和國家暴力的公開、合法勾兌。文藝作品是現實社會矛盾和時代精神的反映,從《楊三姐告狀》到《我不是潘金蓮》再到《嘉年華》,離開了「權力」保證的任何權利,都不過是一張一戳就破的廢紙。
堅決制止藉口司法工作的專業性,用所謂防止「輿論幹預司法」為名,弱化人民群眾的監督權,因勢利導建設與拓寬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人民參與司法的渠道。與其任無組織的事實上的公眾參與司法存在,任其容易影響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甚至產生某些人操縱輿論損害司法公正甚至衝擊我國社會主義司法體制甚至整個法治體系的流弊。不如對人民群眾的民主參與熱情因勢利導,以人民陪審員制度和公開審判中的旁聽制度為依託加強人民群眾的司法參與。邀請新聞媒體參與旁聽,在黨的領導下、人民群眾監督下,公開透明遴選人民陪審員,用好管好人民陪審員。
過去幾十年來,美國發生多起白人警察暴力執法導致黑人死亡事件,並引發大規模抗議遊行和社會騷亂,而涉案警察往往被判無罪或免於起訴。2009年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路澤恩縣曝出醜聞,兩名法官關閉政府少年監獄,與人合夥成立私人少年監獄,收受數百萬美元賄賂,將幾千名少年輕罪重判入獄以保證其私人監獄獲利。說到底,現實生活中,所謂的依據法官的「良心」來行使司法權的 「司法獨立」、「法官中立」和律師的「獨立性」等制度設計,實際上只不過是在不威脅資本主義基本秩序的前提下,對法庭這種國家暴力的競價購買,不過是資產階級壟斷法律資源和國家權力,以金錢為後盾欺壓人民群眾的遮羞布。
脫離了「政治性」的司法實踐活動,必然使社會主義的法治原則落空,特別是使共產黨的領導、人民主體地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落空。會導致花得起錢的人輕易獲得金牌律師團隊耐心細緻地區分怎樣的性器官接觸只是「蹭一蹭」而絕不同於「插入」,而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農家女剛一發聲就被威脅侄女輩正要參加中考而不要「把事情做得太絕」卻得不到及時足夠的法律保護,14歲女童和猥瑣「乾爸爸」的性行為也會被千方百計解釋成情侶之間的「自願」行為。因此,必須在司法實踐中貫徹「人民司法為人民」的無產階級政治原則。
第一,司法機關要同時從質量和普惠性兩方面同時入手改善供給。法官要在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前提下,明確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所侵犯的社會主義社會關係」這一重大原則,在嚴格依據法律的基礎上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權,充分考慮審判的社會影響。
第二,對於審判中發現的法律明顯滯後的情況,要及時向法律檢察機關和行使立法權的國家權力機關,向黨的政法領導機關進行反映,以推動立法機關通過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
第三,為了確保司法公正和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及人民司法的統一,對群眾的疑惑要及時依據法律進行溝通,但不建議法官直接就法律本身存在的問題向社會公眾進行解釋,法官個人向社會公眾發表自身對個別法律條文的褒貶判斷或暗示的行為,更應當嚴格禁止。
第四,要站在堅持司法制度的社會主義性質的高度,依法重新明確律師的「國家法律工作者」性質,按照忠於法律、忠於人民、忠於委託人的順序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律師職業道德和從業規範,決不允許社會主義律師蛻變成剝削階級豢養的「挑詞架訟」,不管是非曲直和社會後果的「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訟棍」,要讓律師真正充當司法公平和社會公序良俗的守護神,而不能墮落為法律自由市場上權勢者的公共打手。
第五,要充分考慮不同社會階層在市場中獲得優質法律服務的不平等性,將法律服務自由市場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建立黨領導下的國家法律服務市場並使之成為法律服務的主體,儘快把基本法律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範圍,逐漸實現基本法律服務供給的均等化。
第六,將黨的領導和司法公正有機結合起來。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律師等法律工作者依法獨立開展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黨的任何一級組織和任何領導人不得幹涉具體案件審理。同時以黨對政法工作的全面領導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確保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杜絕實踐中各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行為,保證法律從業人員自覺按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辦事,做到帶頭守法、模範守法。
總而言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建設,離不開對無產階級政治的堅持。法律服務的首要目的是維護社會主義制度下的社會公平和法律的嚴肅性,市場是實現法律服務目的的工具,而不能成為目的本身。目前,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設中的一股邪氣不是司法政治化,而恰恰是放棄政治、不講政治。脫離了政治,司法無非是權勢階級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地位和統治權力的在另一個場所的擴張,必然是金錢和權力的勾結,必然掉入金錢操縱,只不過是更方便權勢階層僱傭打手、顛覆黑白壟斷而已。
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在立法和司法兩個方面同時全面落實「政治性」要求,明確並逐步實現司法資源和公共產品性質,同時以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有序參與司法來保證司法資源獲取的平等性和司法活動的人民性。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遏制司法腐敗,不斷改善人民群眾同國家政法機關的關係,才能避免民間暴力和私力救濟重新具備社會合法性從而使得法治建設的成果毀於一旦。才能真正將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統一于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北京法健諮詢服務中心陳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