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在市場監管過程中,基層一線執法同事,認真履行執法相關工作,而在相關工作中,案卷製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我們特意找了一份山西同事整理的相關要點給予大家參考,也歡迎大家留言各抒己見進行補充。
01
材料複製件由證據提供人標明「經核對與原件無誤」,註明出證日期、證據出處並籤字或蓋章。
02
當事人有委託行為,應提供委託書,委託事項應明確。
03
現場筆錄最後一行文書下加上「以下空白」字樣。(如在「現場情況」最後一行文字後有空白)。
04
適用法律法規:特別法有規定適用特別法,新法有規定適用新法,下位法與上位法有衝突適用上位法。
05
引用法律依據應具體明確到條、款、項,引用依據內容應準確、完整。
06
按規定期限立案。(《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
07
採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應開具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財物清單。(期限見《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二款、三十二條,情況緊急,需要當場採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的,執法人員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並補辦批准手續。對於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應當在七日內採取措施)。
08
封存的物品應當加封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的封條和留存封存物品的照片。
09
當事人當場進行口頭陳述、申辯的,現場筆錄要如實記載當事人陳述、申辯的情況;如當事人在現場檢查時不提出陳述、申辯的,應當記載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的情況。
10
應給當事人留足三個工作日陳述申辯、申請聽證。
11
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理由及處罰種類、幅度如果與告知書不一致,應有書面材料說明合法合理改變原因。
12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七日內送達當事人。
13
投訴、申訴、舉報等案源材料,調查終結報告及批件、核審意見、聽證報告、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記錄等不宜公開的材料應裝入副卷。
14
案卷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劃分保管期限。
某某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
行政處罰案件案卷裝訂規範
1、 案卷封面
1. 案件名稱:當事人姓名(名稱)+違法行為+案;對於案件終止調查、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立案調查後移送司法機關等處理決定,按照「當事人姓名(名稱)+涉嫌+違法行為+案」的方式表述;
2. 行政處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發文字號填寫。對於案件終止調查、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立案調查後移送司法機關等處理決定,不填寫此項內容;
3. 辦案單位:填寫負責承辦案件的機構名稱全稱;
4. 保管期限:永久或者30年;一般程序永久,簡易程序30年。
5. 歸檔號:由8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前4位為案件辦理當年的年份號,後4位為結案案件的流水號,自0001號開始,一案一號,依次編寫,案件跨年度辦結的,前4位使用案件辦理當年年份號,後4位按當年結案案件流水號排序,如20200001。
2、 正卷材料
1. 正卷目錄表:文號:如某某市監執隊罰字[2020]1號。文件名稱:如行政處罰決定書。日期:如2020/5/11。頁號:如1-3。(寫明在整個案卷中的起止頁號,空白頁不編寫頁號。頁號應逐頁編制,宜分別標註在文件正面右上角或背面左上角的空白位置);
2. 立案審批表;
3. 行政處罰決定書及送達回證;
4. 對當事人制發的其他法律文書及送達回證:A、實施強制措施決定書;B、詢問通知書;C、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D、延期/分期繳納罰款通知書;E、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5. 證據材料:A、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人詢問筆錄及其提供的與案情相關的陳述、申辯材料。(被詢問人不是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人的,不需告知其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以及申請迴避的權利);B、當事人主體資格證照;C、現場筆錄;D、責令改正通知書;
6. 聽證筆錄;
7. 財務處理單據:A、罰沒款收據;B、涉案物品處理記錄;
8. 其他有關材料:A、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B、案件移送函;C、檢測/檢驗/檢疫/鑑定委託書;D、當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延期/分期繳納罰款通知書]。
3、 副卷材料
1. 副卷目錄表;
2. 案件來源登記表;
3. 投訴、舉報等案源材料;
4. 指定管轄通知書;
5. 涉嫌犯罪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6. 案件調查終結報告;
7. 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審批];
8. 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或者《行政處理決定審批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審批];
9. 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延長行政強制措施期限審批];
10. 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解除行政強制措施審批];
11. 行政處理決定審批表[行政處罰決定審批];
12. 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延期/分期繳納罰款審批];
13. 案件審核表;
14. 聽證報告;
15. 協助調查函;
16. 結案審批表;
17. 其他有關材料。
4、 頁碼編寫
正副卷序號分別從1開始,頁號應逐頁編制,分別標註在文件正面右上角或背面左上角的空白位置。(文書正反面有文字的反面應該編寫號碼,反面無文字的不編號。)
來源:產品可靠性報告
發布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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