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說法】婚前患重大疾病未如實告知的,可撤銷婚姻

2020-12-27 澎湃新聞

【法典說法】婚前患重大疾病未如實告知的,可撤銷婚姻

2020-12-25 17:2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是民事權利保護的宣言書,堪稱我們「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生活密不可分。

今天我們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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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是關於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前告知義務的規定,是本次《民法典》相較於現行《婚姻法》的新增條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隨著科技進步和現代醫學的發展,不宜結婚的疾病範圍已經逐漸縮小,法律亦不宜再強制對患有重大疾病的當事人自願締結婚姻的效力給予否定性評價,故本次《民法典》刪除了關於患有特定疾病禁止結婚的規定。但是婚姻自由的本質是當事人作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的意思表示應是無瑕疵的,是建立在雙方彼此互相信任的基礎上的,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對於另一方來說,可能影響到其作出結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完整。《民法典》此規定,既是保障另一方當事人知情權,保護當事人婚姻自由,亦可抑制騙婚等道德風險的存在。

原標題:《【法典說法】婚前患重大疾病未如實告知的,可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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