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首席記者 王樹天)「辭去小學老師的工作,花了15萬元想當空乘,雖然面試過了,但一年半上不了崗,錢也退不回來。」2020年12月30日,市民小段向記者反映。小段曾是呼和浩特市一所小學的教師,2019年9月11日在北京參加了海航旗下的天津航空組織的面試。為了幫助小段當上空姐,小段的母親董女士先後花了15萬元,小段通過了初試、複試和終審三個環節,但航空公司遲遲不組織體檢和培訓,小段的空姐夢時至今日也沒有實現,收錢的人也不願意把錢退還回來。
提起為女兒花錢找工作的事兒,董女士有些哽咽的說:「我是個單親媽媽,拉扯孩子長大不容易,錢都是借的。現在工作沒解決,要錢也不給,都怪當時太著急,不懂這個行業。本來靠孩子自己也能找個不錯的工作。」陪董女士接受記者採訪的還有市民王先生,他是幫助董女士「辦事」的中間人。
王先生給記者出示了他給辦事人崔莎莎的轉帳記錄,從轉帳記錄可以看出,2019年9月2日~24日,王先生分別用微信、支付寶、銀行卡先後向崔莎莎轉帳15萬元。通過王先生的聊天記錄可以看出,崔莎莎在和王先生的溝通中說:「要是市面上10萬元左右(安排空乘工作)都是假的,14(萬元)我的價格都下不來,這樣,我能再給便宜5000」「能接受的話就能走,不能的話就看別家吧......我自己的關係,我和海航的面試官直接聯繫。而且從我這走,你交錢什麼的我全部都可以提供公司資質和合同。」2019年10月9日9時32分,崔莎莎給王先生發微信稱:「你安頓一下段某某,讓他(她)去體檢、包括去了培訓籤完(千萬)別提花錢的事情,現在查的超級嚴,讓他(她)和同學們也籤完(千萬)別提他(她)花錢這個事情,就當時(當是)自己面試進來的,誰也別和說,說了萬一舉報了就完了。」當時王先生回復「這個不會」。崔莎莎又強調一遍:「嗯,你在(再)安頓他(她)一遍,一舉報證據確鑿就直接回家,錢就白花了。」
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和董女士和小段是朋友,為了幫助小段找一個像樣的工作,他經人介紹聯繫上了崔莎莎。崔莎莎當時自稱可以「直接和海航的面試官聯繫」,「14萬元都下不來」,「可以提供公司資質籤合同承諾」,於是就相信了崔莎莎的話,給她轉了15萬元。
「也不知道是不是花錢起了作用,小段9月11日上午在北京通過了初試,下午通過了複試,9月24日在西安通過了終審。但後來,航空公司一年半也不組織體檢和培訓,我們在海航內部打聽了一下,這個工作夠嗆能上了。小段辭了工作等待當空姐,一等就是一年半。我們找崔莎莎退錢,她卻說小段通過終審事情就算辦完了,錢退不了。」王先生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撥通了王先生提供的崔莎莎的電話號碼,她目前在包頭市東河區開設一家藝考機構,對於王先生給她轉款15萬元的事,崔莎莎表示承認。但她也提出:「我和中間人(王先生)有聊天記錄,15萬元是面試包過的錢,我可沒承諾可以上崗,如果體檢不合格也是要另加錢的。航空公司之所以不組織體檢和培訓,是為了遵守國家民航局的疫情防控要求,這個錢也不是我一個人收的,我交給了我兼職的內蒙古優職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對於聊天記錄中可以和海航面試官直接聯繫的事,崔莎莎表示:「我承認肯定是做了工作的,不然的話以她(小段)的資質,她自己面試了很多航空公司,都沒過,才找的我。老百姓花錢找工作這個事吧,就不能站在法律角度去想。」對於此事如何解決,崔莎莎表示:「錢不是我一個人收了,肯定需要小段、王先生、我,還有內蒙古優職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四方一起商量。」
記者隨來到了位於包頭市青山區友誼大街當代生態大廈的內蒙古優職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說明來意後,一位男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老闆不在,並提出查看記者的記者證。記者表示,查看證件可以提供,但查看完要接受採訪,這位工作人員將記者推出門外,關上了門。
隨後,記者與內蒙古優職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屈福全取得聯繫,屈先生告訴記者:「第一,崔莎莎把錢交到我這了,我承認這個事情。但這個費用沒有直接交到我這,而是交給我的前員工崔莎莎,她已經在2018年離職了。第二,小段已經通過了天津航空的面試,現在因為疫情原因沒有參加體檢,天津航空方面也明確回復,通知體檢的話小段肯定在列。小段交的15萬元是培訓費,培訓從面試前到結束,持續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把錢交給誰,應該和誰對接,我只對崔莎莎負責。我們承諾初試、複試、終審通過,這個錢就管到這,其他就不管了。」
對於此事如何解決,屈先生表示:四方可以坐下來談,如果2021年12月31日前,航空公司沒有通知上班,我們可以承擔這個費用。
對於屈先生的說法,小段、董女士和王先生方面表示不認可,他們交錢的目的是為了上崗當空乘,既然事情辦不了,錢應該退回來。對於屈先生培訓費的說法,王先生說:「小段一天培訓也沒參加過,他這15萬元的天價培訓費是從哪來的?」崔莎莎的說法也佐證,小段並沒有參加內蒙古優職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組織的培訓。對於屈先生2021年12月31日前上崗的說法,小段、董女士和王先生也不認可,王先生說:「2020年就說12月底前上崗,拖了一年又一年,孩子這輩子就毀了。」
1月13日,記者來到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檢察院設立的12309檢察服務中心反映了上述情況,接待員馬女士表示,雖然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但不是任何環節都能監督。如果小段一方認為對方構成侵佔罪、詐騙罪乃至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等罪名的話,需要向公安部門報案或者到監察部門舉報。從民事角度來看,涉及不當得利返還、民事欺詐、合同撤銷等問題,需要拿著證據去法院起訴。在此,還是要以小段的事例告訴廣大老百姓,花錢找工作既違反法律也不靠譜,要加強警惕,不要輕信投錢,以免對您的財產產生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