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5月10日傍晚,美國密西西比州新奧伯尼市郊一片人跡罕至的森林,一聲槍響打破了沉寂。中彈的是被全美通緝的綁架槍擊要犯亞當·梅耶斯,遭到警方突擊小組圍捕時,他用一把9毫米口徑手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被他綁架的兩個小女孩在附近的草地上被發現,她們十分驚恐疲憊,但無大礙。而此次距離這名亡命徒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納入「十大通緝犯」榜單僅有一天時間。
亡命徒上榜一天後身亡
現年35歲的梅耶斯被控兩項一級謀殺和四項特別重大綁架罪。他涉嫌於4月27日在田納西州殺死一名31歲的女子和她14歲的女兒,並綁架了該女子的兩名小女兒。被警方定為重要嫌疑人後,梅耶斯就不知所蹤,由於他身負命案在逃,手中可能還掌握有兩條人命,FBI於5月9日正式宣布其為「十大通緝犯」之一,對其進行全國範圍的通緝,並懸賞7.1萬美金。
梅耶斯自殺身亡後,再打開FBI官方網站的「十大通緝犯」榜單主頁面,梅耶斯的頭像下方已經註明了醒目的幾個字「已死亡」。梅耶斯上榜時,替換的是已在去年6月落網的波士頓黑幫老大「白佬」巴爾傑。這是短短兩個月內,「十大通緝犯」榜單中名單兩次更換。
2011年5月1日,策劃發動「9·11」恐怖襲擊案的「基地」組織頭目本·拉丹在巴基斯坦被美國特種部隊擊斃,近1年後,FBI宣布,將本·拉丹從FBI「十大通緝犯」榜單中除名,並以30歲的前私立學校教師、涉嫌拍攝兒童色情照片的埃裡克·賈斯丁·託特取而代之。
榜單出爐經過層層「選拔」
1949年,美國舉行了一次公開的「打擊嚴重犯罪討論會」,在會上,時任FBI局長約翰·胡佛和美國合眾國際社總編威廉姆·金賽·哈特金森進行了一次饒有興趣的深入討論,即如何最有效地通緝和逮捕那些「最難捕捉的重要嫌犯」,兩人在討論中達成共識,認為應以FBI的名義發布一份「重要通緝犯榜單」,並通過各主要傳媒廣為傳播,從而使得全社會遍布監督、尋找通緝犯的耳目,令追捕這些大案要犯的工作變得更容易,更有社會基礎。
轉年的3月14日,第一份「FBI重要通緝犯榜單」形成並向媒體和公眾散布,這份榜單上共有10人,都是當時公認最危險、最神秘、最難找到的重要通緝犯。其實這些通緝犯中不少早就在通緝行列,當時聯邦調查局習慣將逃犯名單寫在一個記錄本上,第一頁共寫10人,都是「大人物」。早在1949年2月7日,《華盛頓每日新聞》就披露過這個記錄本,並稱之為「FBI的十大通緝犯名單」,50年後只不過將這種名單公開化、正式化了。
自此後,「十大通緝犯」成了約定俗成的慣例,在絕大多數時候,這份榜單上的名字都是10個,甚至「FBI十大通緝犯」最終取代「重要通緝犯榜單」,成為這份榜單的通用名稱。儘管如此,事實上這份榜單的「上榜」標準是「對社會構成巨大、特別危險」,因此偶爾「十大通緝犯」榜單上會有11個名字。
十大通緝犯榜單的發布權,歸屬於FBI下屬的刑事調查部(CID),而這些上榜者的「脫穎而出」,需「過五關斬六將」,經過一番複雜、縝密的篩選。按程序,FBI下屬56個辦公室都有權利和義務提出自己的「推薦人選」,這份名單將經過CID的審查,由FBI下屬公共事務辦公室向總部提交建議,FBI總監親自批准,再交由CID正式發布。這個過程冗長繁瑣,經常會出現通緝犯早已落網,其大名卻仍遲遲不見從榜單上摘下「讓賢」的怪現象,前文提到,拉丹死後1年才下榜,原因正在於此。
上榜通緝犯絕大部分落網
十大通緝犯榜單通常會在媒體上發布,並長期持續地張貼在各種公共場合,如郵局和大超市的公告欄,就是FBI最喜歡張貼這份榜單的地方。可以肯定的是,這種做法的收效是很大的。
據FBI自己的資料,自1950年至今,「有幸」上榜的通緝犯共計495人,其中落網465人,被剔除6人,在逃僅24人。在落網的465人中,有153人系公眾幫助下抓獲,還有數目不詳的通緝犯因懼怕榜單的社會效應而被迫自首,或在情緒緊張下露出馬腳而被捕。
第一份FBI重要通緝犯榜單上排名「編號1」的通緝犯,是慣犯託馬斯·詹姆斯·霍頓,此人曾因搶劫列車上郵件被定罪,兩次被抓又兩次越獄,並在最後一次脫逃後槍殺了妻子和兩名兄弟。
一位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的讀者在看到報紙上轉載的榜單後,偶然發現霍頓行蹤,即刻報告給FBI,根據這一線索,美國警方在1951年6月23日在俄勒岡州比弗頓將他抓捕歸案。
拉丹並非「前FBI頭號通緝犯」
FBI十大通緝犯排行榜從誕生至今已歷大半個世紀,期間改變很多,如自1991年起,FBI沿用很久的手寫記錄本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電腦輸入;早期逃犯統計編號多有重複,被抓獲的逃犯,其編號有時會被用於新的上榜者,如今則是編號和通緝犯一一對應,即便抓獲,編號也從此不再使用,甚至此前重複的編號也被重新整理,並賦予不重複的流水號。
如果某名嫌犯上榜60年仍未被抓獲,他很可能會在一番繁瑣手續後被「摘牌」,理由是他要麼已經去世,要麼不足以再構成對社會的威脅。迄今因這一原因被「摘牌」的通緝犯共有6名:編號14的弗雷德裡克·J·特魯託、編號36的詹姆斯·艾迪·迪格斯、編號78的大衛·丹尼爾·基岡、編號97的尤金·弗朗西斯·紐曼、編號107的安傑洛·路易吉·佩羅、編號112的埃德溫·桑福德·加裡森。下一個有望因「60年大限」期滿而「摘牌」的,是1965年起上榜的約翰·威廉·克魯澤,他將在2015年1月7日「滿限」——前提是在此之前不被抓獲。
和許多人所想像的不一樣,恐怖頭目登上這份榜單的並不多,他們大多被列入另一份專門的「FBI恐怖危險分子榜單」。這是因為FBI十大通緝犯榜單所羅列的,是對美國社會構成最大危險的罪犯,正因如此,看似不過是個「倒騰毛片的」託特居然可以堂皇上榜,和本·拉丹同列,因為在FBI看來,摧殘未成年人,毒害美國社會,其危險性不亞於製造「9·11」大案。在北美,戀童癖、製作和傳播未成年人參與的色情音像製品,是很嚴重的罪行,美國、加拿大等對此的打擊不遺餘力,重視和投入程度絕不亞於反毒。
據 《 參考消息 》 報導
本 · 拉丹資料圖
(來源: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