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酷爵士是怎麼回事?
自一九四零年代Bebop問市以來,爵士樂的主流,一度往流行的反方向發展,雖然有人驚豔,但一般消費群眾以及許多從業人員,並跟不上他的速度,他的高度,以及他的複雜。
在那樣的時代裡,有一個年輕人叫邁爾斯‧戴維斯(Miles Davis),我們姑且稱他為小麥(嗯,我知道有人稱他老麥,但這個時候他應該還是小麥)。這小麥出身其實還不錯,家裡有點錢,自幼也有栽培,學了點音樂,被老爸送到紐約的朱莉雅(Juilliard)音樂學院進修。
大學生,各位多少也是知道的,出了家門,到了都會,總之是一個五光十色,年輕真好。
沒多久,他就沉淪(亦或是提升?)了。他不再去學校上學,轉而每天往五十二街(當時爵士樂酒吧集中的一級戰區)報到,不幾時,找到了差事,交了些朋友,從個音樂學院的新鮮人,變成個現場實戰的爵士樂手。對了,他是吹小號(Trumpet)的。
恐怕也是技藝不錯,一起上班的長輩小號手"昏炫"葛萊斯彼(Dizzy Gillespie),將他引介給老友菜鳥帕克(Charlie "Yardbird" Parker),就這樣,他變成了帕克的室友兼同事,一起生活,一起吸毒,一起搞bebop。
小麥與帕克不同,他的成長經歷沒有那麼多苦悶,他的學藝經歷也算正規,他不是通過音樂要發洩些什麼,現在看,他恐怕更想來個大冒險,當個大明星。
沒幾年,從四四年在紐約落腳,四九年他就已經想與Bebop分手。是他吹不快吹不高嗎?是他發現bebop其實(當時的)市場不大嗎?是他其實無法與一種音樂長相左右嗎?總之,他不想玩了。
在小麥還在搞bebop的時候,有一個由法國號手克勞德‧尚席爾(Claude Thornhill)領團的白人樂團,這團裡的音樂家除了團長克勞德之外,編曲好手吉爾‧伊文斯(Gil Evans)以及李‧康尼茲(Lee Konitz)的音樂也都算是有創意。四零年代初,他們比較像個搖擺樂團,因二次世界大戰而中斷了幾年,戰後復出時,他們不拘泥於搖擺不搖擺,勇於吸收新知,也將新興的Bebop發展出的許多做法帶進他們的樂曲,但他們的音樂比起Bebop,旋律清楚一點,速度慢一點,一般而言,悅耳一點。這種比較慢的Bebop,當時,還沒有個名稱。
四九年,小麥想要與Bebop分手時,找上了他們。於是,他們有了個實驗性質的合作,大約是這個樂團的班底如李·康尼茲(Lee Konitz),比爾·巴伯(Bill Barber),傑利·摩利根(Gerry Mulligan)等人,加上小麥,組成了個九重奏,由吉爾·伊文斯主導概念與編曲,錄製一張唱片,名為《酷的誕生(The Birth of the Cool)》。
發行了,賣錢了,各位,有個新玩意兒好聽啊,叫做酷來的。
之後的發展,就亂了。首先,這批參與了《酷的誕生》的樂手之後各自領導些樂團續繼發展類似的理念,這些錄音,都以酷的名義發行。另一方面,因為酷的市場好像比Bebop大,所以有一些並不似Bebop般尖銳的演出,管你什麼淵源做法,都被冠以酷的名義發行。又一方面,一些在美國西岸發展的樂團或樂手演出,他們的演出也不似Bebop尖銳,因為地緣關係,還有個名義叫做「西岸爵士」,有人說西岸爵士就是酷,也有人說不是。
就這樣,為了賣唱片,有關係沒關係相同不相同,都急著要跟酷掛勾,演變到後來,即使同樣貼著酷的標籤,很多音樂聽起來差別卻很大。這麼發著發著,酷,即使好像沒個清楚的定義與面貌,他還是變成了一個類目,一個派別,座落在爵士樂的歷史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