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不可謂是不熱鬧,光是#周揚青#的長文就炸出來一堆熱搜:#羅志祥人設# #化妝師# #黑眼圈# #極限挑戰# #如何判斷渣男# 到最後乾脆連好友#潘瑋柏#都「光榮上榜」
事情越鬧越大,導致上熱搜榜的難度也變成地獄模式,誰也沒有想到在這個節骨眼上,正逢「寒冬」的球鞋居然登上了榜單!也不知道和鞋頭羅志祥有沒有關...
簡單講述一下事情的經過:
主人公小偉買到一雙限量球鞋,價格為3.65w。3個月過後,他決定將球鞋打理打理,便將球鞋送到一家鞋店,收費35元。
可是三天之後,當小偉去取鞋的時候,發現自己重金買來的寶貝兩個鞋面上有不同程度的磨損
並且被鞋店自行更改了非原裝鞋面!這哪能忍?於是小偉要求店家原價賠償!
店家當然不願意,也不相信一雙球鞋能這麼貴,於是拒絕賠償。然後他們就鬧到了法院...
可以看出這一雙是元年的OW x AJ1,以43碼的價格為例,其在球鞋交易平臺上依舊有著32000元的高價
洗鞋店認為可以賠償,不過既然要賠償,就應該按球鞋的出廠價1399元進行賠償,至于小偉花的這麼多錢
完全是因為球鞋市場炒鞋,價格虛高導致的;不過考慮到他花這麼多錢,店家還願意在此基礎上,再補償1000元!
也就是2399元,與出廠價比,小偉還賺了1000元!
鞋圈的諸位都知道,這球鞋的價格就代表了其自身的價值,對於大部分情況來說,多少錢買的就賠人家多少錢,這是天經地義
如果真的按照洗鞋店的說辭進行賠償那是毫無道理可言的,但是在事情沒有徹底解決之前,誰都怕萬一。
終於今天,法院宣布:案涉球鞋價格不能根據出廠價進行定價,其實際價值應包含升值空間價值,且升值空間佔據了主要部分
洗鞋店擅自更換了球鞋的鞋面導致球鞋價值基本全損,經過一系列的考慮,決定認定球鞋價格的60%即2.19萬元作為原告損失!
事已至此,問題得以圓滿解決。小偉收穫賠償,店家長了記性,可是沒想到一些網友知道結果反而坐不住了
一雙鞋30000元?花35元清洗,感覺像是碰瓷的!
雖然加了三個表情保命,表示只是嘲諷;但是這1.2萬個點讚可不一定都是這個意思
合著貴的東西就必須花高價保養嗎?評論區一位朋友說的很好:幾十萬的車不也就花幾十塊錢洗車嗎?
況且該鞋店在洗壞鞋面後並未通知客人,反而擅自更換鞋面;就像洗車洗壞了後視鏡,結果沒打招呼就換了塊非原裝的玻璃,換誰誰樂意?
也有網友說,你這麼貴的鞋送去也沒和人打聲招呼,如果人家知道這麼貴可能就會更好的給你維護。
按照常理講,一般的鞋送去洗我們也不會說價格,除非特別貴的鞋;比如這雙30000的鞋是我的,我可能會跟他們說一聲洗的時候小心點
雖然小偉沒說,但這並不是人家的義務,而且這並不代表洗鞋店自己不能進行詢問。
可以假設洗鞋店是上了年歲的人開的,小本經營,誠誠懇懇,對於這麼貴重或者流行的鞋一無所知,但是洗壞就是洗壞了,責任是逃不了的。
還不如吸取教訓以後洗鞋前都和顧客確認一遍價格。
這件案子宣判後一部分朋友表示「店家太冤」,一部分朋友表示「球鞋炒的太厲害」唯獨沒多少人覺得「小偉太冤」
好端端送去洗鞋,雖然最後獲賠了2w多,但實際還是虧了10000,究其原因還是覺得「弱者就需要同情」,能拿出30000人民幣買鞋還自穿的,怎麼也不會是窮人吧。
但是誰的錢都不是風颳來的,雖然常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但是主動承擔責任這可不是能力大的責任,也不是能力小的企圖推諉的藉口。
錯了就該賠,誰也不例外,社會沒有同情心,今天逃避了責任,下次一定就會有人來教育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