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面對棚戶區改造、重點項目開發、老舊小區管理等引發的基層矛盾糾紛多樣化、複雜化的局面,圍繞「富強和美泰山區」整體布局,以「強化基層基礎提升、突出改革創新引領」為主線,大膽改革、勇於突破,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方法途徑,創新建立由區政法委牽頭的社會矛盾化解三級「雙周聯席會議」制度,整合資源、形成合力,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諧因素,有效防範社會重大風險,各類複雜疑難矛盾糾紛得到高效化解。
搭建矛盾化解平臺
泰山區是泰安市的主城區,棚戶區改造、老舊小區管理、重點項目開發、涉軍維穩等引發的矛盾大量增加,且涉及面廣、問題多樣化的複雜矛盾和疑難信訪案件佔比日漸增多,靠傳統「背靠背」式調處成本高、效率低,有些案件久調不下,成為「骨頭案」「釘子案」。
「搭建三級『雙周聯席會議』制度,是有效破解『疑難雜症』的重要平臺。」泰山區司法局局長張力介紹說,創新建立由政法委牽頭的三級「雙周聯席會議」制度,區級「雙周聯席會議」按照「1+N+1」模式,由政法委牽頭,公、檢、法、司、信訪等部門參與,針對每個街道鎮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提交、研判、交辦、處結的程序,兩周召開一次,著重解決重大疑難矛盾糾紛;街道鎮「雙周聯席聯調會議」由黨(工)委副書記牽頭,綜治、信訪、法庭、檢察室、派出所、司法所、民政辦、法律服務所及相關部門參加,兩周召開一次,重點解決本轄區重點矛盾糾紛;社區村「雙周議事會」由支部書記牽頭,調委會成員和網格調解員參加,兩周召開一次,排查轄區內苗頭性矛盾糾紛,做好及時調處化解工作,搭建起了區、街道鎮、社區村三級化解矛盾的工作平臺。
「雙周聯席會議」聚焦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聚焦集中化解涉法涉訴信訪積案,主動回應群眾訴求,最大限度地減少涉法涉訴存量,控制增量;二是聚焦協助研判分析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風險和疑難問題;三是聚焦分析研判個別長期損害公共利益,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的遺留問題;四是聚焦街道鎮提出要求幫助解決的難點問題;五是聚焦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問題的預測預警預防。
泰山區依託雙周聯席會議,不斷完善屬地與政法機關互幫互促工作機制,推動政法工作重心下移、工作下移、力量前移,促進各類社會矛盾小事不出社區村、大事不出街道鎮,重大疑難複雜問題在區內得到依法化解和穩控。自2017年成立雙周聯席會議以來,會議已召開70次,分析研究300餘個問題,徹底處結98起歷史遺留問題,各類群體性問題得到有效穩控。
健全矛盾化解機制
為實現 「小事不出社區村、大事不出街道鎮、矛盾不上交」的目標,泰山區通過不斷的探索與實踐,逐步完善三級「雙周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
整個工作流程共分六步。一是問題提交。街道鎮(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千方百計地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對切實需要政法機關協調解決的涉法重大矛盾和重大問題,提前一周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是分析研判。聯席會議辦公室對街道鎮(部門)提交的問題材料,進行匯總登記,按照辦理程序將材料分發轉交至各政法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並明確一名班子成員牽頭提前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問題處置建議和方案,並及時與問題提報單位和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對接。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情況後,提出會議方案,籌備召開會議。
三是部門會商。區分兩個層面召開會議,研究問題:對涉及範圍廣,情況複雜,可能對全區社會穩定造成重大影響的問題,在區級層面召開會議,街道鎮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對涉及範圍小,相對集中的個性問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人員到街道鎮(部門)現場辦公。
四是落實交辦。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會議確定的事項交辦各有關單位。各單位一周內報告進展情況及處理結果。
五是跟蹤解決。聯席會辦公室負責議定事項的跟蹤問效,對一次不能處理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必要時再次召開聯席會議進行研究,直至問題妥善解決。
六是及時處結。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辦結完畢後,問題提交單位及時形成結案報告,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為以後處理類似問題提供遵循。
落實矛盾化解措施
泰山區始終堅持「息訴罷訪、事要解決」這一導向,堅持分類施策,靈活運用司法介入、救助幫扶、依法打擊等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
首先是集中化解。充分發揮「雙周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作用和政法部門的主體承辦作用,量化任務、掛圖作戰,切實形成工作合力,成功化解了上訪達17年、在全國信訪系統掛了號的夏某某房屋糾紛和有重大社會隱患的宋某案件、榮某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其次是幫扶救助。通過入戶走訪等方式,對生活確實有實際困難的信訪戶開展司法救助,在一定範圍內解決了部分上訪、信訪案件,緩解了政法各部門的信訪壓力。先後支出司法救助資金30餘萬元,有效化解了社會遺留問題。
再次是律師法工參與。每次召開聯席會議,區司法局均派律師、法律工作者參與,運用專業知識、發揮法律工作者公信力優勢,從法律專業的角度為聯席會解決信訪問題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條文、適用範圍、案例解讀、潛在風險等信息,有效提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質量及群眾滿意度。
最後是依法處理。制定《泰山區治理非正常上訪工作暫行辦法》,為依法打擊非訪活動提供遵循。對信訪活動中的一般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對進京非正常上訪的當事人,由居住地公安機關進行教育訓誡;對不聽勸阻,連續多次進京非正常上訪的,根據情節予以依法處理;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非法上訪牟利的,組織、策劃、煽動聚集上訪的,堅決依法予以打擊,有效維護了社會秩序。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曹儒峰 通訊員 劉德磊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