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向昕 嚴詩菱 杜世超
林舟的文章從大學校園內的情況講起。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們在新學期開始前的迎新營中,高年級的學生通常會講鬼故事嚇唬新生。大多數學生起碼知道兩到三個,甚至更多的鬼故事。在香港和臺灣,鬼通常出沒於小學和中學,學校歷史越久,鬼魂越多。其中一些女學生因為害怕鬼,而不敢一個人去廁所,或者避免使用最後一間。這些都展現了自發性青年文化的端倪。雖然這些故事可能是謠傳,但許多學生相信在鬼故事的背後存在一定的事實性。「鬼魂信仰」在香港比美國重要的原因在於,多數人容易承認他們十分害怕鬼。調查問卷也顯示了比起風水和氣功,學生更願意相信鬼的存在。
儘管鬼故事還不是日常談話中一個慣常的話題,但林舟認為既然大多數學生都知道很多鬼故事,而且鬼故事也通過學生的日常生活被分享和傳播,那麼學生將是一個研究現代鬼故事超自然現象的好的例子。在這裡,他列舉了一個傳播範圍廣的鬼故事:牛尾湯。大致講的是一個女學生和一個男學生的故事。
女生住在男生的樓上,女生經常為男生煲湯。有一天,他們約定倆人在考試期間不要碰面,但女生還是繼續從窗子遞湯給男生。之後,男生發現女孩已經死了,但每天晚上湯還是像往常一樣從窗子遞進來。 這個故事有多種版本。據說發生在不同的寢室、有不同種類的湯,有些人認為還有紅豆湯。但不論如何湯的種類如何,幾乎都是愛的象徵。因為紅豆又被稱為「相思豆」,牛尾湯是陰莖的象徵。這種解釋看起來可能有些牽強附會,而且被學生們反對,但這種解釋在一些書籍中得到證明:牛尾湯對男性有滋補作用。女朋友為男友烹飪這種湯表明他們的關係向性接觸邁進。因此,在以上的故事中,牛尾湯是一個關鍵的象徵,說明了倆人之間的愛情關係。
此外,湯是香港家庭生活的重要象徵,有時會隱藏性的含義。例如,「去飲湯」代表會情人,「飲第一口湯」代表與處女發生性關係。因此,故事中女學生煲牛尾湯給男學生,說明倆人之間存在性關係。和大多數道德傳說與鬼故事裡一樣,不守規矩者會有因果報應。故事裡女學生死亡是對她打破規矩——在婚前發生性行為的懲罰。這個關於牛尾湯的「鬼」故事通常是在新生周的時候由學長講給新生聽的,而且會以新生住的那棟樓為故事的原型,其所指就是新生對於性要保有謹慎的態度,這和香港當地的教育觀念是吻合的。
在香港,父母通常會嚴厲反對身為學生的孩子談戀愛或者約會,因為這可能會分散注意力,影響學業。所以,大多故事讀起來是對約會危險後果的證明,有些故事中自殺的行為也來自於對愛情的過度憂慮。因此,這些故事反映了學生的學習責任與性、約會興趣間的張力。主要還是反映了性的興趣與成為好學生之間的矛盾。明白這個主題有利於理解很多表面難以明白的鬼故事。
作者提到,有些讀者認為故事中的鬼並不是真實存在,而是傳說。這種觀點被社會的解釋所加強,即認為鬼來自於社會的和心理的壓力。同時有些人指出這些鬼故事是真實存在的,並試圖通過故事去發現鬼魂潛在的非文化的自然本質(Emmons,1982)。有一系列的中文書籍也認為鬼是真實的,並將其歸之於風水(Daoyijushi,2001a,b)。這些故事裡的鬼和《聊齋志異》裡的鬼非常相像,即代表了一些被壓抑的恐懼。這些解釋對於作者探討超自然現象的本質有著借鑑作用。
那麼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去審視自然和超自然間的邊界呢?「超自然現象」由於學者們對自然世界和精神領域之間區別的研究變得越來越重要。當物質世界的範圍逐漸得到擴展時,從前那些只能被佔卜預言的現象如今幾乎都可以得到自然科學的解釋。
Webster’s ninth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 (1990)對「超自然現象」給出了兩個相關但相互獨立的意義:第一種,「超自然」指的是「那些可觀察到的領域之外的存在」,尤其是與精神領域相關的存在;第二種,指出「超出自然法則的任何東西」都屬於超自然現象。第二種往往包括第一張解釋,即包括所有不能被科學解釋的現象。在本文中,作者使用的是第二種「超自然」的定義,而自然的定義是「能夠被普通科學所理解的現象(作為與通靈學或者宗教相反的概念)」,自然的概念隨著文化的不同將有所差別。因此,一些被調查者認為是自然的東西,研究者可能認為屬於超自然領域。同樣的,研究者認為屬於自然的現象,被研究者可能覺得是超自然的。雖然Morton Klass認為超自然的概念應該被拋棄,因為在區分自然和超自然時可能會帶有族裔中心主義的傾向。但是林舟認為,只用被研究者使用的概念去寫民族志是不可能的,我們必須把本土的觀點翻譯成其他語言。 「超自然」可以被描繪為與精神有關的信仰。
對於任何一個概念進行準確定義是不可能的。在此,作者舉了一個例子,中國人常常認為自己沒有宗教信仰,他們認為佛教或者基督教這樣制度化的宗教才屬於「宗教」。但宗教這個詞是由「宗」與「教」二字組成的,即不僅包括祖宗崇拜,也包括教化。在臺灣,被調查者通常認為宗族崇拜屬於「傳統」,而不是「宗教」,但作者認為沒有人類學家會接受「傳統」不屬於「宗教」這一定義。
自然科學為我們所提供的工具-手段合理性和其控制程度,使得它的支配得以擴大,並產生了自然的/超自然的區分。超自然是重要的概念,讓我們能夠從不同的層面來分析問題,不再是機械的,而是社會性的,符號性地或者是特殊經驗性的。雖然在機械性、物質性層面上並非有效或顯著。而對於大學的鬼故事研究中,鬼故事是在文化層面上真實的。因為它們確實產生了影響:讓人產生恐懼,在黑暗中改變人的行為方式和慣例,並且給人們上了「道德課」。從自然的角度分析,可以暫且擱置這些鬼故事的超自然方面。而轉向超自然角度,又使得避免總是想抓「鬼」的錯誤。因為要是把鬼當作一個自然現象,那麼按照研究的邏輯,自然而然要去對「鬼」進行訪談。然而,超自然則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超自然」和「迷信」這些新詞,都是作為西方的科學部分進入中國的。而不同於「迷信」往往含有貶低的含義,「超自然」更加中性,甚至積極。這一概念的存在也使得對存在非幻想的超自然領域的推測成立。關於鬼是不是超自然的這一問題,看法也各不相同。超自然本身是一個錯綜複雜的概念。如果要使用這樣的概念,應該是基於其分析價值。而這樣就有了一個悖論:一方面我們要保留超自然概念,讓我們能夠從文化層面去對鬼進行發掘。而另外一方面,我們又要將將其視為自然的以便對其進行分析。許多人類學家認為重要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他們被相信。
雖然學生們對於鬼是自然還是超自然持有爭論,但是文章的分析角度上,可以說它是超自然的。因為涉及到靈魂,超越了自然法則。而且從超自然角度出發,可以將其視為文化產物予以闡釋,而非研究起物理性的表現形式。自然與超自然的邊界並非是任意的,而它也許會改變。然而需要明確的是,這個邊界的存在仍是重要的和有用的。
作者總結到,所有的概念都是文化層面上被定義的。而超自然的概念也是有助於我們去理解分析問題的。我們無法對超自然進行論證,雖然我們也許更傾向於去相信「自然」的事物。至於進行這些探討的意義,作者在最後一段中引用Morton Klass的書中的話:讓人們對自己的信仰更加不確定,並因此更加能夠包容其他的文化,而人類學的方法給人們提供了不同的角度去理解文化。
在《香港年輕人鬼故事中的超自然現象》中,作者對中國人的「宗教信仰」這一問題抱有疑問。在上文的文獻梗概中可以看到,中國人常常表示自己沒有宗教信仰,祖先崇拜是一種傳統,而作者認為「宗教信仰這個概念指的只是制度化的宗教嗎?傳統不是屬於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嗎?」這個問題在此可能得不到解答,但可以肯定的是,從中國古代到當今,宗教信仰與祖先崇拜對中國鬼故事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通過搜集和研究這些帶有宗教信仰和祖先崇拜色彩的中國鬼故事,對於回答文獻中作者的問題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人類學家華萊士(Wallace,1966)認為宗教是「通過調動一系列超自然力量的儀式,從而達到或者防止人類和自然狀態轉變的目的。」除此之外,社會學家彼特·伯格(Peter Berger)指出,宗教作為一個「共享信仰和儀式的文化系統,提供了一種終極目的和意義的感覺——創造神聖的、包羅萬象的和超自然的事實。」從以上學者的定義可以看出,宗教信仰與儀式密不可分。因此,下文中討論的宗教信仰對中國鬼故事的影響,主要指制度化的宗教,例如基督教、佛教等宗教的儀式對中國鬼故事所產生的影響。
宗教儀式對中國古代鬼故事的影響尤為明顯,特別是道教和佛教。佛教在西漢與東漢交替之時傳入中國,道教在東漢時產生。從此,兩教在競爭與融合之中共同影響了中國古代政治、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表現人民群眾的思想感情、理想願望,展示人民群眾的審美心理、藝術情趣」(祁連休,1992)的鬼故事自然不例外。
道教是中國本土宗教,吸收陰陽五行、墨子以及儒家的思想,是方先道和黃老道[1]合流的產物。道教的核心是長生不老之說,因此與「羽化成仙」相關的法術成為必不可少的儀式活動。道教盛行之時,民間鬼故事裡多出現道士利用法術將鬼神制服的情節。譬如流傳於山東無棣的《鬼孩》中,「一個有著仙風道骨的的道士來到王平家,說王平的弟弟是妖怪,王平的母親不指責道士胡說八道,道士只好把王平帶走教他治鬼的道士,幾年後,王平學成歸來,發現父母已被鬼吃了,全村籠罩著一個陰氣,於是他跑回師傅那兒,與師傅一起把鬼追到南山懲治了,最後又施法術救活了父母。」(伍紅玉,2000)從這個「鬼」故事可以發現,故事裡的鬼因為吃了人,破壞了規則,所以最後被道士所制服,得到了懲罰。這與《牛尾湯》背後隱含的中心思想相類似,即女學生和鬼都是因為違背了規範,從而得到了應得的因果報應。所以所謂的超自然故事和傳說背後所反應的是文化的規範與制約,與文化的價值取向密不可分。
除了法術儀式之外,完成儀式過程中所需要的道具也常常出現在中國古代的鬼故事之中。例如《殭屍美人》中道士用的桃木劍就是制服鬼神的重要神器。道教對鬼故事的影響還體現在了當代中國的電影界——香港「殭屍」電影。殭屍片相對於香港電影,就好像西部片相對於美國電影,歌舞片相對於印度電影一樣,已經成為了一種特有的文化符號。《殭屍先生》、《殭屍道長》等電影塑造的穿著道士袍,一手持桃木劍,一手握印符,嘴裡念著咒語,制服殭屍的道長林正英這一角色,已經深入人心。道教對於香港殭屍電影的情節設計產生了重要的影響。也同時反過來對於香港文化內核的形塑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佛教起源於印度,自漢代傳入中國以後逐漸向民間滲透。「佛教對中國民眾的影響,在民間故事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而鬼魅故事由於其自身特點的關係,接受佛教影響尤為迅速和明顯。」(祁連休,1999:302)佛教儀式指的是各種行法、規範和儀制,包括簡單念誦到各種儀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應觀念是佛教的重要規範和核心儀規。這位中國古代的鬼故事提供了很好的宗教背景。譬如流傳於湖北的《鬼王》中,「王小二偶然路遇鬼王,有了交情後,鬼王分別借給他一個鬼帽和三個銅錢,王小二因此發家致富。但王小二貪心不止,為富不仁,結果最後又復歸一貧如洗」(伍紅玉,2000)。還有流傳於浙江開化的《還債》,一個商人在水裡洗澡時,遇見一位提水的婦女。之後商人上岸發現金子不見了,認為是婦女所偷,其實是一個窮漢之為。於是商人和婦女吵到了閻王那裡,閻王翻了生死簿後,說:「商人、女人前世為夫妻,在洗澡處開一小住店,倆人品行不正,暗殺客人窮漢,強佔他的金子。商人、女人今世還債,陽數已盡,理所當然。」(文彥生,1991:358)這兩個古代的鬼故事都體現了因果報應的道理,與《殭屍美人》等故事有異曲同工之妙,是對佛教對於「貪」、「念」、「痴」、「慎」的戒嚴。但仔細看便可發現其中的差別,在受佛教儀式影響的鬼故事中,受到因果報應的往往是人,而鬼魂則扮演了一個中間角色,或給人施加報應,或揭示故事真相;而在受道教儀式影響的鬼故事中,鬼怪本身往往扮演了一個破壞規則的角色,並受到人類的懲治。兩者的差異也體現了我國古代鬼故事具有不同的風格的多樣化特點。以文化相對主義的角度來看,所謂的「鬼」故事內部也是存在不同類別的,我們對於亞文化的領悟與理解也是不能一概而論的。
祖先崇拜是具有普遍性的人類信仰的文化信仰,在中國尤為明顯。人類學意義上的祖先崇拜,「是指以相信已故的成員給某個集團的現有成員的生活帶來影響這一信仰為基礎的民俗信仰體系。某個群體活著的成員認為自己以及所屬集團的延續和繁榮有賴於祖先。」(色音,2012)其中,祭祖儀式是祖先崇拜的主要表現,演化成為了當今清明節等日子的祭拜活動。古典進化論代表人物泰勒(Tylor)和「社會達爾文主義之父」斯賓塞(H. Spencer)建立了早期的人類進化理論,他們推論原始人是從其所經歷的夢境中得出靈魂的概念,由於有靈魂不死的概念,所以向祖先贖罪成為了必要。所以說,祖先崇拜本來就是以鬼神的存在為基礎的。因此,許多鬼故事中都可以看到祖先崇拜的身影。
相對於宗教信仰來說,祖先崇拜對中國鬼故事的影響更加源遠流長,並延續至今。「龍脈」是上海家喻戶曉的一個靈異故事。上海市延安路高架與南北高架交接處有個龍的雕塑,當年造的時候打樁怎麼也打不下去。當時打了很多次,到沒幾米深的地方就打不下去了,有些還斷掉。後來請來高人,高僧說這個地方是上海的龍脈,即地下有條龍。高僧最後以自己的性命為代價鎮壓住了鞋龍,後來高架建好後,用浮雕在柱子上雕了盤龍作為封印。龍是中華民族文化裡的主要圖騰,漢族等大多數華人都稱自己為龍的傳人。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龍是作為比祖先更加古老的孕育者的形象出現在中國的故事當中的。所有,在中國鬼故事中,對龍的崇拜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就是對祖先崇拜的反映。從另一個側面,這故事與其他「鬼」故事極為不同的地方是它是現代化的,即不是傳統的超自然傳說,而是與現代化生活所緊密聯繫的。此外,這個故事流傳於上海,並且家喻戶曉,其背後投射出的是對經濟快速發展的擔憂以及對於未知改變的不信任感和不安全感。另一個映證就是,在城市發展相對成熟的今天,這個傳說已經很少被提及,人們的不安全感已經被快節奏的都市生活所取代,繼而產生了更多對消費主義的懷疑,如「人民幣鬼怪」的新傳說。(筆者之一生長於上海)
此時,由於崇拜者與祖先之間是親密的依賴關係,所以受祖先崇拜影響的中國鬼故事所反映出來的鬼與人之間的關係又不像受宗教儀式影響下的鬼故事那樣矛盾和對立,更多的是反映出祖先死後依然對人類後代盡職盡責、含辛茹苦的故事情節。由此可見,在不同的背景和影響因素下,中國鬼故事具有不同的特點(雖然大多故事堅持了一個因果報應的主題),日後也可進一步挖掘和對比分析其中的差異性。但在此不多贅述,下文就將結合筆者的經歷和借鑑林舟的視角,由學生接觸的巫蠱故事,對具體少數民族區域當地所特有的巫蠱故事進行探討。
林舟在文章中提到自然與超自然這種分化,一定程度上是源於自然科學確立的支配地位。而自然科學其實就確立了其自身的話語體系。超越了這個話語體系能夠支配範圍的,可以被稱為是超自然,巫蠱就可以被看作是具有超自然性質的事物。筆者之一是生長於湘西的苗族,成長環境中也經常會接觸到一些與巫蠱有關的信息,在此也將對自己與同學交流中所接觸到的「巫蠱」信息進行分析,並以自己的理解來對這樣具有超自然性質的現象背後的社會文化因素進行探究。
母親經常會告誡孩子們,走在街上或去苗寨的時候如果看到穿著傳統的苗族服飾的老年女子,那麼一定不要靠近她和盯著她的眼睛看,手要做出一個特定的防止被下蠱的手勢,並且儘快離開。而對此的解釋就是這些人其實是會放蠱的,而且專門挑小孩下手。 同學之間交談中,大家大部分認為蠱其實是一種毒氣聚集在體內,這種毒氣是通過飼養蠍子、蜈蚣等毒蟲獲得的,而且無法自己派遣。正是由於蠱的這一特質,必須要把給人帶來痛苦的傳給別人,不然就會自己痛苦不堪或危及生命。 一同學的遠親據說突然臥病不起,久治不愈。後來請來一個巫師看病,巫師說是由於有人下了巫術。於是帶著一伙人來到村口的大石頭下,眾人合力搬開石頭後,發現下面有一件病人的衣服。把衣服拿開後,沒過多久患者的病就自然而然的好了。在湘西這樣一個少數聚居地,接觸到類似的與巫蠱有關的信息還有很多。我們可以看到,這些現象確實有著超越科學以及人們常識的特徵。而這些特點其實我們可以通過對於文化和特有的環境進行理解。
和林舟的文章一樣需要明確的是,筆者接觸到這些有關巫蠱信息時的身份是一個學生。在學生接觸到的故事中,巫蠱往往是有一種令人恐懼的面貌的。學生們的理解中,巫蠱雖然神秘,但往往是會給人帶來病痛和痛苦的。學生們往往會興奮地談論但避免去接觸巫蠱,因為巫蠱的這一特性可能會帶來不幸甚至是死亡的恐懼。在面對很多難以被解釋的事情時,這些事情的原因可能就被歸結為是有巫術或者有人下蠱。而且這種痛苦可能具有不確定性,不管你是誰或者處在什麼樣的時空環境中,人們基本上很難解釋這些事情的原因是真正由於某些超自然力量,抑或僅僅是由於安慰劑效應。
但是,其實在一些對於巫蠱的考察中,巫蠱並非只是以害人的面貌出現的。在《阿贊德人的巫術、神諭和魔法》一書中,就有「好的魔法與妖術」的存在,巫術的治療左右其實也是一個重要特徵。而對於中國巫蠱的一些考察中,巫蠱其實也可能有一些溫情的面貌。(鄧啟耀,1999:2)
但是就像林舟文章裡面談及的,重要的不是故事本身,它們被人們相信。大學學生內心存在著矛盾,他們對異性的興趣與欲望,面臨的是家長不支持,敦促他們專心讀書。這種矛盾就會至少校園鬼故事產生和流傳。而在這些巫蠱的故事中,這其實也可能存在著這種機制。從一定程度上面達成了家長告訴孩子這些故事的目的,讓孩子能夠遠離這些就連他們本身都不確定的潛在「危險」,保護好自己。而其實對於接受著越來越漢化教育的孩子們,對於巫蠱其實是存有極大的興趣和好期待。當這些故事被學生們相信,其實會產生畏懼,因而孩子們會趨向於遠離這些可能為自己帶來傷害的巫師、放蠱的人。即使家長知道巫術也許有一些好的用處,但也傾向於不去有意告知孩子這個可能性。
這些巫蠱故事還有一個比較明顯的特點,就是具有苗族文化的烙印。首先是這些放蠱的人往往可能是穿著傳統苗族服裝的老年婦女。這裡值得關注的是,在地區漢化的趨勢之下,其實生活在湘西城鎮的人與苗寨的人是存在一定的區隔的。在這種情況下,原有的一些文化變得更加神秘和不可知;而且當他們在同一地點出現時,僅僅從外表、衣著上就很容易區分。在這種情況下,從小在縣城長大的孩子,對於這種衝擊的體會應該更加明顯。陌生的穿著傳統衣著的婦女帶來的陌生感和神秘感,使孩子們相信這種巫蠱也許是可能存在的——畢竟他們對於這群人基本沒有什麼了解。此外,湘西本身就是一個主要由土家族和苗族聚居的地方,但是這種巫蠱的故事主要是針對苗族。苗族本身就是一個巫祭活動時間長的民族,而且苗族大多數住在深山,相對保守、「封閉」,而苗民對於經常是篤信不疑的,這一點上也是由文化淵源的。那麼對於巫蠱的汙名實際上也有可能是以漢文化為核心的族裔中心主義視角下排他的產物。
而且我們在第三個故事可以看出,其中的一個關鍵是大石頭。對於苗族人來說,普遍有一種自然崇拜,「認為巨石、大樹是人的化身,具有人格意識。」(羅義群,1993)而在故事中,巨石仿佛確實具有某種「靈性」,並在巫術中發揮了特定的作用。我們可以看到這些與巫蠱有關的故事很多都是被刻上了民族的烙印的,而這其實也是基於了到底特有的民族文化背景。如果把這種崇尚自然的文化視為是超自然的,那麼對於自然的定義也就站不住腳了。
在林舟的文章裡,其中一部分是對於自然和超自然概念使用邊界的討論。他指出這個邊界是一個重要的、會變化的概念。其實在這些巫蠱的故事中,我們如果把他當作自然主義現象來開,可以發現其中出現了很多具體的事物和形象。但是我們卻無法用現有科學的話語體系對其進行分析。而將其視作為超自然現象,我們能夠更多去關注其背後的文化背景。這些巫蠱的故事是超自然的,而對付其辦法也只能經由超自然途徑。因而最後是巫術對付了巫術,而非在自然的科學話語體系下解決問題。正是由於超自然難以被論證,才讓我們從文化建構的角度進行分析更加理所當然。
同時,在這裡使用「超自然」這一概念的另一重要意義是,「超自然」這一相對於「迷信等更加中性的詞語,使得我們不再直接對巫蠱文化抱著一種完全摒棄的態度,而是用一種更加開放的心態去理解它是怎樣被建構起來的。畢竟我們所謂的「自然現象」與「超自然現象」的分界,不也是通過自然科學建構起來的嗎?所以「鬼」故事裡的「鬼」就是文化,鬼故事就是文化故事。
其實,對於自然和超自然的劃分本質上並沒有對文化產生判斷,只是不同文化似乎對於如何劃分存在著大相逕庭的觀念。且不論在不同文化中什麼是被成為超自然的,反觀什麼是被視為自然的,就可以聽到成千上萬種不同的回答。與部分人類學者觀點不同的是,本文並不反對「超自然」一詞的存在,因為對於超自然的理解實際上是很好的理解一個特定文化的稜鏡。但是對於「超自然」的理解絕不能建立在自有文化對於「自然」的理解之上,而應該置身該文化內去體會價值。文化之間是多元(源)的,文化內部也是多元(源)的。
此外,對於supernatural的理解,本文更支持的是「超自然」,而不是「迷信」,因為「迷信」帶有的是incorrect,misleading和confusing的理解,而對於什麼是「信」,以及如何對固有的「信」進行「迷」的機制是帶有強烈的族裔中心主義觀點的。反對「迷信」一詞的濫用是對於多元文化的尊重,超自然故事背後隱藏的是龐大的文化價值和文化思維,是具有歷史沉重感和現代性思考的極佳的人類學研究材料,也是可以用於對文化進行管窺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