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事人員還說跟交警打過招呼了,這種誹謗警察的事兒不追究嗎?」這是一位網友的聲音。這事兒還真得從北京這個地方說起。
8月31日上午,北京某4S店員工駕駛一輛無牌照機動車佔用非機動車道逆行,市民制止勸阻時還遭到對方辱罵。31日晚,北京交警發布通報稱,已對該名駕駛員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逆行、違法佔用非機動車道三項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元、駕駛證記15分的處罰,並對該店負責人進行約談。
網傳視頻中,男子承認了自己逆行的違法行為,並多次辱罵拍攝者並有動手之勢。其中一名4s員工稱,出來跟交警打過招呼了。
不難看出,交警的跟進也相當及時。在網上曝光後,交警很快就開展了調查工作,並在當天晚上發布了官方通報。
有通報有處罰這事兒好像就結束了。但真的如此嗎?小編認為還沒有!因為涉事男子「打過招呼」的說法深深刺痛了人們的心。若男子只是自我改變版本的為自己造勢,那麼相應通報中應該出現否定「打招呼」的聲音。
一位網友表示:「跟交警打過招呼了」這句話是真的假的呢?如果是真的是不是可以查一下涉事的交警?如果是假的算不算造謠污衊尋釁滋事呢?
退一步說,即使不算尋釁滋事,這算不算誹謗呢?一旦真的存在「打招呼」,很可能就有這見不得光的利益輸送。
再退一步說,這事兒交警部門處罰結束了,但廣汽豐田員工對算著勸阻者的辱罵和威脅難道不應該得到懲罰嗎?這個普通公民的行為難道不應該得到獎勵嗎?
如果這事兒由交警部門發現其違法行為,按如此處罰合理合情。但這位猖狂的4s店員工的事兒是被一位守法公民網上曝光的。若再如此處罰怎麼能體現公平公正的法律意義呢?誰為無辜被辱罵的正義市民討回公道呢?
再問一聲,交警的工作真的結束了嗎?
請看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
但官方通報中未出現「扣留機動車」的字樣。
一位網友產生了歪想: 作為4S店員工,整天和汽車打交道,這麼豪橫,知法犯法。4S店沒有關係敢這麼幹?
小編堅信法律會還被辱罵市民一個公道,@平安北京 也不會任誰都往警察叔叔身上潑髒水。不管4s店員工所說的真假,大眾心裡在期待著尚需下一個通報的「招呼」。希望這個通報能讓人看到有關部門回應質疑的聲音,更能聽到勸阻者歡快的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