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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熱播的國產律政劇《金牌律師》是以都市真實婚戀案例作為主線,通過劇中的離婚律師在法庭上唇槍舌戰地交鋒來吸引大家的眼球。小編每天處理著不同的離婚案件,看到《金牌律師》劇裡婚姻案件的跌宕起伏,離婚律師辦案的雷厲風行,小編不由地感同身受啊!但是電視劇終歸是電視劇,與現實還是相差甚遠。
帶大家回憶一下,《金牌律師》劇的第一單案件是蘇東律師的好朋友譚加一和他老婆沈佳眉的離婚案件。因為出軌而處於不利地位的譚加一,後來卻因為一份《忠誠協議》而將局勢扭轉乾坤,大家肯定心存疑慮:《忠誠協議》在現實的法庭上到底有沒有效力呢?下面由廣州婚姻律師陳蕊伶給大家說道說道:
所謂夫妻忠誠協議,是指雙方在婚前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訂立的,旨在保障婚姻關係的穩定,以經濟賠償為責任形式的協議,但有關夫妻忠誠協議的性質及效力問題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卻存在著極大的爭議。
一種觀點認為:《婚姻法》既規定了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同時也規定了夫妻可以就雙方各自所有及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約定。因此,忠誠協議的約定與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相吻合,這種協議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忠誠協議》的內容屬於道德約束的範疇,此類約定的履行和制裁都屬於道德的範疇,不是法律的問題,法院不應用法律的強制力來約束本應屬道德管轄的內容。
面對著法律的不明確、判決結果的多樣性,《忠誠協議》條款中每一字一句的設計就顯得十分重要了!那麼,如何使《忠誠協議》能夠發揮出最大的效力呢?廣州婚姻律師陳蕊伶給大家支幾招:
第一,應將不忠行為具體化。在起草忠誠協議時,應把夫妻一方出軌的情節細化,儘量做到具體可考核。
第二,不可將不忠行為的法律後果與人身權利相聯繫,如離婚自由權、人身自由權、孩子撫養權、探視權等。
第三,應將財產分配方式和賠償數額具體化、合理化。可將夫妻雙方的財產全部列明,並將分割方式具體化,最好是明確具體的賠償數額,而不應使用「淨身出戶」、「全部財產歸無過錯方」等一刀切方式。
第四,切勿在抓姦現場籤署。協議的籤署必須是雙方自願的,防範對方以受脅迫、威脅等理由撤銷協議。
《忠誠協議》體現了婚姻男女雙方平等的原則,說明了人們已經對自己在婚姻中的權益有了更深的認識,是一種進步;但是《忠誠協議》並不是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妙方良藥,無法對愛情購買終生保險,把握愛情應當珍惜身邊人,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