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安邦,重在基層。在奔向全面小康的道路上,社會治理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一直以來,中山市重視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形成「全民參與社會治理」「全民創無」等社會治理名片。「十四五」是我國由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向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邁進的關鍵時期,中山必須緊緊抓住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這個「牛鼻子」,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畫出高質量小康「最大同心圓」,實現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一、中山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的實踐創新
高質量小康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康,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是必然要求。中山市從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群團助推、社會協同、公眾參與體制著眼,建立了權責明晰、上下貫通的縱向治理架構;從完善治安防控體系、化解社會矛盾風險、加強公共安全保障等多方面著手;從政治引領、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強基、智治支撐方面入手,構建「五治共促」模式,推動社會治理方式現代化。2016年,被確定為「首批全國社會治理創新優秀城市」;2017年,第6次獲得「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市」榮譽稱號,第4次捧回全國政法綜治最高獎項「長安杯」,中山「智慧公安」項目獲2018年度中國十大社會治理創新獎。
(一)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全民參與社會治理體系
中山將「全民參與」作為全市的戰略部署,全面鋪開全民參與社會治理工作,著重抓好全民治安、全民創食安、全民修身等基礎較好的項目,挖掘「N」個新項目。
在全民治安方面。2012年以來,以「平安細胞」創建「全民治安」,成功建設了「平安鎮區」「平安村居」「平安醫院」「平安校園」「平安社區」「平安廠企」等19項「平安細胞」,成效顯著,呈現出「三降兩升」的可喜局面:越級上訪、群體性事件、刑事案件尤其是命案發案數逐年下降,群眾安全感和對平安建設的滿意度持續上升。
在全民創食安方面。建立「食安有隊伍、有平臺、有手段、有保障」的「四有」共治體系。包括建立了食品安全研究中心;開展了豐富的「食安衛士在身邊」科普進社區宣傳活動;建立起覆蓋全市的食品藥品安全社區巡查員隊伍;聘請食品安全專家、系統特邀監察員和志願者共同參與共治;利用微信和微博推送宣傳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及科學消費知識。
在全民修身方面。以「全民」為主體,以「修身」為內容,以「行動」為支點,通過修身學堂、修身活動、「中山好人」評選等載體,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注重社會協同,搭建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治理格局
引導異地商會參與社會治理。中山市工商聯在廣大會員企業中開展「社企共榮、和諧相伴」建設活動,推動企業參與中山經濟和文化建設,參與光彩事業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引入專業法律服務,構建覆蓋城鄉的法律援助受理服務網絡。培育公共法律服務產品,推廣「人社、公安、工會」三級矛盾化解機制,建立維穩專項小組,全市搭建起了「半小時法律服務圈」。各鎮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駐村律師進駐村居社區提供法律諮詢援助,力爭讓各類社會矛盾在法制框架下解決。
引入慈善組織力量,構建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人才的「三社聯動」機制。「三社聯動」博愛行動以社區黨組織牽頭,社區居委會、社區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依託社工,實現社工、義工、社區社會組織互相融合支持。
(三)引導資源下沉,建立健全「2+8+N」社區治理模式
建立健全「2+8+N」社區治理模式。進一步規範了社區、村居的公共服務,將服務對象從戶籍村民擴大到社區、轄區常住人口,社區服務範圍和水平進一步拓展。該模式入選全國社會治理創新最佳案例。
全面建設基層公共服務綜合平臺。在整合原有鎮區、村(社區)二級硬體設備、軟體系統、網絡資源的基礎上,建立了集「服務、管理、監督」三位一體的「一站式」公共服務平臺信息網絡,構建了「線上服務大廳」與「線下服務中心」無縫連接的鎮街級公共服務平臺載體。
多途徑提升社區建設水平。加大創建宜居社區的統籌和協調力度,提升社區功能,優化社區環境,強化社區管理等。加大宣揚鄰裡文化互融、互助;鼓勵社工站進村社;鼓勵村(社)民間社團登記成社會組織;推動本土非物質文化遺產社團化,促進社區文化建設。民生、東明兩個社區被評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範單位」。
(四)依託網格管理,形成「10+N」全民創無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繼「全民治安」後,中山市進一步推動社會治理方式創新,從「出了問題再打擊整治」的淺層「控亂式」管理,向「不讓問題發生」的深層「創無式」治理轉變,全面開展「全民創建10+N」系列行動,對社會問題進行源頭預防、徹底根治,最大限度擠壓違法犯罪空間,剷除違法犯罪土壤。「全民創無」行動實行網格化管理。該模式做出了具有中山特色的有益探索,實現了民意主導警務,達到了全民參與共建的轉變,全市違法犯罪發案量逐年大幅下降。在「全民創無」行動的推動下,中山市成功創建了「無醫鬧」「無三非」「無三害」(黃賭毒)、「全民參與創建無假藥」「無大災」「無傳銷」「無毒害」「無邪教」「無命案」「無刑案」等十個特色項目,各鎮區還探索推出「消防無大災城市」等「N」個創新項目,形成「10+N」全民創無新格局。
二、中山市開創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的策略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了「十四五」時期的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發展目標,要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在未來五年定百年的關鍵期,中山必須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上全面發力,畫出高質量小康最大「同心圓」。
(一)全面建立健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體系
1.治理理念現代化:構建上下結合的目標設置機制
健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結合的社會治理問題研判和目標設置機制。一方面,加強對國家、省、市的政策研究分析,通過政策分析、細化目標,分解任務等方式將每年的社會治理目標落實落細。另一方面,加強對中山本地社會治理問題的調查研究,通過研判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寧的突出問題,並將這些實際問題納入社會治理目標體系,真正構建以問題為導向的市域社會治理體系。
2.治理體系現代化:推進黨委領導與社會自治的有機結合
一是完善城鄉基層群眾自治機制,農村的重點在於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對村民自治的引導;城鎮的重點在於社區黨組織要加強對住宅小區業主自治的引導,通過構建黨組織領導下的社會自治體系,才能健全以群眾自治組織為主體、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新型社區治理體系。二是完善企事業單位自治機制,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工會等民主管理機制,發揮好維護職工權益、化解內部矛盾的作用。三是完善社會組織自治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為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提供空間,主動培育行業協會、商會等行業性社會組織,以及群眾生活服務類、公益類的社區社會組織,推動城鄉社會組織成為制度健全、運行規範、充滿活力的自治實體,讓社會組織的微治理釋放出大能量。
3.治理能力現代化:強化統籌謀劃能力與破解難題能力
一是進一步加強社會治理中的市級統籌協調能力。市級黨委政府既具有整合物質資源、文化資源、智力資源、信息資源等多種資源的優勢,能夠在化解多發社會治理問題、處理重大社會事件中發揮統領作用。二是實現市域統籌協調和基層多元機制的有機銜接。進一步構建群團改革、政府購買服務和基層多元主體協同治理的新機制和新載體,整合已有的基層黨建、基層執法和基層自治機制,統籌好政府服務、市場服務和社會服務的相關機制。
(二)以全科網格為抓手,全面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工作流程再造
1.優化網格頂層設計,實施基層社會治理「一張網」
實施「全科網格」後,明確實行基層社會治理「一張網」。網格分為兩大類,分別是按照屬地性原則劃分的村(社區)網格和按照行業性原則劃分的專屬網格,由相關部門統一進行劃分,所有涉及基層社會治理的事項全部納入網格管理。根據對網格的準確測算,建立專職網格員標準化制裝和全科化培訓工作機制。同時,進一步明確網格管理工作機制,制定準入事項、網格員職責清單等。
2.強化服務意識,全面構建全科網格的管理體系
功能定位上,「全科網格」是從全能型管理向綜合型服務轉變。在政府職能轉型和放管服改革的基礎上,堅持「全科不等於全能」「融合不等於替代」的原則,以綜合性、服務性、兜底性為導向,明確和規範網格「管理」與「服務」職能定位,理清網格與村居(社區)的職責邊界,建立網格員的代辦服務事項清單,促進網格工作與基層執法和公共服務工作的有機融合。
主體協同上,從外生型處置向內生型治理轉變。將協治與自治相結合,推動網格全科化向治理全員化拓展,激發基層社會內生活力,是全科網格建設的必由之路。充分調動村居(社區)幹部、黨員、鄉賢、新居民等主體及各類基層組織的作用,建立制度化的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渠道及空間,以此推動資源整合、部門聯動、流程再造,保障基層自治功能有效釋放。
運行載體上,從技術型依賴向結構性整合轉變。加強網格信息數據的整體統籌和標準化建設,為綜合信息平臺和各條線平臺的數據對接制定相對統一的規範和標準,將碎片化的信息轉化成集約、可用的數據。在此基礎上,推進全科網格、公共服務與政務辦事共享互通和無縫對接,最終推動政府部門的功能性變革和政社關係的系統性再造。
信息報送上,規範信息報送和現場巡查制度。設置不納入「辦結率」考核的「事件報備」模塊,消除系統的信息「盲區」,以考核指揮棒引導網格工作轉型。依據各地差異制定和實施分類改革方案,不搞「一刀切」。
3.分類施策,完善全科網格員的隊伍管理機制
基礎較好、需求強烈的鎮區可建立專門負責網格員隊伍運營的公益類社會組織,破除網格員身份難題,實施政社分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進一步提升網格隊伍的專業化與職業化水平。對於基礎偏弱、矛盾不突出的鎮區可考慮適度兼職網格員的做法。
(三)構建黨組織引導下的住宅小區治理體系
1.加強社區黨組織對住宅小區治理的統籌力度
一是加強統籌管理,明晰住宅小區行政管理主體,在鎮區層面探索設立住宅小區管理辦公室,加強對物業管理行業的監督指導。二是完善物業管理體制。把好物業管理市場準入關,強化物業企業資質管理。三是實行小區公約制度,要求開發商制定小區公約或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明確前期物管企業的職責、權利、法律責任,並報政府登記備案,減少前期物業管理糾紛,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四是加強行業自律,成立物業服務行業協會,制定相應的規範管理標準,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教育培訓,規範企業經營行為。五是建立信用體系,推行物業管理收費公示制度,確保業主對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知情權。
2.完善業主自治機制
一是加快推進成立業主委員會。對未成立小區開展調查,逐個了解這些小區不成立業委會的原因和困難,進行分類造冊,再有針對性地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成立業委會。二是探索業主委員會的規範化建設。探索成立類似業主社團組織的法人單位,由其代表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籤訂管理合同,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日常管理。可先選擇一兩個條件比較好的小區作為試點,成熟後再推廣。三是探索實施一小區一法律顧問制度。對部分小區聘請一位律師為顧問,並籤訂協議,律師負責小區業主的法律法規宣傳普及,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依法履行職責義務,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發生糾紛時,代表業主依法處理。
(作者系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中山市香山智庫研究院特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