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英國已沒有任何立場和依據再對香港事務做任何幹涉。準確的說,任何國家都沒有這樣的立場和依據。
7月1日是香港回歸20周年。在這個日子即將到來之際,英國外交大臣詹森和美國國務院指手畫腳,在慶祝香港回歸盛大活動的外圍形成一些雜音。
據外媒報導,英國外交大臣詹森29日稱,法治、獨立司法體系和自由媒體是香港取得成功的關鍵,香港未來的成功無疑將取決於《中英聯合聲明》賦予香港的權利和自由。
30日晚些時候,英國外交部的一名發言人再次表示,《中英聯合聲明》今天仍然有效,「正如三十多年前被籤署的時候一樣。」據路透社30日報導,英國外交部表示,《中英聯合聲明》是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曾在聯合國登記,並仍然有效。「作為聯署方,英國政府將致力於密切監督其實施情況。」
從詹森和英國外交部近日的言論不難看出,英國仍在試圖通過《中英聯合聲明》來謀求對香港事務的幹涉,認為《中英聯合聲明》的效力可以繼續延伸。但經查閱可知,《聯合聲明》對中英雙方權利義務做了清晰劃分,英方根據《聯合聲明》享有的權利義務均已履行完畢。
《聯合聲明》共有8條、3個附件,其中第一、二條是最核心的條文,以各自聲明、相互銜接的方式明確了中英雙方在1997年7月1日實行香港政權交接的共識。
香港街景。攝影:範凌志
在政權交接後,這兩條已履行完畢;第三條及附件一是中方以單方面聲明的方式,宣布中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及有關具體說明。該部分內容不涉及英方,對英方而言不存在履行的問題;第四至六條和附件二、三以中英共同聲明的方式,規定兩國在香港過渡期的有關安排,包括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設立和運作等。這些內容隨著香港回歸和各項後續工作的完成也已履行完畢;第七、八條是雙方協商一致的關於實施和生效的條款。《聯合聲明》沒有任何條款規定英國在香港回歸後還要對香港承擔責任。按照《聯合聲明》,英國與香港的法律聯繫,最遲在中英聯合聯絡小組2000年1月1日終止工作之時已不復存在。
對於這場英國率先挑起的有關《中英聯合聲明》的爭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3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予以了回應。陸慷表示,在香港回歸20年後,《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
香港街景。攝影:範凌志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陸慷在記者會上的表態要從上下文看,是政治宣示而不是在對《中英聯合聲明》作司法解釋,表明了中國維護自身主權權益、反對外來幹涉的堅定政治立場,警告英方停止繼續企圖用《中英聯合聲明》做文章,謀求幹涉香港事務。
據了解,在《聯合聲明》的談判過程中,英方早在中英談判初期就已提出過對香港負有責任的論調,但遭到中方堅決反對,終以失敗收場。1982年9月,英方提出,英國政府一個多世紀以來一直履行著對香港的道義責任,港人的信心寄託於英國的行政管理,並相繼拋出「主權換治權」、「香港共管」以及在香港的「作用」、與香港的「聯繫」等主張和說辭。
但中方堅定表明,在香港實行什麼方針政策,純屬中國內政;中方出於中英友好和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考慮,願意向英方做個介紹,聽取英方有益的意見和建議,但宣布這些方針政策的主體只能是中國政府,而不是雙方。
英方最終明確表示「不打算就英國和香港的聯繫提出任何與1997年整個香港的主權和管治權必須歸還中國這個前提相衝突的建議,更不打算建議1997年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與英國政府之間在任何級別上建立任何權力或匯報聯繫」。這正是中英雙方最終達成聯合聲明的前提條件。
香港街景。攝影:範凌志
李曉兵表示,從法理的角度來說,《中英聯合聲明》是當時中國政府和英國政府雙方就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一事達成的共識。之後在全國人大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過程中,《中英聯合聲明》中的很多內容都被吸納進了這一部在香港回歸之後生效實施的法律文件之中。而當下我們在面對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的時候,所需要遵循的基本法律依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這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它們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
「香港回歸之後,如何治理已是中國主權內部的事情,不再直接適用於國際法文件。」李曉兵表示,而《中英聯合聲明》這個國際條約也已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進行了轉化,基本完成了其歷史使命,並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現在和未來治理香港特區的基本法源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並不構成有效的法源。
香港街景。攝影:範凌志
「正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所說,如今英國已沒有任何立場和依據再對香港事務做任何幹涉。準確的說,任何國家都沒有這樣的立場和依據」,李曉兵對記者強調稱,當1997年7月1日中國恢復了對香港行使主權之後,香港的問題就變成了中國的內政,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也不存在所謂「道義責任」,這一點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