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鄒城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將社區幸福食堂建設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鄒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鄒城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興辦11處社區幸福食堂,為社區居民特別是社區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務」的為民所辦實事,2020年1月5日召開的市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進行了票決通過。辦好社區幸福食堂,既是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也是解決生活不能自理、孤寡、獨居、空巢等老年群體「吃飯難」問題的現實需要。為加快推進社區幸福食堂建設工作,確保如期完成任務,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社區幸福食堂是具有公益屬性的餐飲服務項目,以滿足社區居民就餐需求為目的,以保障社區老年人就餐需求為重點,以「敬老愛老、便民利民、共建共享」為宗旨,為社區居民特別是老年人提供安全、優質、實惠、便利的餐飲服務。社區幸福食堂的建設秉承「政府主導、市場參與、保障老人、服務社區」的理念,通過政府補貼等方式,將政府和企業有機結合,推動社區幸福食堂可持續發展。按照政府為民所辦實事要求,我市今年要建成投用社區幸福食堂11處,其中千泉街道6處、鋼山街道3處、鳧山街道2處。
二、組織實施
(一)選址要求。社區幸福食堂應優先在入住率高、老年人口較為集中的城市社區布局,用房應符合結構安全的要求,儘量選取一層,既可從社區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等社區公建用房中調劑,也可利用社區商業用房,通過改擴建、租賃、借用等方式解決場所問題。社區幸福食堂選址不得選擇易受到汙染的區域。
(二)建設主體。社區幸福食堂以城市社區為單元規劃建設,由所在街道辦事處統一組織實施、社區居委會主辦、城市資產公司出資、市政府給予後續運營補貼的方式建設。經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驗收合格後,由街道辦事處會同市民政局按要求申請相關建設補助。
(三)運營主體。社區幸福食堂具有公益屬性,可採用公開招投標、洽談協議等方式,優先選擇在鄒城市登記註冊、註冊資本50萬元以上,有成功經營快餐或食堂經驗,擁有正在運營的餐飲門店或食堂,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產事故、負面輿情,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有情懷、有愛心、樂於為老年人服務的品牌餐飲連鎖企業作為經營主體,進行日常運營。
(四)從業標準。在居民自願和符合有關標準的前提下,社區幸福食堂優先聘用本社區內「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從事服務工作。從業人員要持證上崗,加強崗前培訓,強化食品安全管理,高標準滿足社區老年人用餐需求。
(五)服務功能。社區幸福食堂在滿足社區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用餐需求的同時,鼓勵開展主題黨日、志願服務、文化娛樂等活動,豐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三、工作標準
(一)建設標準。社區幸福食堂用房建築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應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統一設計標準,統一外觀、統一名稱、統一標識、統一編號,便於群眾識別和評判。配備必要的膳食加工、廚具、適老化就餐桌椅等餐飲設備和暖氣、空調等設施設備,裝修簡樸、環境舒適、衛生整潔,食堂內合理設置不少於就餐區面積30%的老年人優先就餐區。
(二)補貼對象。為社區內常住人口中60周歲以上低保以及70周歲以上老年人(以下簡稱老年人),由社區幸福食堂所在社區負責,制發「社區幸福食堂老年人就餐優惠卡」或自行配備人臉識別系統,社區內的老年人憑有效身份證件等辦理優惠卡。優惠卡實行實名制,不得轉讓、借用,每人每餐只能持卡、人臉識別消費1次。
(三)服務標準。社區幸福食堂提供一日三餐服務,營養師根據老年人用餐特點,設計製作適合老年人飲食習慣的少鹽、少油、少糖、鬆軟的多套營養配餐。
(四)價格標準。符合條件老年人在社區幸福食堂就餐,實行20元標準套餐收費,其中早餐標準不少於4元(含有雞蛋、奶製品、稀飯及主食等),午餐、晚餐標準各不少於8元(至少有一葷兩素一湯、稀飯及主食或水餃、包子、麵條及小菜等),每人每天按早餐補2元、午餐和晚餐各補3元共8元的標準實行政府補貼,超出部分據實收費。老年人選擇套餐外的飯菜享有7折優惠(每天最高消費限額20元,超額部分恢復全價)。如受物價上漲等因素影響需上調套餐價格,需報市社區食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實施。
四、政策支持
(一)建設補貼。每處社區幸福食堂視建設及投資規模,總資助標準為30萬元至60萬元不等,已開工建設的社區幸福食堂每處先行撥付20萬元的啟動資金,完工並正式掛牌運營的社區幸福食堂,驗收合格後,再撥付後續建設補貼資金。同時,根據上級政策,每處社區幸福食堂建成投用後一次性資助建設補貼5萬元。
(二)運營補貼。社區幸福食堂按照老年人實際就餐數量核算運營補貼,每月統計一次,每季度匯總結算一次。
(三)獎勵補貼。對正式掛牌運營滿一周年,經市、街道兩級考評合格,老年人滿意率達到90%以上,日均服務老年人30人次以上、50人次以上、80人次以上的社區幸福食堂運營商,每年每處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5萬元的獎勵補貼。
(四)優惠政策。根據全市統一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社區幸福食堂經營所需的水、電、暖、燃氣原則上執行居民價格。
五、審核管理
(一)審核認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由街道辦事處按要求研究確定擬選址位置和經營主體,初步建成後,委託第三方機構評估驗收,經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並予以編號確認後,方可正式掛牌營業並申請補貼資金。
(二)資金管理。社區幸福食堂建設資金按申請—審核—審批的程序撥付,由承建商或所在社區提出申請,報街道審核通過,經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審查,審查合格後,符合條件的撥付相關建設資金;資金撥付到位後,街道、社區要嚴格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三)績效考核。由市社區食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對社區幸福食堂開展績效考評,考評不合格的社區幸福食堂取消補貼並予以摘牌,對弄虛作假的予以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街道辦事處等相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社區幸福食堂工作安排、統籌調度、績效評估等工作。市民政局負責具體實施,統籌做好協調、調度、督導等各項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和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抓好推進落實。
(二)嚴格監管。社區食堂經營全程接受市場監督管理、衛健等部門監督,嚴格質量管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要通過設置刷卡,人臉識別等用餐計數系統,準確統計日常就餐人數,確保社區幸福食堂持續健康發展。對存在不按規定開展相應服務、侵害老年人權益、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立即收回相關補助,列入信用負面清單,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拓展服務。積極推動社區幸福食堂與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中心、小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等服務項目相結合,與滿足社區居民就餐等需要相結合,條件允許的可提供休閒娛樂、康復護理、學習於一體的養老綜合服務,最大限度發揮社區幸福食堂的公益屬性,促進社區公益設施形成集群規模效應,更好的服務社區居民群眾。
附件:鄒城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docx
原文文件:鄒政辦字12號 關於印發鄒城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方案的通知.pdf
文件解讀:【圖文解讀】《關於印發鄒城市社區幸福食堂建設方案的通知》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