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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古代傳統習俗中,女子15歲時舉行了「笄禮」,男孩20歲時舉行了「冠禮」後,就意味著結束了童年生活,進入了成年期,完成了由孩童向成人的角色轉換。而在這種角色轉換過程中,「改頭換面」就是作為成年的一種重要標誌。與此相似,在我國少數民族的社會生活中,頭面裝飾中的許多行為也往往是作為成年的一種外在標誌。 如在布依族社會,流行著一種「 報棘」的成年儀式。具體過程是達到成年年齡(一般在15歲以上)的一群男女青年,用一種名叫「棘」的樹經火燒過後,取下黑灰,集體互相塗染牙齒。經過染齒後的男女青年,進入了性的成熟期,有資格向異性傾吐愛戀。
一些地區的哈尼族,到了15歲時,為示成年,少男必須將孩子頭上戴的圓帽摘下,改用包頭。圭山一帶的彝族女子則要配上漂亮的包頭,包頭前面鑲著銀制的八角梅花,兩端縫綴著彩線繡成的蝴蝶花,在下角垂有光彩熠熠的細珠。中流行於朝鮮族的「成年禮」,稱為「三加禮」。因在舉行儀式中三次更冠而得名。綜上所述,我國一些民族的青年男女,在其生理漸趨成熟,初步建立了社會性的異性關係,互相間傾慕相戀,進人了強烈的情感階段時,為獲取成年人的資格並參與成年人的社交活動,往往要經過多種考驗,按其社會的規範和習慣,來改變自己的服飾。
其中,以頭面裝飾作為一種最明顯的標誌和成年式的象徵是十分突出的。這如我們前面所言的,或拔牙墨齒,或梳辮扎繩,或包頭扎巾,或加冠戴帽,亦或恰恰相反。「凡生活活動愈是重要,為完成此一生生活活動的禮俗也愈多、愈繁。」固結婚,男女之大事,蓋人類之繁街,人倫之始基均繫於此舉,故與之相伴的禮俗也異常豐富,表現在頭飾中亦是如此。在我國各民族的社會生活中,以婚禮前後作為生命的兩個歷程,幾乎每一個群體的男女都要在普遍一致的頭面裝飾習俗中,選擇合乎自己身份的頭飾、髮式與髮型來昭明自己的婚姻角色,使外域文化的人也包括本民族的全體成員憑藉頭飾這種最外化的標籤,就能判斷出某一社會成員的婚育狀況。這當中,以髮辮與髮髻、髮式與髮型作為婚否標誌的有如:雲南隴川戶撒壩子的阿昌族姑娘扎髮辮,已婚婦女挽髻,用黑紗布打高包頭。
德宏地區傣族已婚婦女,結髮與頂。水傣包頭布,旱傣戴黑色高簡帽。婚後如不改裝,會受到父母責罵乃至全村人的恥笑。舊時哈尼族葉車姑娘,婚前烏黑髮亮的大辮纏繞於頂,婚後開始生育和當了家,可將大辮除去,挽上一隻獨角。廣西壯族地區的婦女喜留長辮,婚前梳一條又大又黑的長辮,留劉海,用紗線將臉上和前額的汗毛絞去;婚後梳雙辮;中年之後結醫垂於腦後。隆林地區稱「蒙夏"的苗族,少女一般梳兩條辮子盤於頭之兩側,並包幾條花布頭巾;已婚婦女梳警於頭的右側,包黑頭巾,用一根藍色或白色飄帶束緊。
廣西仫佬族婦女裝飾,未嫁者梳辮,出嫁後挽髻。元陽五區的哈尼族,少女盤單辮,已婚雙辮;六區未婚垂辮,已婚纏於頂。國俄羅斯婦女的頭飾頗具特色,年輕姑娘與已婚婦女的頭飾有嚴格區別。少女頭飾的上端是敞開的,頭髮露在外面,梳成-條長長的辮子,並在辮子裡辮上色彩鮮豔的髮帶和小玻璃珠子。已婚婦女的頭飾必須嚴密無孔,盤在頭上,再嚴嚴實實地把辮子裡在頭巾和帽子裡邊,不讓有一根頭髮露在外面。回又清代藏族,「婦女服裳妝飾,頭髮從頂分兩旁,搓如繩,交腦後,稍以繩東之。女好未嫁,腦後另分一辮,以寶石珍珠珊瑚之類戴辮上,若受聘則將夫家所定之金銀綠松石一大塊戴頂上,嫁為女不復辮髮矣。」國以巾帕冠帽為婚否標誌的有如:普米族未婚女子用雙層繡花的天藍色布包頭,外掛一根紅毛線, 已婚女子則用長一丈二尺、寬兩尺的黑布包頭。
在布依族的頭飾中,有的地方婚前戴銀碗,婚後包頭帕;有的地方婚前包頭帕,婚後帶假殼;有的地方婚前頭髮攏成拱形,發上插骨椎,婚後戴銀碗。彝族的頭飾類型甚多,其中,涼山型依諾式中,未婚女子頭頂數層藍布摺疊的長方形頭帕,上壓髮辮;已婚婦女頭帕層數加多;產育後婦女換戴荷葉形軟夾帽。一般頭帕都飾以刺繡,以花草圖案為多;荷葉帽頂及帽背則飾有圓形、角形銀片和線條紋繡。紅河型元陽式中,姑娘多戴銀泡鑲嵌的雞冠帽,有的纏包頭,已婚婦女普遍纏包頭。楚雄型中的大姚式,姑娘裹繡花帕,婚後包青帕。特別是南澗彝族女子的頭飾,一般為「遮包花" ,婚前包頭上常頂一塊藍色方巾,而在結婚或定婚後,除方巾以外,還要在後腦加一幅豔麗的遮包花。因此,在當地彝族習俗中,送給女家的聘禮一定要有一幅遮包花,女方得到之後,無論是參加打歌還是參加朝山等活動,總要將它佩戴在腦後以示身份。
以頭飾飾物的取捨和整個頭飾形態的改變來區示婚否、表明婚姻關係的有如:宋代五溪一帶苗族「男子未娶者以金羽插髻,女子未嫁者以海螺為數珠掛頸上。」明代貴州一些苗族是「未娶者,以銀環飾耳,婦則脫之。婦人雜海貝、銅玲藥珠、結瓔珞為飾。」裕固族未婚的少女,在帽簡內加一圈綠色珠垂。到了結婚的時候,父母給她「戴頭」,把頭髮梳成三條大辮子,一條垂在後背,二條在前胸。辮子上綴有彩珠、銀牌、珊瑚、貝殼等物。又土家族將成年冠禮與婚禮一併舉行,而且很隆重。
由上看來,各民族頭面裝飾的結果,無論突出髮型與髮髻。巾帕與冠帽,還是佩戴某種獨特的裝飾物以及頭飾的整體形態,都是按照社會的傳統規矩和裝飾者本身的角色、身份來加以裝飾的,都在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心裡留下了一組又一組不可改寫的最外化的「文化符號」,且這種文化符號,在同一文化氛圍的人看來是「信仰心理符號」,是禁忌,每個人都必須按照此種裝飾所隱含的道理、價值去進行思考與判斷。
參考資料《中國民族頭飾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