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動畫是賦予平面人物生命的過程,那麼音樂便給動畫人物的生命注入了情感。因此,動畫電影中對音樂的運用與強調方式有時會多於真人實拍電影。
1928年,卡爾·斯多林為沃爾特·迪士尼的《汽船威利號》寫曲,接著於1929年開創了短片系列《糊塗交響曲》(Silly Symphonies)的音樂創作模式,這個模式從《骨骼的舞蹈》(The Skeleton Dance)開始,從此動畫製作開始依照音樂安排來進行了。
米歇爾·希翁(Michel Chion)以迪士尼的《糊塗交響曲》為例解釋了「聯覺效應」(synchérse)。它是「一種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現象,自發地將某個特定的聲音現象,與某個特定的視覺現象聯結起來。這種現象之所以產生,只是因為這個聲音現象與視覺現象同步發生;同時也不受聲音和視覺現象之間『從屬關係』的限制」 [3]。圖像與聲音之間,建立起了某種非自然主義的聯繫。而在米歇爾·希翁看來,卡通動畫為這種非自然主義聯繫打開了渠道:
一切被畫出來,並與某段曲子裡的一個音符同步的事物,都會轉變為這段曲子本身,反之,這段曲子也會同形於這個物體。「synchérse」對繪畫物要比對拍攝物的作用強,更容易讓畫出來的物體唱起歌、跳起舞。因此通過繪畫方式體現出來的物體,有更強的可塑性、抽象性,也更加簡潔。[4]
(一)從「米老鼠音樂」開始
許多早期的動畫電影以持續的「全覆蓋」(wall-to-wall)音樂為特色,嘗試配樂和「旋律化音響效果」(musical sound effect)的混合。不過,黃金時期的動畫作品並不是都以這種音樂類型或方式為特色的。黃金時期的動畫音樂擅用刺耳的非和諧音、誇張的表現技法、凌亂節奏線條以及引用流行曲調。卡爾·斯多林和斯科特·布萊德利(Scott Bradley)都傾向於用音樂來表現動作,這種風格被稱為「米老鼠音樂」(Mickey Mousing)。
對於那些敘事節奏快速轉換的動畫作品來說,則需要非線性的音樂類型,這樣才可以滿足轉換並與畫面內容匹配,因此為了滿足這些要求而創作的音樂同樣推動著作曲家不斷打破技術限制。如派拉蒙的動畫以對白驅動並較少包含「形體笑話」(sight gags),音樂更接近於「真人實拍電影」的配樂方式。作曲家溫斯頓·夏普勒斯(Winston Sharples)創作和編配了很多這類音樂,尤其是「主題配樂」(thematic scoring;反覆出現的旋律主題)會給予動畫連續感,他利用歌劇式人物主題的概念,賦予了特定的人物以特定的音樂主題。
20世界30年代至50年代,動畫電影音樂開始顯得重複。隨著電視問世,更出現了音樂缺席或音樂極簡化的情況,有時也只限於某個主題之內,例如在《粉紅豹》(Pink Panther)裡的音樂。確實,1970年至1980年間,出於降低電視卡通製作成本的考慮,動用一位作曲家或音樂指揮師,變得不太可能。不過,多虧由丹尼·艾夫曼(Danny Elfman)承擔音樂製作的《辛普森一家》(The Simpsons),音樂的質量終於漸趨恢復。
動畫電影長片則相對較少遇到這類問題。不但如此,迪士尼公司甚至還獲得了音樂上的成功,如艾倫·曼肯(Allan Menken)首先為《小美人魚》(The Little Mermaid)擔任歌曲作者,此後繼續為迪士尼大部分動畫電影進行歌曲創作。而皮克斯動畫工作室,則找到了一位天才的寫歌好手,蘭迪·紐曼(Randy Newman)。他的風格介於Pop和鄉村音樂之間,能夠使三維動畫的冰冷審美變得「溫暖」。但在更多時候,音樂起到的還是「填塞」的作用。當然,還是會有一些獨立創作者,更加偏愛於將音樂用以對話的用途,使圖像與聲音之間建立溝通;如日本作曲家久石讓(Joe Hisaichi)20年間為宮崎駿創作的交響樂作品中,音樂的比重和個性甚至超越了動畫電影本身。
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國家電影局動畫部(NFB)在魁北克開展了專門針對聲音的研究。受到極端自由主義和音樂思想的啟發,從20世紀30年代起,加拿大動畫教父諾曼·麥克拉倫(Norman Mclaren)便決心以動畫與音樂緊密聯合的方式進行創作,嘗試直接在膠片上繪畫並在光學聲帶片上刻劃聲音,這即是「動畫聲音」(Animated sound)的來源。1937年,麥克拉倫的動畫短片《愛在機翼上》(Love on the Wing)實現了他「動畫聲音」的首次體驗,從那以後,麥克拉倫用此類技術製作了多部實驗動畫短片。
(二)以「動畫音樂劇」制勝
「音樂劇」(Musical)是西方舞臺劇的一種,以獨特的形式區別於以臺詞、劇情為主的「話劇」(Play)和以演唱為主的「歌劇」(Opera)。由於時代與文化的影響,音樂劇本身具有複雜的進化史。音樂劇由一個簡單而富有創意的情節支持,基於演員的戲劇表演,讓音樂和舞蹈充分發揮潛力,並將這些元素進行有機統一。
由於音樂劇舞臺形式在西方的興盛,因此其漸漸與早期的歌舞類電影、動畫電影緊密結合,得以在銀幕上繼續大放光彩。如今,音樂劇與動畫電影猶如連體嬰兒般,不斷輸出著令人著迷的動畫音樂劇電影,如《獅子王》(The Lion King)、《冰雪奇緣》(Frozen)等。
從製作角度來看,無論是動畫音樂劇還是真人音樂劇都是極其複雜的。創作歌曲的作曲家在前期製作階段就要參與進來,根據劇本寫出歌曲,並與製作團隊進行溝通。歌曲作家與製作團隊會就音樂的感覺以及歌詞內容進行反覆的磋商。這一過程可能很有效率,也有可能曠日持久。這是因為在前期製作階段,大家感受的壓力會少一些,可以拿出時間來思考怎樣才能得到他們想要的音樂。最後,在包含製片人、導演、歌曲作者的所有人都達成共識並驗收之後,會把這些歌曲錄製出來。
動畫師拿到歌曲的最終錄音版本,開始讓動畫角色的歌唱和動作與之同步。最後,數個月甚至是數年之後,在影片的定剪版本製作完成之後器樂配樂開始創作。作曲家在音樂劇中的任務是將歌曲和器樂配樂編排到一起,當音樂在整個影片中持續不斷時,從一條配樂到另一條配樂以及歌曲與器樂配樂之間的調性關係就變的非常重要,歌曲與器樂配樂之間也必須保持在音色上的一致。除此之外,就像很多迪士尼影片一樣,有時候動畫的故事是關於那些被賦予人性的動物。因此,配樂必須要為動畫人物(動物)帶來某種真實感與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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