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五華縣縣城總體規劃(2012-2030)》
局部調整方案公示
一、 項目背景
《五華縣縣城總體規劃(2012-2030)》(以下簡稱12版總規)自實施以來,對城市空間發展、城市建設、招商引資及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近年來,在國家大力推動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戰略、梅州市構建「五星爭輝」區域發展新格局的背景下,五華縣的發展條件發生了深刻變化,同時蒲麗頂森林公園範圍調整也已經省政府批覆同意。為了不影響城市的發展建設,促進城市用地集約節約發展,進一步盤活蒲麗頂周邊用地價值,促進五華縣城擴容提質,本次規劃擬對12版總規進行局部調整。
二、規劃範圍
本次總規調整區域位於五華縣城北部,現行總規中的大壩片區的西北側;規劃調整範圍東起水寨大道、南至規劃北環路、西臨五華河,北接蒲麗頂森林公園,總面積約344公頃。(本次調整的研究範圍為五華縣城總規範圍。)
圖1規劃調整範圍示意圖
三、調整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 年修正)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2009 年修正)
3.《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 年修訂)
4.《森林公園管理辦法》(2016 年)
5.《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l37—2011)
6.《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
7.《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2013)
8.《關於提高我省城市化發展水平的意見》(粵發[2011]23 號)
9.《五華縣縣城總體規劃(2012-2030)》
10.《五華縣縣域鄉村規劃(2017-2030)》
11.《五華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
12.《五華縣旅遊發展總體規劃(2013-2025)》
13.《五華縣生態控制線規劃》
14.《廣東蒲麗頂森林公園經營範圍調整綜合論證報告》
四、調整原則
(一)規劃引領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維護規劃的嚴肅性,規劃調整應以延續「12版總規」為原則,在不改變五華縣城市性質、人口規模、總體布局的前提下,對五華縣中心城區大壩片區部分土地利用進行調整,以充分發揮總規在城市建設中的引領作用。
(二)底線控制原則
以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客觀分析「12 版總規」土地利用規劃內容調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遵循「底線思維」理念,嚴守空間管制底線,分類細化管制措施,以便於指導下一步規劃實施與管理。
(三)生態保護原則
堅持生態文明理念,以保護五華縣自然山水資源和生態環境為宗旨,科學劃定對城市生態環境安全有重要影響的、必須嚴格控制開發的地域,提出明確的管控措施,以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
(四)規劃可操作性原則
統籌考慮五華縣發展情況,提出局部調整的主要內容和方向,將規劃方案落到實處。注重延續性的同時,遵循「12 版總規」規劃思路,正確處理近期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發展與保護的關係,促進城市經濟社會與生態資源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五、調整內容
(一)完善產業用地布局
以客天下旅遊產業園的休閒遊樂、健康運動等功能定位為指導,落實產業用地,在規劃區中部形成T字型的產業用地主體結構,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40.43公頃,均為新增用地。
(二)完善居住用地布局
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態環境和旅遊資源,在區域中部和南部打造宜居社區,規劃居住用地89.96公頃,較12版總規增加54.42公頃。
(三)完善區域內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
提升區域內各類設施的服務能力和服務品質,根據相關規範和標準完善公服設施配置,規劃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類用地11.94公頃,較12版總規增加9.35公頃。
(四)優化區域內市政基礎設施布局
落實12版總規基礎設施點位,根據相關規範和標準並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市政設施的用地布局,規劃公用設施用地5.45公頃,較12版總規減少3.75公頃。
(五)調整區域內公園綠地布局
以均衡分布、擴大服務範圍為原則,優化公園布局,保持總量平衡。調整後區域內規劃綠地用地25.40公頃,較12版總規增加0.61公頃。
(六)調整區域範圍內道路交通設施用地布局
根據實施建設情況調整北環路線型,調整球王大道的線位,同時新增一條次幹道連接水寨大道和北環路,並結合用地布局增加了支路網密度,調整後區域內規劃道路設施用地29.71公頃。
圖2 12版總規土地利用規劃(局部)
圖3 本次土地利用調整方案(局部)
六、總體規劃局部調整影響分析
(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影響分析
本次調整涉建設用地增減調整109公頃。調增用地主要為了滿足五華縣整體發展戰略的需求和立足現狀存量的實施優化;調減用地主要位於城北工業區興汕高速西側及五華河北側,規劃工業用地實施緩慢,現狀以農林用地和村莊建設用地為主,對城市發展的整體影響較小。修改前後,五華縣城建設用地增減保持整體平衡。
圖4 建設用地規模調整方案
(二)整體功能結構影響分析
調整方案保留了規劃主幹道、河流水系等片區發展軸和景觀帶,與五華縣城的現有的「兩心、兩帶、三軸、十區」的結構不存在衝突。
本次調整的區域位於「兩心、兩帶、三軸、十區」中的大壩居住片區的西側,項目用地調整後,增加該組團內二類居住用地,商業商務用地等用地,調整後組團內仍以居住用地為主,片區居住的主導功能不變。
綜上所述,本次調整不會改變五華縣城用地布局及功能定位,對五華縣城的整體功能結構無影響。
(三)道路交通結構影響分析
根據道路實施建設情況調整北環路線型,優化球王大道的線位,同時新增一條次幹道連接水寨大道和北環路。加強調整區域與其他片區的交通聯繫。同時結合交通需求分析和道路現狀建設情況,調整區域內部的道路採用自由式道路網形式。方案調整後,保留的城市主次幹道可較好的與周邊道路聯繫,優化後的兩條道路可滿足交通需求,增加的次幹道和地塊內部道路可減少周邊主、次幹道的交通壓力。
綜上,本次調整沒有改變五華縣城道路交通系統的整體結構,同時提高了片區交通通行的能力。
圖5 道路交通調整方案
(四)公共服務設施影響分析
本次調整在12版總規的基礎上,根據相關規範和標準,規劃新增2所學校、4所幼兒園和3處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同時結合實際建設情況調整原有社會福利院(萬福頤養院)、五華縣殘疾人康復醫院的用地界線。
此次調整對五華縣城其他公共服務設施無影響,結合調整後的用地性質新增的配套服務設施,提升了區域內公共服務設施的服務能力。
(五)市政基礎設施影響分析
市政基礎設施的調整以現行總規為基礎,結合設施現狀、用地布局調整方案及近遠期需求,進行局部優化。調整了消防站、大昌氣庫的用地範圍,結合環衛部門意見,將環衛停車場調整至華興北路西側結合現狀環衛所設置;根據五華縣政府工作會議紀要(華府工紀[2019]79號),將區內高壓走廊調整至規劃範圍外西側布置。規劃新增兩處垃圾中轉站,結合廣場設置兩處給水泵站。
本次方案調整不會增加片區市政設施承載壓力,與片區市政管網規劃不衝突。對五華縣城的市政設施布局不會造成影響。
(六)綠地系統影響分析
根據12版總規,五華縣城形成了「兩帶、雙核、八心、多廊」的城市綠地結構。同時根據五華客天下項目的布局調整了區域範圍內綠地的位置,保證區域內的綠地總量不減少;調整後區域範圍內綠地增加了0.61公頃。本次調整建設用地布局與蒲麗頂森林公園不存在衝突。
綜上,本次調整沒有改變五華縣城的綠地結構,僅對區域內部的綠地位置進行了調整,對五華縣城的綠地系統布局基本無影響。
圖8 綠地調整方案
02
五華縣城大壩片區局部規劃管理單元
控制性詳細規劃
一、規劃範圍
規劃區位於五華縣中心城區北部,規劃範圍東起水寨大道,南至規劃北環路,西臨五華河,北接蒲麗頂森林公園,總用地面積3.44平方公裡。
圖1規劃範圍示意圖
二、規劃原則
(一)尊重自然、傳承人文——規劃區擁有優美的自然環境與極具特色的人文環境。在規劃布局、空間關係與建築色彩等方面,應充分結合原有地形、地貌等自然景觀資源和區位,創建自然景觀資源豐富的田園居住環境。同時,重視客家人文環境,在規劃、建築與景觀等多方面體現客家人文精神,創建傳承獨特文脈的人文居住環境。
(二)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應依據已經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規劃整體上應有一個通則式控制,即對於規劃城市中近似區位、類似性質的片區、街區、地塊應提出一致性的控制要求作為基礎,再根據開發建設個體的差別,做出針對性的控制引導,體現公平、公正性。
(三)因地制宜、統籌布局——規劃區在規劃建設中應當尊重現狀地形,充分利用現狀條件進行道路建設和功能區劃分,在功能分區、交通組織、大型市政設施安排等方面與周邊地區遠期發展規劃綜合統籌考慮,形成具有客家特色文化的綜合性城市地標性區域。
(四)實事求是,操作性強——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應充分結合規劃區實際情況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編制工作在充分調研與分析論證基礎上,控制成果應有充分的依據和可行性,強化與規劃管理的銜接,提高規劃成果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三、功能定位
以生態為本底、客家文化為特色、足球文化為亮點,集健康運動、休閒養生、生態遊樂為一體的旅遊驅動新型城鎮化示範區。
四、空間結構
規劃構築「一帶一心,兩軸四片」的整體空間結構。
(一)一帶
濱河景觀帶,沿五華河結合現代化溼地公園建設。
(二)一心
客家小鎮,是集商業、休閒觀光、旅遊服務於一體的景區中心。
(三)兩軸
南北向景觀主軸:通過南入口向北串聯沿線花海景觀,連通客家小鎮建築群,打造為景觀主廊道。
東西向景觀次軸:依託民俗主題文化精髓,打造貫通東西入口的橫向景觀軸,並與南北向中央景觀軸交匯融通。
(四)四片區
健康運動區、生態遊樂區、紅色旅遊區、宜居生活區。
圖2 功能結構圖
五、人口規模與建設用地規模
居住人口規模:規劃區可容納居住總人口約3.13萬人。
建設用地規模:規劃區總用地344.00公頃,城市建設用地201.44公頃。
六、土地利用規劃
城市建設用地以《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為基本分類依據,按照總體功能布局安排土地用途,將規劃用地分成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綠地與廣場用地、工業用地。
規劃區總用地面積344.00公頃,其中城市建設用地201.44公頃,佔總用地面積的58.56%,村莊建設用地12.89公頃,佔總用地面積的3.75%,非建設用地131.37公頃,佔總用地面積的37.69%。
規劃二類居住用地89.96hm ,佔城市建設用地44.66%;規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1.94hm ,佔城市建設用地的5.98%;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用地40.43hm ,佔城市建設用地的20.07%;規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31.98hm ,佔城市建設用地的15.88%;規劃公用設施用地5.45hm ,佔城市建設用地的2.71%;規劃綠地與廣場用地20.80hm ,佔城市建設用地10.33%;規劃工業用地0.88hm ,佔城市建設用地的0.44%。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主要沿規劃區景觀主軸和次軸布局,居住用地布局於規劃區東南部,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和綠地結合各級生活圈均衡布局。
規劃採用三級圖則控制體系,分別為片區總圖則、管理單元圖則、地塊圖則。控制內容主要包括:
(1)強制性控制內容:土地使用性質、建築密度、建築限高、容積率、綠地率、配套設施(包括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
(2)除以上內容外,其餘為指導性內容,是參照執行的指標。主要包括:地塊面積、建築面積、人口數、停車位、土地使用兼容性等。
圖3土地利用規劃圖
七、道路交通規劃
1、區域交通銜接
落實北環路及球王大道、濱河次幹道等,連接周邊片區;
規劃區在水寨大道、西外環的基礎上,通過落實北環路及球王大道、濱河次幹道等,加強片區與其他片區的交通聯繫,實現與大壩居住片區、水寨舊城區、城北工業園、城西工業區、員瑾居住片區以及周邊城鎮的高效聯繫。
2、道路系統規劃
規劃區外圍由水寨大道、西外環、北環路組成一個環,內部的道路布置形式順應地形,採用自由式道路網形式。
規劃區內各等級道路規劃要求如下:
(一)主幹路:水寨大道、西外環及北環路,道路紅線主要控制寬度為40m、36m,雙向6車道。
(二)次幹路:球王大道、濱河次幹路及中部的次幹路,道路紅線主要控制寬度為30m、24m和18m,雙向4車道。
(三)支路:道路紅線主要控制寬度為20m、18m、15m、9m、7m,雙向2-4車道。
圖4 道路交通規劃圖
八、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規劃範圍內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為11.94公頃,佔城市建設總用地的5.93%。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面積為40.43公頃,佔城市建設總用地的20.07%。
1、教育設施
規劃新增1所九年一貫制學校,1所小學;規劃新增幼兒園4所。
2、文化設施
規劃5處文化活動站。
3、體育設施
規劃新增中型運動場地1處;小型運動場地3處(結合室外綜合健身場地布置)。
4、醫療衛生設施
規劃保留現狀五華縣殘疾人康復醫院。
5、社會福利設施
規劃保留現狀五華縣社會福利院(萬福頤養院)。
6、社區服務設施
規劃新建社區服務站3處、託老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3處。
7、商業服務業設施
結合引入的重點項目規劃特色文化旅遊商業區;規劃2處生鮮超市;2處銀行營業網點;2處電信營業網點。
圖5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圖
九、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綠地與廣場用地總面積約20.80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10.33%,其中公園綠地11.06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5.49%;防護綠地3.22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1.60%;廣場用地6.52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總量的3.24%。規劃帶狀公園一處,位於五華河兩岸;規劃居住區級社區公園一處,位於規劃區中部。
圖6 綠地系統規劃圖
編輯:梅州樓市
來源:五華縣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