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了一起搞笑事件,據說是因為男方給買的內衣尺寸不合適而沒能舉辦婚禮,原定的婚宴被男方改為慶新年聚餐。看了詳細情況是說當地的婚俗是結婚當天的衣服是要由男方從裡到外買一身新衣服,結果男方買的內衣不對,穿不上,結果女的鬧事不結婚了,婚宴舉行當天,男方帶著彩禮上門,結果發現新娘甚至連妝都沒有化,因此也著急生氣了,雙方發生嚴重的爭吵,女方父母堅決不同意接親隊伍進門。婚宴開始親朋好友們來到現場後,司儀表示,既然婚宴無法如期舉行,親朋好友難得有機會聚在一起,因此便改為新年聯歡會。準新郎也上臺講話,感謝親朋好友來參加自己的婚禮,但是現在只能「在此祝大家新年快樂!」
女方的理由是這事證明男方不重視,他們不希望女兒受委屈,男方在內衣上的態度,更感覺是故意刁難,給「小腳鞋」穿,如果收下這件內衣,等於接受女兒還沒過門就開始受氣的事實,今後的婚姻質量,如何保障?在這裡提個問題,別說是還沒結婚的,請問一下結過婚的男網友們,你們誰能報對老婆內衣的尺碼?「自古以來」男人對內衣就不重視,根本就沒有概念,指望男人買內衣本身就是笑話,對男人來說內衣完全是多餘的,關心的只是脫下內衣的樣子,根本就沒空看內衣。讓男人去買一套衣服能想起還有內衣這回事就不錯了,當然也可能是女方開的有單,要求買什麼東西照單買的。如果不給尺碼男人不可能買對內衣,同居幾年的也做不到,除非是真正的高級渣男才會關心這問題。
結婚前一天晚上11點通知男方內衣不合適,要求重新買,這不是刁難人嗎?能怪男方態度不好嗎?第二天去娶親,激化矛盾的是女方連妝都沒化,壓根就沒起去參加婚禮,如果真的是因為內衣生氣,要求重新買,起馬得是女方化好妝了,打個電話讓男的在路上買一套就走,現在情況就算男方肯低頭立馬去買,回來再化妝也過了點了。這明顯就是計劃好的毀婚了,還要成為男方退婚,中國大部分地方男方退親都是不退彩禮的,而女方退親要退彩禮。所以有很多有退婚意向的人都是想辦法讓對方提出退親,自己成為被退親的一方。所以發生了現場上男方親友叫喊不結婚就退彩禮。
事實上他們已經在12月30日領了結婚證,所以下邊的事不是不結婚了而是離婚,結婚儀式和結婚其實並沒有關係,只是一個通知親友的儀式,為了儀式上一件小事鬧離婚只能說雙方都沒有誠意,對結婚感到後悔了,所以離婚是唯一的選擇了。
如果丈夫買不對內衣就要離婚,相信中國大部分家庭都需要離婚,婚姻登記處要和內衣銷售店聯辦了,還要向男方培訓內衣相關知識,這個費用可以由內衣知名品牌贊助。
說句題外話,建議內衣知名品牌請這個新娘當形象代言人,廣告詞我都想好了:「內衣比男人重要,合適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愛我就給我買合適最好的內衣。」
附圖內衣的尺碼介紹,有幾個男人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