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遵義的陽先生在婚禮前被女方拒絕發親的事在網上引發不少討論。拒絕的理由聽上去有點匪夷所思——新郎給新娘的內衣買小了。此言一出,網友紛紛質疑女方是否騙禮金。陽先生回應媒體時稱,這件事太荒唐,目前正在走司法程序;而女方家屬則回應稱,目前收了8.8萬元彩禮和2萬元買衣服的錢,將在媒體和司法見證下,一分不少退給男方。
報導初看像是許多社會新聞上聽慣了的橋段:禮金不夠,新娘一方刁難;但這條新聞深挖下去,似乎又不那麼簡單。當地有「從頭禮」習俗,結婚時,新娘內衣需由男方購置。男方稱自己父母問了女方尺寸,結果買了之後當天凌晨才得到新娘親屬的回覆說買小了,因為時間太晚了,沒有其他地方可以買到新內衣。女方母親認為,「這個寓意對農村人來說,就是不能包容我們家人」。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事實上,兩家人在婚禮之前就因彩禮金額、買衣服費用發生過矛盾。婚禮當天,因為內衣太小新娘跟新郎溝通,男方回了一句「這個婚不想結了是不是,不想結,我家彩禮好多就退我好多」,此話讓雙方矛盾激化。
無論是內衣尺寸不合適代表的不好「意頭」,還是新郎不容分說表現出來的顢頇、大男子主義,都讓傳統婚姻家庭裡被認為是弱勢的女方感覺到了威脅和不安全感。當然,在堅持男女平等價值和現代婚戀觀的人看來,傳統嫁娶方式有讓人覺得不舒服的地方:嫁妝彩禮過於強調聯姻中的經濟因素(說不好聽如同「賣兒賣女」),婚姻明明是當事雙方的事卻扯上兩家人甚至引發兩村矛盾。但考慮到中國巨大的城鄉和地域差異,考慮到嫁女如同為男方家庭(白白)輸送一個勞動力,彩禮這種「前現代」事物,也自有其合理性。
但隨著時間推移,尤其是農村經濟條件的改善和男女平等意識的滲透,「錢」在嫁娶過程中的重要性不能說全沒有,但已非決定因素。有條件的家庭,通過嫁女來改善經濟狀況,並不是父母的主要考慮。如同報導中新娘父母說的,首要考慮的是女兒幸不幸福,嫁過去受不受氣。如果把父母對兒女的愛簡化為彩禮談不妥進而勒索,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我覺得是污衊了父母對女兒的愛,也混淆了拒絕發親這件事的性質——這並非起于勒索不成的經濟動因,而是雙方具體溝通中被放大的意氣之爭。
假如我是女方父母,我真要感謝這件不合尺寸的內衣。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最好情況下),經此一役,女兒可以好好想想,什麼樣的人才是值得自己託付終身的。「離婚冷靜期」鬧得沸沸揚揚,而這件小碼內衣變相起到了「結婚冷靜期」的作用。無論外界怎麼質疑、如何誤解,目前心理壓力有多大,想清楚總比糊糊塗塗或裝作看不見去成就一樁親事要好。
我們身處一個多元價值並存的婚戀時代。人們總說中國人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家人的事,其實有好也有不好。不好的是,要牽扯的情感、顧及的方面太多,這時常讓結婚當事人身心不堪重負;好的是,假如你有明白事理的父母,他們就是「過來人」是「避風港」,是你的婚姻顧問和高參,在你感到猶疑難過屈辱不平時可以求助的對象。在這一點上,婚姻對象是否真正合適比什麼都重要——比沒接成親、婚禮變聯歡會,或者鬧得滿城風雨、全網熱搜更重要。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