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大園&綠野
責編 | sil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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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夥因買內衣不合適迎親被拒事件引發網友熱議。
網上曝出小夥迎親遭拒的視頻。婚禮上的司儀介紹,根據當地風俗,結婚時新郎要給新娘置辦全身的衣服。但因新郎買的內衣小了,女方家長拒絕迎親。事件曝出後,多數網友都指責新娘,稱其想私吞彩禮。新娘遭受網絡暴力。
新娘表明其與新郎從談彩禮開始就有矛盾,並且在協調的過程中,新郎表示「不結算了」。加上內衣買小這件事,新娘認為新郎的態度有問題。新娘父親稱,為了女兒的幸福準備了很多,拒絕迎親不是因為錢。至此,輿論偏向新娘方,指責新郎故意發布婚禮視頻引導輿論攻擊新娘。
同日,新郎接受採訪,表明自己是真心誠意娶新娘。為結這場婚,他給了新娘家8萬8的彩禮錢和2萬元服裝費。於是出現了第三種聲音——既然服裝費都給新娘了,那她可以自己買內衣。
新娘稱已決定離婚,將退還彩禮錢。新郎在虎撲髮長文回應,表示從提親起自己和父母就承受了很多委屈,將以法律程序維護自己正當權益。
【 從私事到公庭 媒體看熱鬧不嫌事兒大 】
事件一出,一眾媒體爭相報導,設置網絡議程,使得原本一件私事成了公眾議程。
1月2日晚,西安商報的漩渦視頻官方微博率先發出#小夥因買內衣不合適迎親被拒#的新聞及視頻,隨後,新華網、四川觀察、澎湃新聞等媒體對此事及其後續進展持續進行報導。網絡輿論進而掀起狂歡,隨著媒體的報導而左右搖擺態度。
當然,媒體報導新聞是職責所在,無可厚非。而關鍵在於媒體的非平衡報導導致未能及時展現事情的全貌,進而誤導輿論、傷害新聞當事人。
在此事中,媒體最先只報導了新郎方提供的婚禮視頻,導致網友齊聲聲討新娘。之後又單方面報導新娘接受媒體採訪,對此作出回應,網絡輿論又集體聲討新郎不是人。後又新郎在採訪中以及虎撲髮長文表達自己的態度。網絡輿論直接蒙圈了。
當事人雙方不斷交替出現在媒體發布自己的宣言,把一件簡單的事情搞成了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的羅生門。似乎真相越來越負責,網民越來越看不清,鍵盤俠都不知道該去網暴誰了。
💡 這就是不平衡報導帶來的媒體近用權的不同,進而導致的片面效應。
凡是學過新聞學的人都知道,在涉及指責性報導中,必須進行平衡採訪,媒體要給當時雙方平等的近用權。這在西方媒體中要求的更為嚴格。如果在星期三晚上八點發布了A對B的指責信息,那麼必須在相同的時段、用相同的時長給予B發布自己意見的權利。
再看我們媒體的報導。新華網打了一發響炮就無隱無蹤了。澎湃新聞雖有跟近,但都不是自己採訪報導的內容,而是當事人在網上發了信息,它轉載擴散一下。
一旦採訪不平衡,那雙方的媒體近用權就不同,發聲能力就不同,事件就容易反轉,輿論就容易像一個傻子一樣來回搖擺。
【 媒體可以製造熱鬧 但不能撒手不管 】
❓ 首先,媒體可以不可以報導私事?
私事一旦鬧上媒體,那它就遠遠不止私事這麼簡單了。對於事件當事方來說,原本是隱私,但現在需要放到社會公眾面前供大家評說、談論。其間就混雜著網絡暴力的成分,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承受得住的。
於媒體而言,媒體是社會公器,用公共資源去報導一件私事,這是有很大爭議的。例如,如果記者租了蛋殼的房子,是否可以自己報導自己去維權?公器能否私用?
具體到日常的報導,畢業生參加部門聚餐不喝酒被打耳光、公司高管涉嫌性侵養女、留守女考上北大考古系……
媒體對於私事的報導可以說是司空見慣了。但是其中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原則和邏輯 👇
1️⃣ 是否報導要尊重當事人意願,媒體不可以擅自作主;
2️⃣ 所報導的看似是私事,實則暗含社會問題,被與社會大眾利益相關,遠非看熱鬧這麼簡單;
3️⃣ 平衡報導、連續報導非常重要。
而在我們這件事情中,媒體是被動報導而非主動採訪。只是將當事人發到網上的東西進行轉載。說的好聽了是當別人的傳聲筒,說的不好聽了有點像動物園裡雜耍的。
所有的網友像是逛動物園的看客,過來尋求刺激;媒體作為玩雜耍的,不時為其奉上刺激表演。
🙋 媒體:來,各位看客,這邊有一個新郎去迎親,新娘居然因為內衣小就不嫁了!
👪 網民:什麼破新娘,這是出來賣的吧!
🙋 媒體:大家快過來再看啊!原來新郎媽媽故意刁難,新娘才不嫁的!
👪 網民:太陰暗了,及時止損吧,絕對不能嫁!
🙋 媒體:8.8萬的彩禮大家感興趣不……
我身在媒體中,非常理解媒體在當今的注意力焦慮。受眾都去看微博、抖音了,沒人看新聞了。報導的新聞就像是石沉大海,沒個回音。
📢 凡是能引起受眾注意的,媒體都爭先恐後的報導。
但是媒體之所以是媒體,不是自媒體、也不是網民,就是因為其專業性和社會擔當。如果媒體僅僅把自己當作像抖音、微博一樣,為大家提供奇聞趣事的小丑、老鴇、馴獸師……那媒體的價值就真的不存在了。媒體的公信力會逐漸消解在一件件有趣但沒有意義的報導中。
這件事情並非突發事件,而且也不像負面新聞存在採訪難、取證難的問題。如果媒體能下點功夫,打電話採訪一下新娘和新郎雙方,那這個新聞可能不會接二連三地上熱搜,可能一篇800字以內的消息就全說清了。
這時我有了一個陰暗的想法。
📌 是不是媒體故意進行不專業的報導,為的就是挑逗輿論、為自己贏得注意力。
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說明媒體還是有點本事的。
但是細細一看網上的報導,恐怕它們還真沒這個本事。
只滿足於做表面文章、爭第一落點,但是連基本的採訪都不做、事實也不核查、甘當轉載擴散的工具,是不是特別像某些營銷號,不配被稱為新聞媒體。
💊 指出了這麼多的問題,那麼媒體對於私事,正確的操作路徑是什麼?
我經常在抖音上刷到一個「小莉幫忙」的電視節目。記者小莉會報導各種家長裡短。但她的報導不是淺嘗輒止,而是會全力採訪所有人,並且一直促成問題的解決。
我在實習的時候在一個叫《江城岔巴子》的節目幹過。當時有一期節目是講丈夫意外身亡,妻子帶著兒子生活。婆婆領著兒子的小三上門去搶孫子,說是要和小三共同撫養。
類似的種種直讓人感慨世界的豐富多彩。
但這才是媒體報導這樣非常「有看點」的私事的正確操作路徑。那就是不僅報導,還要參與、還要解決問題。這時的媒體不再是看熱鬧的,而是解決問題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情感調解節目在做的事情。
👉 想起了前一陣一位部門領導給我們講課時,提出自己多年做網絡媒體的經驗:
1️⃣ 用戶是衣食父母,但是要勿失自我;
2️⃣ 用戶是上帝,是服務對象,但是要忌跪舔;
3️⃣ 媒體是事實的報導者,但不是仲裁者,要忌高傲。
這幾句話說起來簡單,但是做起來很難。
與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