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義一小夥結婚當日,在去往新娘家接親時,因買的內衣不合身迎親被拒。後續此事在網上一度發酵成為熱門,以下是男主解釋:
首先是新娘內衣的問題,當時我家給了兩萬買衣服的錢,新娘家忘買內衣,讓我媽幫買,買了後在1日下午3點送到新娘手中,到了2日凌晨1點,我接到新娘電話,說內衣買小了,穿不了,必須買一件新的馬上送過去,
到了凌晨6點半,迎親車隊已經全部準備好了,浩浩蕩蕩的去迎接新娘,結果剛一下車,我們迎親隊伍的一名隊員就被新娘的親戚打了,新娘親戚攔在小區門口,不讓我們進去迎接新娘,這時候新娘的父親出來了,要叫我們一家三口上門道歉,否則絕不發親,我說父母在家招待親朋好友,我先把新娘接回家,後面再給爸媽你們賠禮道歉,行嗎?
結果,我問了新娘,今天是我們的大喜日子,有什麼事情我們結完婚再說,可以嗎?新娘依然不願意,新娘父親依然拒絕發親,最後僵持了大概2-3小時,民警到了,問新娘願意嗎,新娘依然是不願意。
他們全程沒有讓我們親戚喝一口水,吃一點東西,甚至都沒讓坐,然後時間也過了,後邊親朋才說不發親就把錢退了,她家親戚還說不退,當青春損失費。
我們付出了可以付出的一切,彩禮給了,衣服買了,婚慶請了,婚紗拍了,酒席辦了,可是就因為她一句不嫁,還讓我賠償青春損失費,前天晚上我家和新娘家協商的時候還說不退彩禮,看到網絡上曝光昨天接受採訪才說答應退錢的事。
以上是男主的發聲,我們沒有辦法去追究到底是誰的錯,可能當時男主和新娘在交流的時候,態度也不夠好,但畢竟結婚是大事,不能當兒戲,次事的後續涉及到司法程序問題,需要法院的判決來決定這個彩禮是否歸還以及其他事宜。
那麼對於今天這個事件,各位又是怎麼看的呢?歡迎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