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村(dxcn916):一個有趣有味的公眾號
(圖片來自網絡)
丟臉的投票遊戲
作者 | 丁小村
一
某朋友看著自己手機上滿屏的投票請求,忍不住想要罵一句粗話:投****啊,還有別的玩法嗎?
他是真被惹火了:表弟請他幫忙投票,為了孩子的班主任勝出;同學請他投票,為了自己兒子能夠得到一個什麼好青年榮譽;親侄兒請他投票,要為女朋友弄個什麼魅力姑娘名號;他的戴著老花鏡兒的老父親也要他投票,為了給自己的廣場舞女友投個什麼舞蹈大仙稱號……公司裡的老總說,大家都要給公司的某某同志投票,他贏得了某部評選的標兵,就是我們整個公司的榮譽。
他狠狠地把手機摔在沙發上,準備懶得再看一眼,就在這個時候,電話響了:媳婦來電命令他,趕緊發動朋友同學同事、七大姑八大姨,給咱孩子在大學的公益小隊投一票哦——娃的事,沒小事!
他坐下來,開始拿起手機,給所有人發信息,請他們投票——他請我幫他給兒子投一票,順帶朝我發了一通牢騷,然後把那句粗話當著我罵了出來,看來還準備投完了票再罵一次給上帝聽。
二
我當然不能罵他,罵也該罵那些搞投票遊戲的人:首先是發明了這種遊戲的人;其次是搗鼓這種遊戲的,比如某某網站,比如某某平臺;最重要的是,把這種遊戲玩爛了的,某部門某公司,某報社某評委會……
當投票變成了騷擾和綁架,就像原子能不拿來當動能,而變成了殺人工具;就像音樂不能悅耳,而變成了噪音;就像一個演雜技的,演著演著變成了痴呆症患者……
遊戲畢竟是遊戲:小孩子把一個遊戲玩厭了,也就算了,小孩子有換個遊戲玩的自由。但遊戲進入了綁架模式,就成了一種傷害——
傷害正常的人際關係:因為我沒有幫他拉票,我得罪了他。
傷害了平等原則:一個根本沒有勝出可能的人,因為能拉更多的票,結果他竟然勝出了。
傷害了工作的積極性:既然能通過刷票獲勝,幹嘛要老老實實做事?
傷害了社會價值體系:可以不靠實力,而靠人緣;可以不搞工作,只要能拉人氣;可以什麼實事都不幹,只要時不時發動投票就行……
……
還可以列出一大堆,證明投票從一個附加遊戲變成了主流玩法之後,對社會的損傷有多大。
想到這些,我也跟我那位朋友一樣,忍不住也想罵一句粗話。
三
網絡投票是令人厭惡的遊戲。
我的一位寫作的朋友,參加了某雜誌社舉辦的評獎:評獎的一個重要依據是網絡投票。於是這位朋友只好放棄自己一向的清高,到處喊叫朋友同事為自己刷票。我說,你能不能不要那個獎,真有那麼重要麼?
他說:這你就不懂了,我可以不要那個獎,但我的票太少,會被人看做缺少參與的積極性,會被人看做我的作品沒什麼人氣。
作為成年人,我承認他說的有道理:我們拒絕參與遊戲的結果,是被別人當做怪物。
為了不被人當做異端、當做例外,我們被迫放棄自己的臉面,變成了一個被自己痛罵的人。
另一個朋友說,他是為單位去參加投票競爭的:如果他拒絕拉票,不但得罪了單位的領導,還會辜負所有的同事。
於是,他不得不參加這個令人厭惡的拉票遊戲。
四
網絡投票是一種虛假無效的宣傳。
有人說:大家都知道投票是個手段,目的是為了宣傳。
但最後,為了所謂的宣傳,所有的部門公司平臺都參與這種毫無新意的遊戲,結果大家並不看投票內容,只是機械性地動一動手指——宣傳效果降低到0,甚至引發的是普遍的反感:因為不情願地拉了一次票,覺得自己為此欠了別人的情,丟了自己的臉,以後再也不玩了——
對那個發動投票的單位或者部門,充滿了厭憎,沒有了任何好感。
既然明知道這種遊戲已經不能帶來宣傳效果了,為什麼還有很多單位迷戀這種遊戲?
只有一解釋:懶政,作假,哄人。
五
網絡投票變成了一種丟臉的遊戲。
對於那些部門單位來說,發動網絡投票,只是因為這個玩法很簡單很輕鬆不討麻煩,一切交給機器就可以了。有的部門單位對於這種偷懶的工作方式上了癮,一年三番五次地搞投票評選,結果是讓大家對它充滿了鄙棄,它最終把自己變成了遊戲中最醜陋的角色。
對於參與投票評比的人來說,更是一件丟臉的事兒:放棄了所有的尊嚴,像乞丐似的一次又一次在手機上刷屏,騷擾自己的朋友親戚;最終因為一百票一千票的差距落選了,留下的是一肚子的不愉快和憤憤不平。
我拒絕所有的投票遊戲,既不幫人拉票,也不會給自己拉票——我希望那些迷戀於搞投票遊戲的部門和單位知道,你們這樣偷懶上癮,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和精力,是在糟蹋納稅人的錢財,也是在摧毀社會的信用底線。
沒空罵你,但也沒空陪你玩。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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