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西安一個高校男生李某在直播當中侮辱女生,被罵上熱搜。
他偷拍兩個席地而坐的女生,興奮地說:「我發現了兩個坦克!在我的前方坐著兩隻坦克!」
這個男生嘴裡的「坦克」,是用來嘲笑身材偏胖的女生。
這並不是李某偶然失言,他的微博裡充斥了「母狗」、「坦克」等侮辱女性的詞,並把他覺得醜的女孩照片ps成遺照。
並且,他的微博並不只是自嗨,而是聚集了大量和他有相同觀念的人。
被網友罵上熱搜後,西安財經給予留校察看處分,李某也公開道歉。
但是,他的道歉微博下,畫風讓人意外,「sama是永遠的神」、「我們等你回來」這種聲音此起彼伏。
在他們的眼裡,李某沒做錯什麼,只是「太不小心」了而已。
李某把令人作嘔的「厭女圈」曝露給大眾。
「女人是下等人,沒資格佔據重要位置」
「厭女症」(misogyny)是一種廣泛存在的心理扭曲,故意歪曲、貶低女性的形象,對女性、女性傾向和女性相關的事物存在厭惡和貶低。
歷史上一些名人也有過「厭女」的觀點。
比如,達爾文曾經輕蔑地宣布,「女性較不發達的大腦是低等人類、低等文明狀態的特徵。」
斯賓塞說,「女性受教育的代價,是變得脆弱、無力和體弱多病。」
即便是先賢們,也沒能逃脫時代局限性。厭女症默認了一種看法:女性弱小、不聰明,只能成為男性的從屬,沒資格佔據重要地位。
當代最偉大的神經生物學家之一,本·巴雷斯(1954-2017年),就是厭女症的受害者。
本·巴雷斯本來是個女性,原名叫芭芭拉·巴雷斯,才華橫溢,先後入學MIT、哈佛等頂尖名校。
但是,她的才華卻不被老師們認可,導師嘲笑她「作業是不是男朋友幫忙寫的」。
她在哈佛期間,一口氣在知名學術雜誌上發表6篇論文,但是,獎學金卻給了只發表一篇論文、各方面能力都不如她的男生。
後來,芭芭拉不幸患上乳腺癌,被割掉了雙乳,卻開啟了她的新生。
她開始服用激素,讓自己長出鬍子來,給自己起名,「本·巴雷斯」,對外界宣稱是芭芭拉的哥哥。
左邊是「芭芭拉·巴雷斯」時期
右邊是變形後「本·巴雷斯」時期
自從「她」變成「他」,他的人生就像是開了掛。
第一次進行學術演講,就在業內獲得高度認可。有教授誇他,說他講得太好了,比他妹妹有才華多了。
他一年從助理教授晉升為副教授,3年後順利獲得正教授職位,幾乎每一篇論文都被業界稱作「令人震驚的革命性發現」。
目前治療阿茲海默症的藥物,都是基於他的科研成果。
所有人都誇他比妹妹有才華,卻沒人知道他根本沒有妹妹。
等他成為神經生物領域公認的領頭羊後,他在重量級醫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關於自己的長文,《性別真的重要嗎?》,公開自己從「芭芭拉」變成「本」的事實,表達了被壓抑多年的憤怒:
我就想讓大家看看,性別從來不是能力的代名詞。從女性到男性,我的大腦思維和研究能力沒有任何改變,改變的只是人們的態度。
有的厭女,披著「愛」和「善」的外衣
厭女症人群,比我們想像當中的要廣泛。
甚至,很多厭女人群根本沒意識到自己的厭惡和貶低,因為,許多厭女行為,是打著「愛惜」、「保護」的名義表現出來的。
「我的女人,應該由我保護。」
「這事兒是男人幹的,你沒老公多吃虧啊。」
「女孩子嘛,那麼努力幹什麼?」
這些披著「愛惜」、「保護」外衣的言辭,看似充滿善意,但是本質是默許了厭女症對女性的刻板印象,這種行為被稱作「微小入侵」(Micro-aggression)。
劍橋大學教授瑪麗·比爾德在《女性與權力》這本書當中提到,「對性別的不對等描述,在我們的文化中處處可見」。
《奇葩說》裡有一期辯題,說兩性關係裡是不是男強女弱更好。
陳銘列舉了一個引用,數據顯示,女強男弱的婚姻大多不幸福,離婚率更高。
厭女症當中,愛情和婚姻都必須遵循著「男強女弱」的法則:男性可以接受、甚至希望有個「小鳥依人」的老婆,在經濟、智力、能力上要展現得比自己弱小;與此同時,女性需要服從男性的支配。
弗洛伊德提出了「聖母-妓女情結」(Madonna-whore Complex),被認為是厭女症的來源之一。在這種情結之下,女性被粗糙地分為兩類:
一種是「聖母」:無論是男性凝視之下,還是女性自己看待自己,都應該展現出「無欲」,這個樣子她們才值得被尊重,比如妻子和母親;
另一種是「妓女」,但凡能夠激發男性強烈性慾的女性,都被歸為這一類,但是她們得不到尊重。在這種情結下,她們一邊被男性追逐吹捧,一邊被悄然視為「下等人」。
然而,即便是被歸為「可以被尊重」的女性之列,聖母們也承擔著來自男性的另一種歧視:讓人提不起性慾。
日本東京澀谷發生過一場著名的命案,死者渡邊泰子,生前是一個站街娼妓,與此同時,她是東京電力公司的高管。
她年薪1000多萬日元,但是生活樸素,並不缺錢。到了晚上,她和陌生男人做愛,一次也只需要2000日元,顯然不是為了錢當娼妓。
身份的巨大反差,引起了日本主流的譁然。
為什麼一個社會地位高、收入高的「良家婦女」要站街賣身?
日本小說家中村烏薩吉(中村うさぎ,Nakamura Usagi)這樣評論,原因很簡單啊,「不能刺激男性慾望的女人,沒有存在的價值。」
厭女情結,以或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強制決定兩性之間的從屬意味。在這種文化當中,女性小心翼翼,無論怎樣都可能是錯的。
厭女的不只有男性,套上「女強人」樣貌的自我歧視
我和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女孩子聊天,談起未來打算,她說:「我是堅決不會當家庭主婦的。」
其實,我挺能理解的,畢竟缺乏獨立的經濟收入、社交圈子,很容易活得不幸福。
但是,她不想當家庭主婦的理由讓我有些驚訝。她說:「都是上過學的人,有手有腳,還得靠別人養著,整天就知道討好公婆和老公,沒自尊的嗎?」
隨著獨立女性越來越多,男女平等的口號越來越響,對女性的歧視朝著另一個極端發展。
氣場2米8的咪蒙,聽到在廁所裡偷哭的實習生,張口就炮轟「職場不相信眼淚,要哭回家哭」,仿佛「不是女強人」就是一種原罪。
厭女症放在女性身上就是「自我厭惡」,然而,怎樣既表達女性厭惡,又不貶低自己呢?
答案很簡單,把自己當做「女人中的例外」。
我聽過很多女性說,「女人太麻煩了,腦子不好使,玻璃心,還事精。」 當然,這樣的抱怨有個隱臺詞,也就是「我不是這個樣子的」。
說出這樣話的人,很多是光鮮亮麗的職場「精英女性」。
有的女性努力奮鬥,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而有的女性努力奮鬥,卻是想要成為「女人中的例外」,一個「名譽男人」。
她們給自己貼金的方式是,「我活得像個男人一樣」、「我是一個比男人還強的女人」。
然而,當把「男性」當做一個褒義詞來稱呼自己,不正是顯示她們更認同男性的價值,認為男性是比其他女性都更高等嗎?
女性拼命成為「女強人」,可能是實現自我價值,也可能是自我厭棄。
伊能靜在《乘風破浪的姐姐》裡談女性價值,上了熱搜:
她說,「剩女」不該是強加給女性的標籤;「拼」、「姐姐」也不該是。
「強勢的女性才叫厲害的女性、才叫幸福的女性,這也是另一種陷阱。」
女性的自我價值,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不一樣的。真正對女性價值的接納,應當是允許她們做出自己的選擇。
女性價值沒有統一的形態
瑞典在兩性平等上,一直做得很超前。
從幼兒園到職場,瑞典都在強調著「性別中性教育」,就是讓孩子們從幼年起,就開始不帶偏見地對待兩性:
男嬰不必穿粉藍,女嬰不必是粉紅;
幼兒園的每一本繪本和玩具都經過挑選,過濾掉帶刻板印象的環節,女孩子可以玩小汽車,男孩子也可以過家家;
即便是成年,男性和女性情侶共享16個月的育兒假,辣爸帶娃隨處可見。
性別中性教育,並不是去除性別,而是在消除兩性偏見。
男性不一定非要充滿野心,養家餬口;女性也不一定非得三從四德,小鳥依人。
男性不一定非要嬌寵自己的戀人;女性也不一定撐出女王的氣場。
周國平說:「男人只剛不柔,你會覺得他生硬;女人只柔不剛,你會覺得她軟弱;最優秀的男女,都是雌雄同體的。」
當我們不再為彼此下定義的時候,才能真正為自己回答「我是誰」。
女性價值沒有統一形態,尊重每個人的自主選擇權,才是真正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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