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10月19日)是魯迅先生逝世79周年。翻開魯迅當年的日記,我們會發現,除了那個「橫眉冷對千夫指」、「怒向刀叢覓小詩」的鬥士魯迅以外,還有一個我們從未發現的「吃貨」魯迅。在流水帳式的日記中,單是各類佳餚珍饈以及各種飯館酒肆的名目,便佔去了所記內容的大部分。粗略統計魯迅早期記於北京的日記中所提到的飯館名目,大概有六十五家之多,其中既有北京市民階層所謂「逛小市,聽小戲,吃小館」的「小館」,也有諸如「同豐堂」之類可做地道滿漢全席的高級大飯莊。
魯迅原是紹興人,他的美食名錄裡自是少不了江浙風味。江浙一帶氣候溼熱,鮮肉不易保存,於是人們便在醃製、酒糟、黴幹中另闢蹊徑,得到一番比鮮味更加醇厚的味覺體驗。1912年,魯迅受蔡元培邀請,到教育部任職,離開家鄉來到北京,自此,鄉味便成了他「思鄉的蠱惑」。不過,幸好有家人以及來自家鄉的朋友不時地替他寄來家鄉特產,那些從家鄉寄來的乾魚、風雞、臘鴨等鄉味,都被魯迅一一鄭重地寫在日記裡。
不只是腊味,江浙一帶的糟貨亦是聞名。魯迅在日記中提到過一種用酒糟醃製的鹹鴨蛋,寫作「糟鴨卵」,讀來甚是可愛。糟,即酒之餘,雖為酒的下腳料,卻保存了酒的精魂。用酒糟醃製過的食物,不僅保存的時間較長,而且還帶了誘人的香氣。用酒糟醃製過的鹹鴨蛋切開時油光澄亮酒香撲鼻,流油蛋黃的綿軟細密捎帶著酒精的刺激感,挑逗著食客的每一根味覺神經。此處魯迅並未點明這「糟鴨卵」用的是哪種酒糟,不過他曾在日記中批評北京勸業場上的一家名為「小有天」的閩式菜館,說其菜餚「不甚適口,有所謂紅糟者亦不美也。」顯然,魯迅對「紅糟」的味覺體驗已經上升到一種審美境界了,他對酒糟的研究可見一斑。
除開腊味、酒糟,江南的醬肉也是食客心中的一道風景,蘇州五香醬肉在北宋時期就已出現,距今己有悠久的歷史。在1929年2月27日的日記中,魯迅記道:「午後欽文來,並贈蘭花三株,醬鴨一隻。」此時魯迅已經定居上海,友人許欽文同為浙江人,定是知曉魯迅口味的,不僅捎來「醬鴨一隻」,且並贈「蘭花三株」。這樣的搭配既有《水滸傳》裡梁山好漢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的爽氣,又有屈子《離騷》中「朝飲木蘭之墜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的清雅,大俗和大雅搭配在一起,竟別有一番美意。
江浙多河湖,故而盛產鮮魚肥蟹,魯迅亦享受此種高蛋白肉類在唇齒間逡巡的感覺。即使後來離了家鄉,他在日記中仍舊多次記下吃魚食蟹的經歷。他在日記中提到多種魚類的名目,如鯽魚,曹白,鰒魚,土鯪魚,松花江白魚等。北京的各大飯館,魯迅去得最多的就是位於南半截胡同的廣和居。民俗學家鄧雲鄉曾在自己的著作《魯迅與北京風土》中提到廣和居裡有道名菜,喚作「潘魚」,又叫「辣魚」、「芙蓉鯽魚」。魯迅喜食辣,因為他認為吃辣能發汗解困,以消讀書之疲。當鮮鯽魚與熱滾油、紅辣椒、青蔥絲相遇,再經老字號店心傳相授的獨特燒製法,一道鮮香熱辣的「潘魚」下肚,大汗淋漓之際不僅解困消疲,更能忘了旅居他鄉之苦。
但比起魚來,魯迅更喜歡吃蟹,因為吃蟹既可享受好友聚宴的「眾樂樂」,也可體味一人食的「獨樂樂」,而吃魚似乎只有眾人聚在一起時才有樂趣。1915年9月10日的日記中,魯迅寫道:「晚齊壽山邀至其家食蟹,有張仲素、徐吉軒、戴蘆舲、許季上,大飲啖,劇譚,夜歸。」「大飲啖,劇譚」五個字傳神地描繪出當時聚友食蟹的酣暢淋漓之快感。魯迅寫食蟹,大多是9月份,此時的秋蟹黃滿膏肥,如潤玉凝脂滑香飽滿,他不僅寫到與眾友人共同享受食蟹的樂趣,更多次寫到一人獨食的美妙體驗。如1918年9月13日的日記中魯迅說自己:「夜食蟹二枚」,緊接著兩天後又寫道:「下午食蟹二枚」,更有貪吃的時候甚至「自食四枚於夜飯時」,這裡寫吃蟹便是一人食時享受「獨樂樂」的情景了。
魯迅曾在《朝花夕拾》的引言裡說:「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的蠱惑。後來,我在久別之後嘗到了,也不過如此;惟獨在記憶上,還有舊來的意味留存。他們也許要哄騙我一生,使我也時時反顧。」那些留存於記憶中「極其鮮美可口」的蔬果使得魯迅對舊來的意味流連忘返,這些東西也許不見得有多美味,但因為那是小時候吃過的,於是便成了人所習慣且無法割捨的食物。
比如那紹興居家必備的梅乾菜,色澤黃黑,脆落爽利,咀嚼起來滿口留香,同脂滑肉嫩的五花肉形成絕配,即所謂的「米飯殺手」——梅乾菜燒肉。梅乾菜既是紹興居家必備,那麼個中牽引的自然是縷縷鄉情,客居在外的遊子,心心念念的便是這一口。魯迅在其小說《風波》裡就曾寫到女人端出「烏黑的蒸乾菜和松花黃的米飯,熱蓬蓬冒煙」的生動場景。從文字的描述來看,這裡的「蒸乾菜」興許就是這頗具特色的紹興梅乾菜吧。而在魯迅的日記中,更是屢次提到家裡的母親專門給他寄來各種菜乾,即使魯迅無法回到故鄉,只消一碟烏黑乾菜,一碗紹興黃酒,便能把一個關於故鄉的夢切實地做完。
魯迅極愛吃水果,各種類目的水果他基本都愛吃。在他的日記中經常提到朋友間往來互贈水果的情景,而且他還常常因為吃水果一下子吃太多,而導致腸胃不舒服。如在1912年一篇日記裡,魯迅說自己:「夜作書兩通,啖梨三枚,甚甘。夜半腹痛。」魯迅一邊作書一邊吃梨,「甚甘」二字可讀出他對這梨的愛不釋「口」之情,不過梨品性寒涼,故而不可多吃,魯迅一時沒忍住一口氣吃了三枚,結果導致半夜裡肚子疼起來。
在1912年的另一則日記裡,魯迅寫道:「飯後偕稻孫步至什剎海飲茗,又步至楊家園子買蒲陶(註:葡萄),即在棚下啖之,迨回邑館(註:當時魯迅住在北京的紹興縣館裡)已五時三十分。」這則日記寫於九月,正值初秋時節,此時的葡萄珠圓玉潤,味道微酸而有回甘。魯迅食罷午飯喝完茶,還不忘步行到果園裡去買那正逢時節的葡萄,葡萄才剛買到手,還等不及拿回住所,便在果園的葡萄棚架下大吃起來,現摘現賣,現買現吃,對於美食一刻也按捺不住。
魯迅常熬夜寫稿校稿,經常整棟樓都寂靜了,窗外一點聲音都沒有了的時候,他開始在檯燈下寫文章。如蕭紅所回憶的那樣,「許先生說雞鳴的時候,魯迅先生還是坐著,街上的汽車嘟嘟地叫起來了,魯迅先生還是坐著。有時許先生醒了,看著玻璃窗白薩薩的了,燈光也不顯得怎樣亮了,魯迅先生的背影不像夜裡那樣黑大。魯迅先生的背影是灰黑色的,仍舊坐在那裡。」
在這般熬夜的情況下,魯迅夜裡總是要在手邊備一些吃食。除了慣常的花生、核桃、杏仁之類的乾果以外,澱粉類的餅乾點心也是他的夜宵必備之物。為了避免出現夜裡無食物可吃的情況,魯迅每次外出回來的路上,基本都會順帶買些小食,尤其特別愛買糕點,或者是稻香村的點心,或者是臨記洋行的餅餌。如魯迅在1913年5月10日的日記中寫道:「晚往徐景文處治齒,歸途過臨記買餅餌一元。」患了牙疾仍然不忘回來的時候買點吃食。更甚者,在另一篇日記中則有:「晚與五六同人出校遊步,踐破砌,失足僕地,傷右膝,遂中止,購餅餌少許而回,於傷處塗碘酒。」魯迅在散步的過程中因為踩到破磚而不小心摔傷了膝蓋,但即使受了傷,也依然不會改變他要在路上買點吃食的計劃。對於他來說,膝蓋破了,回去塗點碘酒就好,買吃食的計劃可是不能被耽誤的,故雖然終止了散步,卻仍然要「購餅餌少許」之後才能安心返回。
在1923年11月7日的日記中魯迅寫道:「午後往圖書閱覽所查書,無所得。買饅頭十二枚而歸。晚風定。」在查閱書籍而一無所獲的時候,也唯有食物能慰藉受挫的心靈。魯迅出生於江浙,江浙一帶習慣於將有餡無餡的面點統稱為「饅頭」,無餡的白面饅頭顯得樸素憨厚,有餡的饅頭則顯得性感迷人,就像一個鄉下姑娘把粗布花褲換成了迷你短裙。「饅頭」相傳是三國時期諸葛亮所發明,據說諸葛亮在七擒孟獲、平定南蠻之後,過江時受戰死冤魂之阻,為了祭奠河神,諸葛亮又不忍用人頭祭祀,故命手下殺牛宰豬包成麵團,然後投於水中以示供奉,自此民間沿襲此風俗,這便成為「饅頭」的起源。「饅」通「蠻」,「饅頭」即意為「蠻頭」。而在其它幾篇日記中,魯迅將「饅頭」寫作「饅首」,再加上這一歷史傳說的聯想,以後再見到饅頭這種樸素的面點時,竟生出幾分怖畏之感。
魯迅買糕點,也不單是為了給自己準備夜宵,也有招待來客之用,只是魯迅有些懼憚男性來客,因為男客往往食量太大,經常把魯迅準備的點心吃個精光,於是魯迅便機智地發明了一種「花生政策」。他說:「我時常有點心,有客來便請他吃點心;最初是『密斯』(註:即Miss,小姐)和『密斯得』(註:即Mister,先生)一視同仁,但密斯得有時委實利害,往往吃得很徹底,一個不留。」魯迅有些忿忿不平,因為若是這樣的話他如果自己想吃,就又須出去買。於是他便以花生代替原本的點心,結果這一招卓有成效,自從把點心換成花生以後,男客們就吃得不多了,而此時魯迅的「好客精神」又來了,看到客人吃得不多,他便不禁開始敦勸,有時竟勸的不喜歡吃花生的客人因此而慌忙逃走。魯迅卻像個守護住自己秘密基地的孩子一樣,在文章中無不驕傲地寫道:「從去年夏天發明了這一種花生政策以後,至今還在繼續厲行。」彼時魯迅的友人們,對他「厲行」的所謂「花生政策」也是滿懷怨念的吧。
魯迅愛買糕點,更愛吃糕點。在他記於1913年5月2日的日記中寫道:「午後得羽太家寄來羊羹一匣,與同人分食大半。下午齒痛。」羊羹是由紅豆與慄粉混合後蒸製而成,口味偏甜膩,但與清爽的綠茶則形成最佳CP,因此常用作下午茶點心。羊羹發源於中國,在日本尤為流行。魯迅曾留學日本,多少也受此風尚影響。羊羹半透明的果凍狀裡裹藏著甜豆沙的細餡,口感細膩綿軟,魯迅一下吃得太多,下午牙便開始痛。本以為接下來的幾天裡魯迅會茶飯不思,結果在緊接著記於第二天5月3日的日記中卻是這樣的文字:「午後赴王府井牙醫徐景文處治牙疾,約定補齒四枚……過稻香村買餅乾一元。」昨天才剛因為吃羊羹吃得太多而牙痛,結果第二天一看完牙醫就仍舊風雨無阻地去稻香村買餅乾。
魯迅喜好甜食,在他的日記中光是提到糖果,就有飴糖、幹焦糖、檸檬糖、柿霜糖、核桃糖、玫瑰酥糖、咖啡薄荷糖等多種品類。尤其是柿霜糖,這是魯迅最喜愛的甜食之一。
柿霜糖是一種河南名產,圓圓的黃棕色的小薄片,吃起來又清涼又細膩。魯迅第一次吃到這種糖,是一位友人特地帶給他品嘗的,他一嘗覺得確實是好吃。後來又聽許廣平說這是河南的名產,是用柿霜做成的,性涼,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瘡之類,用這個糖一搽,便會好。魯迅聽了感嘆道:「怪不得有這麼細膩,原來是憑了造化的妙手,用柿皮來濾過的。」可惜待到許廣平向魯迅說明柿霜糖的妙用時,魯迅已經將剛得到手的柿霜糖吃掉了一大半。聽完許廣平的介紹,魯迅連忙將所餘的收起,準備在將來嘴角生瘡的時候,好用這個糖來搽。
但是到了夜間,魯迅就忍不住了,將自己藏起來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而且一邊吃還一邊安慰自己道:「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就又吃掉了一大半。
蜜餞也是魯迅的心頭所愛。蜜餞即果脯,屬於北京的名小吃之一。蜜餞「以蜜相煎」的做法可謂是甜上加甜,這對於愛好甜食的魯迅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了。桃脯、杏脯、蘋果脯以及蜜棗等都被魯迅記於日記中,他還時常寄些果脯給遠在紹興的母親品嘗。
魯迅的弟弟周作人在《魯迅的故家》一書中回憶道:「魯迅酒量不大,可是喜歡喝幾杯,特別有朋友對談的時候。」不過魯迅的胃不大好,大多時候喝的都是具有滋養功效的藥酒。如他在日記中提到朋友送他的兩瓶薄荷酒,此酒是一種把薄荷葉、檸檬皮和其他藥料加在酒精裡蒸餾以後,再放入糖和少量薄荷油而製成,口味偏甜膩,據說還有促進腸胃消化的功效,也的確適合魯迅這種本身愛吃又因腸胃脆弱而容易食滯的人。
此外,他還常喝一種喚作五加皮酒的藥酒,這種藥酒在中國民間廣泛流傳,屬於傳統配製的藥酒。一般以白酒或高粱酒為基,加入五加皮、人參、肉桂等中藥材浸泡而成,具有行氣活血、驅風祛溼、舒筋活絡等功效。魯迅常受肩痛之苦,喝此藥酒而有所緩解。另有諸如所提白玫瑰酒、中山松醪者,亦有此療養之效。比起魯迅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另一名資深老饕——北宋大文豪蘇軾,還曾專門為「中山松醪」作賦。
魯迅雖因身體之故而對於飲酒有所克制,但也不免有與朋友飲酒至大醉而歸的時候。如在1913年2月的一篇日記中,魯迅寫道:「戴蘆舲來看《筆耕園》以為甚佳,晚同往廣和居飲。夜胃小痛,多飲故也。」1913年3月的一篇日記裡則寫道:「子英已移居延壽寺街花枝胡同。晚同往視之,飲酒一巨碗而歸。……夜大飲茗,以飲酒多也,後當謹之。」在與好友宴飲交歡之際,幾杯酒下肚,臉紅目亮,逸興遄飛,自是人生嬌憨態,此時又何以顧得「飲酒傷身」之類的諍言?
飲酒須有下酒菜,沒有下酒菜的飲酒,就如同沒有月色的夜晚一樣,甚為無聊。如魯迅記於1930年8月的一則日記中有:「晚在寓煮一雞,招三弟飲啤酒。」即使飲啤酒,也須有雞來相配。不過佐酒之物大多時候還是花生、魚乾之類的小食,以及獨具紹興特色的茴香豆、油豆腐之類。
茴香豆我們是熟悉的,光是孔乙己關於「茴」字的四種寫法便足以讓這種小食在我們的記憶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茴香豆由蠶豆所制,酥軟清鮮,香味馥鬱,極耐咀嚼,是佐酒的佳餚。而那油豆腐,也是江浙的特色小食。豆腐油炸之後再入水煮,外酥裡嫩,口感極富層次,而且內裡疏鬆,極易入味。嗜辣的魯迅把油豆腐作下酒菜的時候,多半會配上一疊鮮紅的辣椒醬,焦黃上面一抹鮮亮的紅色,怕是飲酒的欲望也會多添幾分。
在1912年8月22日的日記中,魯迅寫道:「晨見教育部任命名氏,餘為僉事……晚錢稻孫來,同季市飲於廣和居,每人均出資一元。歸時見月色甚美,騾遊於街。」彼時正是魯迅初赴教育部任職預備大展宏圖的時候,雖然之後壯志未酬,但所記飲酒的當晚必是「興盡晚回舟」,雖沒有「誤入藕花深處」的美妙經歷,卻在歸來時與美好的月色撞了個滿懷,於是魯迅無不瀟灑地「騾遊於街」。
海嬰與魯迅,一歲與五十歲(1930年)
五十三歲壽辰全家合影(19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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