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條要提防十大陷阱!(附:借條範本及13個要點)

2021-02-20 法治早知道

綜合自|法務之家  法律讀庫  法律顧問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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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條,從古至今,大概是人們接觸最多的法律文書了,很多朋友認為這是最簡單的一個字據了,如果您真的這麼認為,那麼就大錯特錯了。借條中隱藏的11個陷阱,一個比一個驚魂!

一、借款用途陷阱!

    案例張飛因賭博輸了錢,向劉備提出借錢以繼續參賭。劉備雖知道張飛的借錢目的,仍先後4次借給其人民幣1萬元,並約定了利息。後劉備多次催收,張飛在償還2000元後便以無錢為由拒絕。劉備遂訴至法院,可出乎他意料的是,法院不僅沒有支持他的訴訟請求,還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收繳了張飛償還的賭博藉資2000元。劉備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解讀:借款用途要合法。對於明知借款人是為了賭博、販毒、吸毒、嫖娼或販賣槍枝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護。對雙方違法借貸行為,還可予以訓誡、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相關規定處以罰款、拘留。


二、借條籤字的陷阱!

         案例:重慶市綦江區一男子將錢借給同事,同事給他寫了一張欠條,可欠條上落款沒有寫姓名,而是寫的綽號。之後,他拿著欠條去打官司,討要借款,最終因為未能舉證證明落款處的那個綽號和借款人之間的關係輸了官司。

     解讀:無論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證上的信息書寫名字和身份證號碼,並附上借款人的家庭住址,同時也要仔細核實借款人所寫的住址與實際住址是否相符。在這個基礎之上,要求借款人按個手印也是萬全之策。

三、借條書寫留空白的陷阱!

        案例:董卓是一家公司的老總,和23歲的貂蟬墜入愛河。其間,董卓陸續給了貂蟬價值27萬元的錢物,還為貂蟬買了一套單身公寓。好景不長,今年初兩人關係破裂,便坐下來協商補償問題。

        貂蟬回憶說,董卓答應再給她11萬元作為補償,並讓她在一張寫有「付現金11萬」的紙條上簽了名。沒想到,董卓在紙條的多餘空白處寫上了「借條」及有關具體內容,並找來第三人做「債權人」,將她告上了法庭。由於「借條」上有貂蟬的親筆籤名,而貂蟬未能提供「借條」系偽造的證據,法院一審判決雙方借貸關係合法有效。

          解讀:要注意書寫時不要留空白。書寫內容部分與籤字蓋章之間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條者填寫其他內容,或者將原內容裁去,在空白處重新添加內容,由此產生麻煩。如有的持條人事後在空白處補記「若逾期不還,借款利息將加倍」等內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損。

四、小寫借款金額陷阱!


          案例:劉備向曹操借款8000元,並出具借條一份:「今借曹操8000元,三個月後歸還。」三個月後曹操持借條,要求劉備歸還借款80000元。原來,借條上「8000」與「元」之間有一定的空隙,曹操便在後面又加了一個「0」。

          解讀:千萬別大、小寫傻傻不清楚。寫借條時只有小寫,沒有大寫,小數點位置不準確,字前頭有空格,或者大小寫不符,都會容易被持條者添加數字或修改,由此而引發糾紛。一定要注意:小寫金額後再寫大寫,則一般不會出現此類低級錯誤。

五、借條不寫利息,只口頭答應!

          案例:2014年10月呂布向孫權借款20萬元,口頭承諾每月支付兩千元利息,借款期限1年,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由於呂布經營不善,資金周轉不開所以一直沒有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後,只歸還了本金,孫權要求呂布支付利息,呂布以沒有約定利息為由拒絕支付。

         解讀:《民間借貸新規》也對借貸利率和利息做了說明,如果你借錢給他人,你們之間沒有約定利息是多少,借款到期後,如果他人不還利息,你又沒有證據能證明口頭約定過,那只能自認倒黴。也就是說,利息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出來做好約定才算數。

        六、內容表達不清陷阱!

       案例:鐵嶺市民李先生介紹了事情經過。原來,李先生3年前借給朋友3萬元錢,朋友去年歸還給他5000元,仍欠2.5萬元。雙方將借條修改為:「原欠款3萬元,還(huán)欠款5000元。」

        一周前,李先生因急需用錢而找到朋友,沒想到朋友卻賴帳了,並稱只欠李先生5000元。

       「我現在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現在才搞明白毛病就出在這個『還』字上。」李先生說,原本應讀成「huán」,但朋友一口咬定是「hái」,這讓他有理也說不清。

         解讀:這是典型的欠條存在歧義案例。雙方在借款時,借條沒有表述清晰明確,並且存在歧義,對出借人來講非常不利。從法律上來講,如果對方一口咬定是「還(hái)欠5000元」這層意思,且沒有直接旁證,出借人李先生勝訴的機會非常渺茫。借條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借給」寫成「借」,「還huan」和「還hai」書寫異議等等,都極容易顛倒,是非難辨。

       七、還款時不要回借條!


        案例:9月7日,陽信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借款案件,被告人魯肅向好友周瑜借款,一年內陸續還清,卻因忘記索要收條,不料周瑜去世,周瑜妻子翻出欠條,因無其他證據證明已經還清欠款,故被法院判決償還周瑜妻子借款1萬元。

        解讀:還款時,必須找對方要回借條,不能大意。如果對方找不到借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待日後憑依此據兌換借條或者應對借款糾紛,這樣不會留下隱患。

        八、借條內第三人籤字陷阱!

       案例:芙蓉女士是一名會計,一天,芙蓉的兩位鄰居之間發生借貸關係,楊玉環借款投資一套二手房,金鳳願意出借38萬元給楊玉環。金鳳和楊玉環年齡均較大,不擅於辦理銀證轉帳手續,取現了38萬元,故而要求剛剛退休的老財務芙蓉幫忙點錢和起草借據,另外芙蓉家中有電腦和印表機,三方商定芙蓉代為列印借條。

       借條具名:「今顧某某出借38萬元現金給楊某。半年內由顧某某歸還給楊玉環本利43萬元,立此為據。」由於交接的都是現金,出借人金鳳要求芙蓉作個證人,在借條上也籤名。芙蓉代為列印了借條後,看到借條內容寫得很清晰,就籤下了自己名字,籤字的位置偏右側,但是沒有和借款人的名字對齊,也沒有緊貼借款人。

       後楊玉環將房款支付給了上家,沒想到這套房屋被法院查封了,楊玉環無法轉手房屋套利,也無力歸還巨款。出借人金鳳把楊玉環起訴了,但由於楊玉環確實沒有能力還錢,她就把芙蓉也給起訴了,要求芙蓉承擔擔保責任。

       最後法院判決,該筆借款用途是用於投資二手房,芙蓉並沒有參與二手房的投資,也沒有收到借款,故而芙蓉作為共同借款人的證據不成立。

         解讀:《民間借貸新規》,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是說刻意保護不了解情況而稀裡糊塗籤字的人,保護被忽悠的、被欺騙當保證人的行為。關於這一點出借人要引起注意。

       九、「消字筆」陷阱!

        案例:據原告甲陳述,他在六安市內開了家建材店,乙來甲的店裡買走大批量鋼材。雙方約定,先付兩萬塊定金,餘款打欠條。

         籤完協議後,甲拿出一張白紙,用原子筆在上半部分寫明了鋼材的型號、單價,乙則拿出一支黑色的籤字筆在下半部分寫了欠條。

         打下欠條後的第3天,甲發現白紙下半部分乙所寫欠條的字跡消失了。看到欠條上面字跡猶在,他照著紙上留下的痕跡把欠條內容重新描寫了出來。就因為這個畫蛇添足的糊塗舉動,甲只能自認倒黴。法院審理認為,因雙方在協議中約定憑欠條結算餘款,甲所持欠條有爭議,不能作為要錢依據。

        解讀:在借據書寫、籤訂合同、票據結算等過程中,需要籤字和填寫票據時,不宜用易褪色的筆書寫,當遇保存不當、或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並為有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製劑塗改留下可乘之機,製造麻煩。俗話說的好「小心駛得萬年船」,可以自帶籤字筆;必要時加蓋印章或按手印。

       十、訴訟時效過期的陷阱!

         案例:2011年2月8日被告李逵向原告宋江借款35000元用於投資入股,並出具借條,約定2個月還清。但後來被告李逵卻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在此期間宋江也沒有要求過李逵還款,這件事就拖到了2013年7月,由於宋江資金周轉有困難,於是向李逵索要欠款,李逵卻玩消失,電話不接,人也不見。宋江一直訴狀將李逵告上法庭,李逵代理人提出借條已過訴訟時效,經過法院審理,沒有支持宋江的訴訟請求。

         解讀:對於借條來說,如果借條註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兩年一過,且中間沒有任何主張要求還款的行為和證據,再起訴還款,就很大可能喪失勝訴權。有些借款人就是利用這個陷阱,過了兩年不還錢,出借人又不懂這些法規,無奈吞下苦果,自認倒黴。

       十一、利用熟人關係,不打借條或者欠條陷阱!

     案例:張飛是劉備的中學同學,兩人關係十分要好。2011年10月,劉備打電話給張飛,說欲置換一間面積更大的店面,尚缺資金6萬元。張飛二話沒說,就將6萬元親自交到劉備手上。礙於老同學的面子,他沒有讓劉備出具借條。馬上2年時間過去了,劉備也沒提還錢的事。2013年8月,張飛資金周轉困難,找劉備要欠款,劉備竟矢口否認此事。

  解讀:本案中,張飛在借錢給劉備時,礙於面子沒讓劉備出具借條,導致空口無憑,沒有直接證據,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張飛的訴訟請求的。

        民間借貸最好是要籤訂借款合同或者寫欠條,防止日後發生糾紛無法舉證,因為在司法實踐中,口頭約定是很難證明債務關係的,如果債權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證據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那麼債權人將有可能承擔敗訴後果。(來源:法務之家)

借條也有講究,切勿大意。附:【借條範本】及使用說明



【使用說明】

   ①、標題表明了該條據的性質,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添加內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將借條篡改為數頁合同的最後一頁。標題應書寫在紙張頂部,標題和借條正文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另外,由於發生過惡意借款人用褪色筆書寫借條的案例,因此書寫借條時由出借人提供籤字筆更為妥當;借條由借款人全文手寫較為妥當。

 

     ②、「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後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另外,書寫借條正文時應注意左右儘量靠近紙張邊緣,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條持有人添加內容。

   ③、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項已經實際交付,但一旦發生糾紛,借款人主張雖出具借條但未實際收到款項仍極為常見,為進一步避免此種訴訟風險,本範本採取了「現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種較不常見的表述,以更加強調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④、此處寫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種寫法的,應與身份證上記載的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的姓名後應附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數,而身份證號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後就出借人是誰發生爭議。

   ⑥、「現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並非現金而系銀行轉帳,則應將此處的「現金」替換表述為「銀行轉帳」,同時應保留銀行轉帳憑據。金額較大的借款,建議採用銀行轉帳方式,以免嗣後發生訴訟時就是否實際交付款項發生爭議。

      ⑦、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字,也寫大寫數字,以避免之後就是否篡改發生爭議;同時幣種也要寫明。

      ⑧、借期必須明確,以免因何時還款發生爭議;借期也要大寫。

      ⑨、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理由同前。同時,應注意截至目前(民間借貸新司解未公布前),法院通常認定約定利率以人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為上限。另外,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為了避免爭議,利率應儘量採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如果是無需利息的借款,則上述借條的正文部分可簡化為「為購買房屋,現收到XX以現金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幣捌萬元整),借期陸個月,貳零壹叄年拾貳月捌日到期還清。立此為據。」

  ⑩、到期未還後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期內利率一致是常見的爭議,應在借條中寫明略高於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附大寫的理由同前。另外,也可寫清逾期後的計息基數是到期未還的本息合計,但由於部分法院判決中對此種合計計息基數並不支持,為避免爭議,本範本未採用此種寫法。

   ⑪、「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末尾添加內容,同時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籤字之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由於借條行文必須簡短,因此借款合同中常見的管轄、糾紛解決等條款在本範本中均不作表述。

 ⑫、借款人的姓名應寫全名並附身份證號,理由同前。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則一旦發生訴訟,就借條是否是借款人書寫發生爭議時,字跡鑑定的費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張借條上的字跡都具備可鑑定條件。


 ⑬、家庭住址,可寫可不寫,一般來說是不用的,如果有必要的話,比如與對方不認識,擔心將來找不到人的話,也可以寫上。


   ⑭、該日期應為所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並應大寫,理由同前。借條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紙張最好裁掉,理由同前。另外,借條書寫中有塗改時,至少應要求借款人在塗改處摁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無塗改的借條則更為妥當。借條書寫完成後,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機拍照留存,進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複印一份留存(並請出借人籤注「該借條複印件與原件一致」)。【來源:法律顧問工作室}


以下幾種借條的範本,供大家參考:

(來源:法律讀庫)

1、一萬元以下請用這個


借條

   本人張三(身份證號:320XXXXXXXX)今收到李四(身份證號:310XXXXXXXX)出借款項人民幣XXXX元(大寫:XXXX元),本人保證於2016年1月1日歸還,立此為據。

借款人:張三(手寫)

出借人:李四(手寫)

XX年XX月XX日

本人張三(身份證號:320XXXXXXXX)做生意(也可以是買房,買車什麼的)之故今收到李四(身份證號:310XXXXXXXX0808)以現金出借的人民幣5萬元整大寫:伍萬元整),月利率1%(佰分之壹),本人承諾貳零壹伍拾貳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2%(佰分之貳計付逾期利息如本人到期無法償還,王五(身份證號:310XXXXXXXX)願意代為償還立此為據

1、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50萬元整大寫:伍拾萬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貳),借款期2

(1)2015915收到以現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幣1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拾萬元整);

(2)2015916收到以銀行轉帳方式交付的人民幣4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甲方帳號:XXXXXXXXXXXXX

乙方帳號:XXXXXXXXXXXXX

3、甲方承諾將於2017920一次性將還款打到乙方帳戶帳號:XXXXXXXXXXXXX),如甲方到期未還款,甲方以3%(佰分之叄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還款,丙方願作為連帶保證人代為清償

5、甲方有汽車一輛牌照:滬AXXXXXX),2015920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還款,乙方有權將該汽車交由XX拍賣行拍賣,以所得價款充抵甲方應付本息

6、如有糾紛,各方應本著友好互利的精神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徐匯區(或者楊浦區,但必須只能填寫明確的一個,如果寫多個就無效了!)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寫完了借條,再補充幾個注意事項:

     1、抵押合同需要另外籤訂,在公證處辦理公證後,到相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2、對借款合同的安全性有較高要求的,請詢問當地公證處是否支持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業務,如支持可以去辦一個,無需起訴,直接執行,diao得飛起。

     3、現行法律對於超過36%的年利率不予保護,對於24%~36%之間的利息不支持,如果實際利率很高,比較常見的就是採用虛構本金的方式,但是銀行轉帳又體現不了,so....

      4、強制執行公證的公證費只有訴訟費的一半,但是很多人抱有僥倖心理,覺得「我這個肯定沒問題」,或者「萬一發生糾紛再起訴好了」,所以全國來看選擇公證的人還是少數。

    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黃進衝,律師 經濟師 現兼任全國工商聯美容化妝品業商會品牌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

擅長公司法、勞動法、合同法、破產法等法律業務

1989年通過首批國家律師資格考試,1994年取得律師執業證書

曾任外貿公司破產清算組副組長。參與香港某國際集團收購國內房地產公司事宜。參與澳大利亞某公司和香港某投資公司收購國內養牛場事宜。參與浙商某公司併購高爾夫球場股權事宜。曾擔任南京市青企會副秘書長(主持工作),江蘇亨威集團副總,江蘇強民投資集團副總,檢察院兼職檢察員,法院陪審員,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秘書長,政協委員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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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朋友跟你借錢 借條要這樣打對自己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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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持有借條,訴請被告還錢卻敗訴,原因合理合法!
    法律知識要點:出借人持有借款人手寫的借條,借款人逾期還錢時,出借人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還錢的,法院肯定會判決支持,這種想法對嗎?該條文的意思是,對於一方是自然人為主體的民間借貸中,款項的交付比借款憑證更重要,雙方訂立了借款合同或寫有借條,借貸關係只是成立,但沒有生效。如果出借人只有借條,向法院主張借款人還錢,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關鍵是要看出借人有沒有實際提供借款,出借人還必須就實際支付了所借款項進行舉證,而不是僅僅提供借款憑證。
  • 只有借條,沒有轉帳記錄,起訴能勝訴嗎?
    法律知識要點:如果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一方只有借條在手,沒有轉帳憑證,起訴到法院能不能勝訴?出借人可能認為只要有借據等作為證據在手,白紙黑字的借款人無法抵賴,因此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的,向法院主張權利定能勝訴。其實,這樣想是非常嚴重的錯誤,出借人雖然有借條、合同等借據作為主張權利的證據,但法院不一定能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還錢的主張,為什麼呢?
  • 寫借條/欠條時要注意什麼?
           書寫借條/欠條是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遇到的事情。書寫內容大多為經濟上的往來事項,而且數目以大的居多。由於借條/欠條書寫欠妥導致的法律糾紛,也是時而聽聞。
  • 借條不會寫導致錢收不回來?這份借條模板,讓借錢者無法耍賴皮
    但是在生活中,我們任何人都有可能要面臨借錢或者被別人借錢的情形,因為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不遇上難處和燃眉之急。那麼當我們在借錢,或者別人向我們借錢的時候,為了兩人的關係,也為了自己的財產不受損失,最好還是約定寫一份借條。那麼一份完美的借條該怎麼寫呢?相信這一點很多人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