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2021最新借條範本!

2021-01-09 澎湃新聞

點擊藍字

關注我們

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發布《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

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法條:

第二十六條對利息做出了新的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結合新的司法解釋

我們應該怎樣出具完美的借條呢?

借 條①

為購買房產②,今通過銀行轉帳③向好友④張三⑤借到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⑥,月利率1%⑦,於××××年××月××日到期時⑧還本付息。逾期未還,則當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⑨計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債務人)違約,守約方(出借人、債權人)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鑑定費等等)均由違約方承擔。⑩

身份證載明的雙方(各方)通訊地址可作為送達催款函、對帳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⑪

借款人的微信號為:*******⑫

借款人:李四⑬

身份證號:××××××××

××××年××月××日

憑證名稱:借條

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債權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一般只需向法官簡要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債務人要抗辯或抵賴就要負舉證責任,一般較為困難。

最好不要寫成「欠條」!欠條也是民間借貸中常用的一種憑證。欠條是交易過後產生的應付帳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同時表明開具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義務的憑證,反映的是欠款關係。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貸,也可以是買賣、承攬、勞資糾紛等其他法律關係,因此僅憑欠條尚不足以證明爭訟錢款的性質。換句話說,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絕對不能寫成「收條」。收條是指債權人在收到錢款時向債務人出具證明還款事實的憑證,並不對債務人產生「還款(付息)贖條」的義務。因此收條反映的是給付關係,不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相反是用來消滅債權的。以收條作為證據向法院起訴,一般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借款事由

註明借款用途能夠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辯。

而對於借款人已婚的情況,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規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特別是借款數額較大時,借條上註明借款用途也能夠用於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當然,還需要其他證據加以證明)。

如果數額不大,或不寫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寫「茲向好友張三借款……」

交付方式

由於借貸多發生在熟人之間,如果借款金額小使用現金支付的,很少有人會打借條。當然,你還是可以在借條上選擇現金交付。

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就是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銀行帳號。發生糾紛時,有借條+銀行匯款憑證作為證據基本上就不會輸。

由於借條屬於實踐性合同,即款項實際交付才生效。司法實踐中,涉及大額借款或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時,債權人還要承擔實際交付的舉證責任,如果是現金交付就很難舉證。

借貸人關係

根據「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

「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藉資金10次以上。

因此,在借條中表明借貸雙方是好友關係或是其他親屬、同學、同事等特定身份關係,證明並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藉資金。

出借人

司法實踐中,未載明出借人的借條推定借條持有人即為權利人,借款人抗辯持有人並非真正債權人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借款人以「借條上所載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體不適格)」為由抗辯的,由借款人負舉證責任。所以借條中寫不寫出借人身份證號無所謂。

同時,出借人是否在借條上簽字不影響借條的效力。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應當寫明幣種。參照《中國人民銀行票據填寫規範》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角」「分」之後不寫「整」(或「正」)。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書寫中將「元」寫成「圓」也是可以的。

司法實踐中,如果借條上的借款金額出現大小寫不一致的,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和邏輯推理,一般以大寫金額認定,除非有證據證明是所借錢款是小寫金額。

利息

2020年8月20日最高法發布《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借款期限

根據《民法總則》第188條規定,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是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而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當事人可以隨時要求還款,3年訴訟時效不會開始計算,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因此大家要注意,要麼就別約定借款期限,如果約定了,期限到了之後,應注意3年訴訟時效。如果3年訴訟時效快過了,就要及時採取措施,通過書面等形式向對方催收,並保留主張權利的證據,讓訴訟時效重新起算。

逾期利息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實現債權的費用

這句話看起來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非常有必要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終613號判決,【借款人】李強、楊娟在給【出借人】吳曉光的借款合同中約定:

如李強、楊娟【借款人】違約,吳曉光【出借人】採取維權措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李強、楊娟【借款人】承擔。

最高法院認為,該約定系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屬有效,各方當事人應誠信履行。

吳曉光為實現債權提起本案訴訟而與江西中矗律師事務所籤訂了《委託代理合同》,合同約定吳曉光【出借人】需支付律師費20萬元,該20萬元為吳曉光【出借人】根據約定所必須負擔的成本,且已部分履行。故一審判決李強、楊娟【借款人】承擔20萬元律師費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李強【借款人】上訴主張律師費不構成訴訟的必然成本,不應由其承擔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但根據最新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此項約定可能部分無法獲得法院支持,但仍然可以進行約定。

送達

這句話看起來也比上面的主要條款還長,但也非常有必要加。

在民事訴訟特別是民間借貸糾紛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臨「送達難」的問題。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證人等)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時,往往出現郵寄送達因「原址查無此人」「遷移新址不明」「原寫地址不詳」等被退回。如果無法送達給被告的話,法院經常採用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公告送達能把訴訟周期拉得很長,更重要的是,在這個期間,被告很可能已經轉移財產!

2016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法發〔2016〕21號),其中第3條意見規定:

完善送達程序與送達方式。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約定送達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地址作為送達訴訟文書的確認地址。

因此只需要在合同中約定送達地址即可。

有了這句話,法院不用擔心送達難的問題了,當事人也不用因為公告送達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時間。總之——省時間!

微信

隨著微信的普及,在許多訴訟中,微信的聊天記錄、轉帳記錄等等都成為訴訟的關鍵證據。而在微信證據的認定中,目前難度非常大,由於目前微信並未實名認證,因此最大的難點是如何證明這個微信號就是債務人本人的微信號。

這個問題在許多人看來可能覺得不可思議,我跟他一直是用這個微信號聯繫的,不是他會是誰呢?

但是法庭上一切都必須講證據,微信號目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確實存在,在沒有其他證據能夠印證該微信號是債務人本人的情況下,法院很難裁判。並且現在債務人也都會請律師,每次對微信證據的抗辯都是真實性不予認可。

但是!如果在借條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約定了對方的微信號,那麼當發生糾紛時,該微信就可以直接認定為是債務人本人的微信號,上面的聊天記錄和轉帳記錄就都能夠核實了。

有了這一句話,打起官司,實現債權——省力!

借款人

借條上出借人籤不籤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須籤名捺印。借款籤名須在「借款人:」後寫全名,並與身份證所載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證號。同時還要讓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如果借款人已婚,必要時(借款數額較大)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籤字。

同時,最好讓借款人將籤名捺印的身份證複印件作為借條的附件,或將身份證複印到借條背面或其他空白位置。

來源:濟南中院

公開公正 • 廉潔高效

濟南鐵路運輸法院

微信號 : jntlfy

新浪微博:@濟鐵法院

原標題:《【實用】2021最新借條範本!》

閱讀原文

相關焦點

  • 微市中·法課堂:2021最新借條範本!
    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就是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銀行帳號。發生糾紛時,有借條+銀行匯款憑證作為證據基本上就不會輸。由於借條屬於實踐性合同,即款項實際交付才生效。司法實踐中,涉及大額借款或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時,債權人還要承擔實際交付的舉證責任,如果是現金交付就很難舉證。
  • 2018最新「完美借條」範本!
    【借條範本】  借 條①  為購買房屋②,現收到③張三④(身份證號:234567…0898)⑤以現金⑥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幣捌萬元整)⑦,借期拾貳個月⑧,月利率6‰(仟分之柒)⑨,貳零壹玖年壹月捌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2%(百分之貳)⑩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為據。
  • 2021修訂版:借條範本(附:2021年起民間借貸利息計算大全)
    結合新的司法解釋,我們應該怎樣出具合法借條呢?借條範本⑴為做生意之故⑵,今收到⑶張三⑷(身份證號:34222……)⑸以現金⑹出借的50000.00(人民幣伍萬元整)⑺,借期伍個月⑻,月利率1%(佰分之壹)⑼,貳零貳壹年陸月壹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
  • 借條怎樣寫合法有效?(附:2020年最新借條範本)
    ▲借條範本一、憑證名稱:借條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銀行帳號。由於借條屬於實踐性合同,即款項實際交付才生效。司法實踐中,涉及大額借款或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時,債權人還要承擔實際交付的舉證責任,如果是現金交付就很難舉證。
  • 打借條要提防十大陷阱!(附:借條範本及13個要點)
    附:【借條範本】及使用說明【使用說明】   ①、標題表明了該條據的性質,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添加內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將借條篡改為數頁合同的最後一頁另外,書寫借條正文時應注意左右儘量靠近紙張邊緣,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條持有人添加內容。   ③、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項已經實際交付,但一旦發生糾紛,借款人主張雖出具借條但未實際收到款項仍極為常見,為進一步避免此種訴訟風險,本範本採取了「現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種較不常見的表述,以更加強調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 有借條為啥還輸了官司?法官為你詳解借條中的12個陷阱(附借條範本)
    是不是只要借條在手就能把錢要回?其實不然。實踐中,很多人對借條怎麼寫並不了解,因借條出具不規範引發的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數量也特別多。借條到底應該怎麼寫?3、由他人代寫借條張三向李四借款,李四要求張三出具借條。張三聲稱要去找紙筆離開現場,後持寫好的借條返回,李四看借條內容無誤便未在意。後李四將張三訴至法院要求歸還借款,張三辯稱借條不是其本人書寫。經鑑定,借條確實不是張三筆跡,法院以李四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
  • 【權威發布】借條怎麼寫最保險?2020年最新範本來了!
    ▲借條範本一、憑證名稱:借條借條是在借貸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付息)贖條」義務的借款(債權)憑證,反映的是借貸關係,是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憑證之一。
  • 寫了借條,卻沒有實質的現金支付,那這張借條有效嗎?
    生活中,如果雙方僅僅「寫了假借條,而沒有實質交付現金丶轉帳戶」的行為,不好判斷行為是否有效。「但是」一一如果偽造假借條後,當事人又出現下列「後續行為」情形,上述偽造假借條的行為從刑事犯罪角度就有「效」了!
  • 借錢時沒寫借條,只有轉帳記錄,可以作為證據起訴嗎?
    現實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沒有了借條,年輕人都喜歡用微信和支付寶轉帳。如果對方不還了,手上連個借條都沒有,僅憑轉帳記錄,要錢還真是件麻煩事!首先,能否作為證明使用,關鍵看證據的三性,即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
  • 借條怎麼打?
    但,趁錢還沒脫手時,你可以鼓起梁靜茹給的勇氣,讓大爺來份借條!今天蔚俊傑為大家講講如何在「大爺」即將變成「你大爺」前,迅速籤下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條!有時候我們礙於情面難以讓「大爺們」打下一張內容細緻的借條,但如果你不想體會社會的冷暖,請給借條保留一絲最後的尊嚴:① 憑證的名稱:一定要是「借條」!不同的名稱可能導致合同性質的變化,切勿自作聰明!
  • 山東律師┃「打借條」應注意的17個法律要點(附範本)|轉需
    根據上述這些重要修改,今後,我們應該怎樣出具合法借條呢? 不過既然打了借條,最好就是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交付錢款,必要時可以在借條中註明借款人的銀行帳號。發生糾紛時,有借條+銀行匯款憑證作為證據基本上就不會輸。 由於借條屬於實踐性合同,即款項實際交付才生效。
  • 2021年,離婚協議書這樣寫!(附最新範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原標題:《2021年,離婚協議書這樣寫!(附最新範本)》閱讀原文
  • 借條怎麼寫有法律效力?借條模板快收藏,簡單又有效!
    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存在最有力的證據,直接關係到官司的輸贏。借條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收藏下面的借條模板,簡單又有效!借條模板借條模板解讀一、憑證名稱寫「借條」不要寫「欠條」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既可以是借貸,也可以是買賣、承攬、勞資糾紛等其他法律關係,因此僅憑欠條尚不足以證明爭訟錢款的性質。
  • 撕毀的借條還有效嗎?
    苗小強二話沒說,把家裡僅有的存款5萬元借給了王曉東,王曉東出具了借條,借條上載明:今借苗小強人民幣50000元整,三月內還清。落款時間為2015年6月27日。三個月後,苗小強打電話給王曉東催問了還款的事情,王曉東答應說,再過一周就能還上。苗小強想,朋友有困難,拖延一周就一周吧。時間過了一周,王曉東沒有還款的跡象。於是,苗小強再次打電話催問,王曉東說資金確實困難,再寬限兩周。
  • 借條不會寫導致錢收不回來?這份借條模板,讓借錢者無法耍賴皮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個新聞,說有一個人去借錢,被借錢的人讓借錢者寫一個借條,沒想到對方直接發飆:你什麼意思?咱們兩家這關係,我借錢你居然還要讓我寫借條,你是怕我不還你嗎?說完摔門而出,揚長而去。我看到這種新聞,我就想不通了,你借錢還借的理直氣壯,借錢寫借條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人家讓你寫,這也無可厚非,不讓你寫,那是信任你,看在你們關係好的份上。
  • 代書遺囑怎麼寫附最新遺囑範本
    接下來就由的小編為大家帶來具體關於代書遺囑怎麼寫附最新遺囑範本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代書遺囑怎麼寫附最新遺囑範本1、請別人代擬一份遺囑之時,需要確保該份遺囑在內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 三、遺囑範本立遺囑人: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有借條討債都難,沒有借條如何討債?律師教你方法!
    很多人對法律不是很了解,而在他人向自己借錢的時候又不好意思要求對方出具一份借條,這就導致日後對方借錢不還,而自己還沒有借條。那麼這樣的情況下該如何討債呢?一、借錢不還,沒借條如何討債?二、有借條對方不還錢怎麼辦?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據,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借條,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籤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 被強迫出具的借條是否有效
    借條是記載借貸行為發生經過的重要依據,也是法官認定民間借貸事實的重要證據。其重要性就如同你說你是張三,那你得持有張三的身份證,你說你結婚了你得有結婚證等。可是借條終究是一張紙,無法說明借條背後的生動故事。就比如說借條是在被脅迫情況下書寫的,這樣的借條是否有效呢?
  • 有《借條》為啥還敗訴?
    借條還有沒有用?近幾年,由於高利貸、非法網貸引起的社會矛盾不斷出現,國家對民間借貸是否合法認定標準變得十分嚴格。對非法借貸的打擊也起到了十分明顯的社會效果。首先,借條的書寫一定要規範,怎麼寫才算規範,這一類文章在網上很多,可以參考一下,大多數的建議是沒有問題的。這裡討論的是借條之外應當注意的事情,否則,即使有借條也有可能出現,起訴後不被支持的可能。
  • 沒有打借條,如何討債?
    #你遇到民間借貸問題怎麼處理#老百姓法治意識逐步增強,但是親朋好友之間礙於情面,借錢不打借條的現象比較常見讓人疑惑的是,沒有借條的借款能通過訴訟方式要回來嗎?我們知道,即便有白紙黑字的借條也未必一定能打贏官司要回錢。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屬於實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債權人除了提供借條之外,還需要提供證據讓法官相信你轉移了款項。即便如此,筆者仍然認為,只要處理得當,不打借條照樣能夠通過打官司將錢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