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範本】
借 條①
為購買房屋②,現收到③張三④(身份證號:234567…0898)⑤以現金⑥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幣捌萬元整)⑦,借期拾貳個月⑧,月利率6‰(仟分之柒)⑨,貳零壹玖年壹月捌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2%(百分之貳)⑩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為據。⑪
借款人:李四 王二(李四配偶)⑫
(身份證號:765432…1817 310115....)
貳零壹捌年拾月捌日⑬
【使用說明】
①標題表明了該條據的性質,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添加內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將借條篡改為數頁合同的最後一頁。標題應書寫在紙張頂部,標題和借條正文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另外,由於發生過惡意借款人用褪色筆書寫借條的案例,因此書寫借條時由出借人提供籤字筆更為妥當;借條由借款人全文手寫較為妥當。
②「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生訴訟後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另外,書寫借條正文時應注意左右儘量靠近紙張邊緣,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條持有人添加內容。
③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項已經實際交付,但一旦發生糾紛,借款人主張雖出具借條但未實際收到款項仍極為常見,為進一步避免此種訴訟風險,本範本採取了「現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種較不常見的表述,以更加強調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④此處寫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種寫法的,應與身份證上記載的名字一致。
⑤出借人的姓名後應附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數,而身份證號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後就出借人是誰發生爭議。
⑥「現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並非現金而系銀行轉帳,則應將此處的「現金」替換表述為「銀行轉帳」,同時應保留銀行轉帳憑據。金額較大的借款,建議採用銀行轉帳方式,以免嗣後發生訴訟時就是否實際交付款項發生爭議。
⑦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字,也寫大寫數字,以避免之後就是否篡改發生爭議;同時幣種也要寫明。
⑧借期必須明確,以免因何時還款發生爭議;借期也要大寫。
⑨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理由同前。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為了避免爭議,利率應儘量採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如果是無需利息的借款,則上述借條的正文部分可簡化為「為購買房屋,現收到mm以現金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幣捌萬元整),借期陸個月,貳零壹ba年拾貳月捌日到期還清。立此為據。」
⑩到期未還後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期內利率一致是常見的爭議,應在借條中寫明略高於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附大寫的理由同前。另外,也可寫清逾期後的計息基數是到期未還的本息合計,但由於部分法院判決中對此種合計計息基數並不支持,為避免爭議,本範本未採用此種寫法。
⑪「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末尾添加內容,同時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籤字之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由於借條行文必須簡短,因此借款合同中常見的管轄、糾紛解決等條款在本範本中均不作表述。
⑫借款人的姓名應寫全名並附身份證號,理由同前,由於最高院審理夫妻共同債務的新規出臺,建議讓配偶作為共同借款人。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則一旦發生訴訟,就借條是否是借款人書寫發生爭議時,字跡鑑定的費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張借條上的字跡都具備可鑑定條件。
⑬該日期應為所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並應大寫,理由同前。借條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紙張最好裁掉,理由同前。另外,借條書寫中有塗改時,至少應要求借款人在塗改處摁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無塗改的借條則更為妥當。借條書寫完成後,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機拍照留存,進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複印一份留存(並請出借人籤注「該借條複印件與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