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東部時間8月14日周五晚間,美國總統川普再次籤發針對字節跳動的總統令,要求字節跳動立即剝離 TikTok。
「我有可靠證據可以證明,註冊在開曼群島的字節跳動公司,通過收購註冊在開曼群島的 Musical.ly 公司,可能將會進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的行為。」總統令提到。
就此,川普命令字節跳動立即按照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 (CFIUS) 的要求,從 TikTok 當中撤資,包括:
1)一切和 TikTok 有關的有形和無形資產;
2)所有從 TikTok 或 Musical.ly 提取或衍生出的數據。
總統令要求,字節跳動需在剝離工作完成之後立即通知 CFIUS,提供相關數據的保管記錄和已經刪除的證明。
CFIUS 有權對字節跳動進行進一步審計,保證相關數據確實刪除,包括但不限於審計其帳本、帳戶、通訊記錄、內部信件、公司內網系統、資料庫、軟硬體,以及其他任何文件和記錄等。
總統令還要求,字節跳動需要向 CFIUS 提交 TikTok 買主的名單,只有在提交名單10天後,且 CFIUS 沒有表示異議的前提下,字節跳動才可以完成 TikTok 的交割。
相對來說的好消息是,新總統令要求字節跳動剝離 TikTok 在90天內完成——相比上周發布的「45天內不賣掉就封禁」的總統令,期限延長了一倍。
但目前尚不清楚,這份新的總統令是否覆蓋前一份總統令。
此前,字節跳動正在就出售 TikTok 在美加澳新的業務,和包括微軟在內的潛在買主進行談判。該公司已經基本同意出售 TikTok,但業界普遍認為其不會完全撤資,而是會持有一點股份,保留小股東身份。
如果消息屬實,這一計劃或許會和新總統令完全撤資的要求形成衝突。
上周川普籤署「45天內不賣掉就封禁」的總統令後,字節跳動和 TikTok 公司分別發表中英文聲明,指責該總統令極不公平,並宣稱將會起訴美國政府。
美國媒體報導 TikTok 最早可能在本周二8月11日提交訴訟,但直至周五8月14日,該訴訟仍未出現在法院文件系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