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我一個人在深夜裡看了阿Sa和周柏豪主演的《原諒他77次》。一聽名字,就感受到一股濃濃的爛俗愛情電影的氣息。起初選它,純粹是因為我喜歡7這個數字,僅此而已。
我喜歡有儀式感,看電影也不例外。每次都會拿出蝸居在沙發上刷劇的架勢,必須買好飲料零食還有紙巾,才會覺得有舒適的觀影體驗。
哪怕是一個人,也不該將就。尤其,看這種愛情電影。被環繞在旁的情侶所營造的粉紅泡泡所湮沒時,興許吃吃喝喝比較能增加人的滿足感。
我不會寫影評,可我會有很多感想。特別是這種賺足我眼淚的電影。都說,拍得好的愛情片,通常都是恐怖片,因為越真實的愛情,越讓人覺得恐怖。
我想,《原諒他77次》就是這樣一部「恐怖」片。談過戀愛的人,多多少少會在其中找到一些影子。
影片的女主角叫Eva,同男主角Adam拍拖十多年。故事從開場兩人的冷戰拉開序幕,Eva分手離開,Adam因為心煩酒後亂性,和自己的學生Mandy發生了關係。
隨後,Mandy無意中發現Eva留在家中記錄了她77次心碎的記事簿,故事才真正上演。通篇下來,故事幾乎圍繞男主角像個長不大的孩子般任性,女主角各種操碎了心而展開。
電影裡,販賣「原諒他77次」記事簿的阿嬌告訴飾演Eva的阿Sa:「一個正常人的忍耐力是可以原諒傷害他的人77次。」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21節中,彼得問耶穌原諒一個人的過錯應當是多少次,7次可以嗎?耶穌說:不是7次,而是70個7次。
然而,7次太少,70個7次又太多。所以77次剛剛好,似乎會讓人完完全全地去原諒一個人,不再記念任何過錯。可為什麼要是77次呢?明明就只有0和N次的差別……
一段關係如果最後失去了信任,就可以判死刑了。阿Sa最後跟「shutter」這麼說,只是,離開真的很難,尤其,當你無數次的原諒變成了一種習慣。
愛,有時候像顆毒瘤。不願割捨,就只能任其侵蝕你的骨肉,直至靈魂。不管對方做了多少傷害你的事情,一次次的容忍妥協,與其說是原諒,不如說是底線的放低。甚至,不明白自己的底線究竟在哪。又或者,在一段感情裡,你不知道最終想要得到的是什麼?
Chapter 2.
有人說,大多數女孩子總是迷戀「好女孩」這個人設。就像《歡樂頌》裡的關關一樣,一副乖巧討人喜歡的模樣。
在愛的人面前顯得賢良淑德,寬容大度,以為這樣就能牢牢抓住對方。以為這樣,即使有天他辜負了你,日後也一定會後悔?呵呵,別傻了,姑娘!這個世界,不是沒了誰不行,也不一定非得是你不可。
你努力過了,對方不懂得珍惜,那麼,把失望攢成了絕望,就該頭也不回地離開,因為你值得擁有更好的人生。
當然,男孩子也別覺得隨意糟踐姑娘的感情是件多麼有成就感的事。畢竟,你那洋洋自得的模樣看上去,是真的顯得很蠢。
佛說,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能夠相遇已經很不容易,所以在感情的世界裡,敢愛敢恨,能灑脫地表達自己情感的人生才特別酷。就像電影裡說到的那樣:
「人生中,必須為真愛努力過,才算不枉此生。」
Chapter 3.
我曾說,覺得青春太過短暫,只想哪怕抓住青春的尾巴,好好談一場彼此真誠且欣賞的戀愛,一次刻骨銘心的愛情就好。
即使,不能夠從一牽手就到白頭,也不至於未來的某一天回想,都不知道轟轟烈烈是種什麼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