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大同出名之後,你的方大同胡辣湯店才開的。」
「我沒有高攀明星的意圖。我的鄰居家有個大哥叫大同,每次叫他的時候,都有一種親近感。」
經營近3年的方大同胡辣湯店在鄭州有一定知名度。然而,這家胡辣湯連鎖企業因為和明星「撞名」,正在遭遇一場危機。
5月31日上午11時,記者一路打聽,在鄭州市秦嶺路與電廠路交叉口北側的華強廣場上,找到了正在店裡忙活的康長喜。他說,這是他在鄭州的第二家直營店,剛開業半年,投資167萬元,專營胡辣湯等早餐。之前,他已經開了一家直營店和12家連鎖店。
「鄭州早餐賣胡辣湯的店比較火,比如方中山、方團結、方秀華等。我當時覺得,如果也開一家帶『方』字頭的胡辣湯店,既能借勢,又圖個吉利,生意一定會火。」康長喜說。
「鄰居家有個大哥叫大同,每次叫他的時候,都有一種親近感。給早餐店起名時,我就想到了這個名字。朋友說,叫大同挺好,叫起來不僅清脆響亮,此外大同也是一個地名,叫方大同與方中山差不多。」康長喜對自己的店名很是自豪,當然,這個店名也給他帶來了好運。他的第一家胡辣湯店,於2012年7月4日正式開業,並在中原區工商局進行了註冊。在接下來的3年多時間裡,他又一連開了12家連鎖店和一家直營店。
「去年4月,遠在周口老家的弟弟打來電話,說有人給我寄了一封郵件,說我好像惹了什麼官司。」康長喜說,他覺得不可思議,他以前只是關心如何打拼掙錢,從未關注過娛樂圈的事,即使當紅的歌星、影星,他也很少能叫出名字。他做夢也想不到,自己胡辣湯店的註冊商標,竟會與一名歌手相同,以至於被對方委託律師發函,要求他立即停止侵害姓名權的行為。
康長喜認為,他目前已經擁有14家門店,其中12家為加盟店,如果更換商標,會對加盟商產生信任危機,已籤署的合同將存在違約風險。對於顧客,一旦店名更換,儘管還是同樣的廚師同樣的味道,顧客仍會產生懷疑,認為餐廳已經易主,味道已不是從前的味道,會出現短期客流量下滑。
裁定書稱,早在去年4月3日,歌手方大同便委託鴻鵠智慧財產權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宣告第13096619號「方大同胡辣湯」商標無效。
1、「方大同」系申請人中文姓名,已在中國及華語地區取得較高知名度,爭議商標構成對申請人姓名權的侵害。
2、爭議商標具有欺騙性,易使公眾對服務特點或來源產生誤認,且混淆和誤認已實際發生。
為了證明「方大同胡辣湯」侵害姓名權,申請人還向評審委員會提交了13組證據,其中包括申請人多年來所獲得的榮譽,所參加的演出、相關的新聞報導以及被申請人經營的早餐店工商登記信息等,認為康長喜開的胡辣湯店,是在其出名後才開的。
康長喜說,他不會坐以待斃,即使有萬分之一的希望,他也會盡力保住自己的店名和註冊商標。下一步,他將通過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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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映象網整理自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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