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新聞頻道報導了南寧市不少房屋租賃中介方拖欠租客押金和業主租金的新聞,其中涉及到的廣西世基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疑似跑路。前兩天,來南寧租房的吳女士就因為這家公司沒能及時支付房主租金,被房主趕出了家門。
聲音來源 租戶 吳女士:現在就是這個業主,現在已經開始沒經過我的同意,然後的話來撬了我的門鎖。不用管,這是我家。
這是吳女士向記者提供的12月19日房主撬鎖的視頻。吳女士告訴記者,今年8月,經中介介紹,她與廣西世基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籤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以每月2500元的價格租下了翡翠園小區的一套住房。按照合同約定,吳女士一次性向該公司支付了半年的房租和一個月的押金,共計17500元。沒想到剛住了兩個多月,問題就來了。
租戶 吳女士:他就是從11月16日之後,準備收12月的房租他就收不到。我說你趕緊去找世基公司,然後去找他,房東就發了信息說他們已經跑路了。
吳女士告訴記者,房主和世基公司籤訂的合同是月租3300元,房主說如果吳女士還想繼續住,那就得按照3300元的標準補交押金和世基公司之前欠下的月租給房主。
租戶 吳女士:我說還有3個月,我要到2月份,我才能夠住滿我交的這個房租期間,我可以從2月底3月份開始,我都可以按3300交給你,我們可以重新跟你擬一份合同,他不同意。
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房主便採取了激進的收房方式。無奈之下,吳女士暫時搬了出去,但她認為如此蠻橫收房並不妥當,希望房主向她道歉。
幾經周折,記者見到了房主王先生。他表示,當初他和世基公司籤訂了一份房屋託管協議,規定了逾期交付房租1個月以上,協議自動解除。目前他只收到過世基公司交來的一個月房租,世基公司違約後,他給對方出具了一份解除協議的函。不過王先生說,他也明白吳女士也是受害者,他已經做出了最大讓步。
房主 王先生:我就說前面你們交的那2500元,就當交給我了,你把市場價(3300元)補齊,你就租到這半年結束,對吧,後面你就按市場價正常租我的房子。你覺得我作為一個業主,這樣做過分嗎?
對於這件事,律師認為,在吳女士與世基公司籤訂的合同上,已經說明了甲方是受業主委託進行的租賃行為,所以根據合同法相關條例,這份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可以同時約束到世基公司和王先生。
電話採訪 廣西同望律師事務所律師 黃菲菲:承租方把錢給到了這個託管公司,也就是相當於把錢履行到了這個房東的名下,所以作為這個承租方已經履行了這個合同的義務,在法律上她是有權去住下來的。房東應該是去向這個託管公司主張權利義務,要求託管公司支付租金。
根據住建部門給予記者的回函,目前即將推行房屋租賃合同網籤備案,通過系統比對,甄別出存在類似世基公司這種「高進低出」或「長收短付」的長租公寓運營主體,避免這類事件的發生。我們也提醒大家,租房時最好和業主直接籤訂租房合同,房租也需要直接付給房東,避免出現此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