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野生動物
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護它們
國家更是明文規定
禁止非法狩獵野生動物
可偏偏有這麼一些人
頂風作案,最終自食苦果
近期,上杭、武平就有人非法狩獵
被警方及時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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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0年12月9日,武平縣公安局東留派出所接到報警,東留鎮某村村民丘某非法獵捕野生動物。
接警後,東留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丘某家中進行檢查。查獲了疑似白鷳凍體2隻,用於獵捕野生動物的「剪盤」(獵夾)2個。經進一步查證,丘某山供述了其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利用獵夾非法獵捕鳥類野生動物的事實。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
2020年12月24日晚,上杭縣公安局太拔派出所在轄區內開展日常巡邏執法過程中,發現有人非法狩獵野生動物。
經過縝密偵查,12月25日凌晨,太拔派出所與森林警察大隊民警聯動聯勤,成功查獲一起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張某欽、雷某堂、張某功、包某東)。當場繳獲射釘槍一把、氣槍一把、自製子彈50餘發、野生山雞六隻、飛狸一隻、其他野生動物若干。目前,警方正在對案件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對待非法收購、售賣、捕殺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龍巖警方堅決予以打擊
切勿以身試法,最終鋃鐺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