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部電視劇《安家》的熱播,引發了網友對於買房問題的諸多討論。電視劇中由若干個家庭買房賣房的小故事組成,而其中有個小故事就是講的老兩口辛苦賺錢給兒子買房,最後自己卻沒有房住。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嚴叔嚴嬸在上海賣了大半輩子的包子,每天凌晨就起床,忙忙活活大半輩子。後來兒子結婚,拿出了一輩子賣包子的積蓄給兒子買了房,最後因為兒媳已經有了身孕,房本上還加上了兒媳的名字。
嚴叔嚴嬸收拾好東西用三輪車慢慢拉到兒子新家,抱著竹蓆按響了新房的門鈴之後,卻發現親家母已經住了進去,老兩口又假裝什麼事都沒有的回到了那個小包子鋪,因為已經退了先前租的房子,老兩口也沒地去只能窩在那個小小的包子鋪。嚴嬸十分委屈地抹了抹眼淚同嚴叔道:你說咱倆辛苦大半輩子給兒子買了房,臨了自己買的房自己卻不能住。
其實,這樣的現象中國有很多,父輩為了孩子買房拿出自己大半輩子攢下的積蓄,但是買了房之後,因為怕兒媳有意見也不會和孩子們同住,自己繼續住在老房子裡,繼續為孩子攢錢。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不願意和父母們住在一塊,也有未來做嶽母的會告訴自己的女兒以後不能和婆婆住一塊。因此,老人為孩子買房卻不和孩子同住就成了結婚的隱形條款。
我覺得老人不願意和孩子一起住其實也是尊重孩子的意願,畢竟生活觀念,日常消費難免會有些衝突,但是如果房子是長輩出錢買的,我覺得小輩也不能嚴詞拒絕老人同住。
說的客氣點畢竟錢是人家出的,人家有話語權,再說了人家出錢買的房子說難聽的跟你也沒啥關係,讓你住了你還不願意和老人同住,倒是顯得有些過分了。但是要是這錢是孩子們自己拿的,那麼孩子們就有權決定要不要和老人同住。
如果說長輩出錢給孩子買房,長輩不和孩子們住在一起,這是長輩們自己的權利而不是說是應該做的。假設長輩們想和孩子們住在一起,那也沒什麼好指責的,也沒有權利指責,房是長輩買的,長輩有權選擇住或不住,旁人其實也無權指手畫腳。
前幾天剛看過一檔調解家庭糾紛的節目,這期節目的主人公有些特殊,是新婚夫妻雙方的母親。看到這,大家肯定會疑惑,這兩個人能有什麼家庭糾紛呢?只見過夫妻鬧離婚調解的,也有媳婦和婆婆鬧矛盾調解的,婆婆和媽媽有矛盾還是少見的。
聽了節目主持人介紹後,我才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小夥子家其實條件一般,母親也都是賺得起早貪黑的辛苦錢,想著兒子也到了結婚的年齡就想著給孩子買一套房子,因為自己丈夫很早就不在了,自己一個人辛辛苦苦把兒子拉扯到,買房的時候就想著買的稍微大一點到時候和小兩口一起住著,平時給小兩口做做飯,乾乾家務,等有了孩子也可以幫忙照看孫子。
出於這樣的目的,婆婆一直在盤算著每天要幹多少活,才能湊夠買房錢,婆婆常年365天基本有360天都在幹活,加上丈夫給自己留的錢,差不多可以在小縣城買一套大點的房子了,夠以後一家四口居住了。
後來,兒子也在媒人的介紹下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兩人工作穩定,婆婆對她也不錯,再加上知道婆婆給丈夫已經買了房子,雙方家長在見完面後都十分滿意,很快就領證結了婚。婆婆想著反正自己就這麼一個兒子,以後房子也是他的,於是房本上就寫了兒子的名字。
婆婆見小兩口剛結婚肯定要膩歪的,於是也沒著急搬進新房,想著自己在老房子裡再住上一陣子或者再住上一年半年的,等有了孩子到時候再搬進去,婆婆就一直住在老房子裡然後順便有空的時候幫人家乾乾活,也好掙點零花錢,減輕點孩子的負擔。
突然有一天晚上,老太太半夜起床上廁所時因為地上的水漬滑倒了,因為老房子只有她一個人住,當時身體因為摔倒也沒有了知覺,老太太就一直趴在洗手間的地上等了很久,身體緩了過來才慢慢的爬了起來回到了房間。
回到了房間,老太太還沒從剛才的突發情況中緩過來,一直沒有睡著,害怕自己哪天真的出了什麼事都沒人知道。於是,第二天去完醫院後,就打了電話給兒子說了昨晚發生的事,想著讓兒子和兒媳商量下,讓自己和他們一起住,自己年紀大了,到時候和他們一起住也能放心點。
老太太在家左等右等都沒有等來兒子兒媳的電話,想著可能兩個人還在商量便也沒有打電話追問,可是沒過幾天卻等來了兒媳不願意同住,要離婚的消息。這一下,老太太真的坐立難安了,自己雖然想和孩子們一起住,但是如果孩子因為這個就要離婚,自己實在是不安。老太太一邊自責一邊害怕自己一個人住會出什麼事,越想越難過便一個人坐在客廳的沙發呆坐了好久。
令人想不到的是,沒等到兒子兒媳卻等來了親家母的突然登門,老太太起初還以為親家是因為兒媳來給自己道歉的,自己還給親家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沒想到親家母剛一坐下就開始斥責老太太:您一把年紀要點臉,別跟那些個不懂事的婆婆一樣非要和孩子們住一塊。孩子們也大了,成了家,您說您住過去算怎麼一回事呢?親家你也別怪我說話直,您這可不是婆婆應該做的事啊,按說做了婆婆也應該明點事理,我怎麼瞧您一點都不懂事呢!我今個來啊,就是來給您帶句話您要是執意要一起住,那我女兒只能離婚了,您再好好想想。
說完老太太就看著親家走了出去,老太太更委屈了,沒想到自己花錢買了房卻還要被這樣數落,心裡十分憋屈,更想不明白,為什麼房子是自己買的,自己卻沒有資格住。
在節目中,老太太這樣說道:婚房我掏錢買的,想和兒子同住兒媳鬧離婚,被親家指責不懂事,我也不知道我究竟該何去何從。
節目現場有觀眾聽到老太太說了這番話後潸然淚下,其實這就是中國普遍存在的現象,老一輩辛辛苦苦大半輩子給孩子買房,最終卻落不到半點好,自己要是想住進自己買的房還得看孩子們的眼色,自己辛苦大半輩子卻什麼也撈不著依舊住在老房子裡。因此,很多老一輩在遇到這種情況時都會深感委屈和無力,為了孩子自己只能做出讓步。
但是我覺得不能夠助長這種剝削老一輩的風氣,如果是父母出錢買的房,那麼住與不住的選擇權應該在父母,而不在年輕人。一沒出錢,二沒出力,憑啥還指手畫腳不讓人家住進自己買的房子,這和強盜有什麼區別嗎?
假設老太太並沒有出錢,是兒子和兒媳辛苦掙來的,那麼老太太想住進去確實需要孩子們雙方的同意,這樣合情也合理。但是這套房是老太太買的,老太太也並不是什麼臭名昭著的惡婆婆,她只是年紀大了,害怕自己一個人住出了什麼事都沒有知道於是就想著和孩子們一起住,順便幫孩子們打掃衛生,做做家務,以後帶帶孩子什麼的,我覺得這並不是什麼無禮的要求。
兒子和兒媳有一天也會老去,也會害怕病痛和突發事件,也應當理解一下老太太的苦衷。況且老太太也沒有誰都不商量就直接搬進去,而是先給孩子們留出了獨處的時間,然後遇到了突發情況自己可能確實沒有能力應對,便選擇給兒子打了電話,讓兒子和兒媳商量一下。從始至終,我覺得老太太的行為都很妥當。
倒是老太太的兒媳我覺得反應過激了些,老太太待她不錯,婆媳也沒有什麼矛盾,隨隨便便就拿離婚說事我覺得有些寒心了。假設因為什麼顧慮或者確實是別的什麼原因不能和老太太住,或者是確實不習慣,我覺得兒媳完全可以好好和老太太商量一個折中的法子,或者是其他辦法來解決,而不是直接拿離婚來威脅。
年輕人可能確實不太願意和長輩們同住,比較喜歡有自由的空間,但是作為孩子,在長輩有困難的時候就應當承擔起照顧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人都是會變老的,曾經最堅實的港灣也有一天會需要自己的保護。有時候設身處地地替對方考慮一下,或許就能明白對方的苦衷。長輩們出錢買房不和孩子們同住是尊重孩子,而不是長輩們應該如此,不要對長輩的付出覺得太過理所應當,雙方應當互相體諒,互相尊重。
家是延續溫暖和愛的地方而不是理所應當享受別人的付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