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業務定義 銀保監會圈定網際網路保險新規適用範圍

2020-12-22 北京商報

明確業務定義 銀保監會圈定網際網路保險新規適用範圍

出處:北京商報 作者:陳婷婷 周菡怡 網編:孟凡霞 2020-12-14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12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正式發布《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明確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定義,即「保險機構依託網際網路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同時圈定了《辦法》的適用範圍。

《辦法》規定,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保險業務,即為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一是保險機構通過網際網路和自助終端設備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二是消費者能夠通過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信息;三是消費者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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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經營報本報記者郭婧婷北京報導千億級網際網路保險市場,正因監管新規「靴子」落地迎來變局。12月14日,銀保監會發布《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1年2月1日正式施行。險企有望提高話語權本次監管新規焦點之一是強化持牌機構的主體責任,明確非持牌機構禁止行為,嚴格定義自營網絡平臺。這也被業內人士認為會影響未來網際網路保險行業格局。方正證券發布的研報預測,新規出臺後,大量非持牌企業預計將受到衝擊,利好大型持牌的網際網路流量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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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者報記者 聶國春12月14日,銀保監會正式下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定於2021年2月1日實施。這意味著在幾經徵求意見後,已經施行了五年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將退出歷史舞臺,網際網路保險迎來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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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報訊(記者 連建明)為進一步促進保險中介監管法律制度體系協調統一,深化保險中介市場改革,中國銀保監會11月23日正式發布《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主要從以下幾方面作出規範:一是理順法律關係,根據《保險法》對保險代理人的定義,把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和個人保險代理人納入同一部門規章中規範調整,與《保險法》保持了一致。二是統一適用規則,對各類保險代理人在經營規則、市場退出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建立了相對統一的基本監管標準和規則,進一步維護了市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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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早在2018年10月,銀保監會就發布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草案)》,並於2019年12月、2020年10月兩輪徵求意見,多數險企對《辦法》已有預期。  《辦法》中對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及其自營網絡平臺的業務條件、銷售管理、服務管理等均作出明確規定。
  • 朋友圈賣保險不能任性了!網際網路保險有了監管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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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網際網路保險定義之爭隨著線上和線下的邊界越來越模糊,如何定義網際網路保險,是行業快速發展中遇到的難題。新規將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定義為「保險機構依託網際網路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何為「依託網際網路訂立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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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銀保監會原標題:中國銀保監會發布《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後管理操作指引》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後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簡稱「兩個指引」),重點對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風險管理和保後監測管理兩大環節建立標準化操作規範
  • 銀保監會官方回應!到底能不能在朋友圈等賣保險?
    新華網北京9月28日電(遊蘇杭)今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共5章83條,具體包括總則、基本業務規則、特別業務規則、監督管理和附則。
  • 《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來啦!
    涉及線上線下融合開展保險銷售或保險經紀業務的,其線上和線下經營活動分別適用線上和線下監管規則;無法分開適用監管規則的,同時適用線上和線下監管規則,規則不一致的,堅持合規經營和有利於消費者的原則。第六條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 《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來了!機構持牌,人員持證!-工保網
    保險機構及其自營網絡平臺只要滿足《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業務條件,即可在該機構許可證(備案表)上載明的業務範圍內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不需要申請業務許可或進行業務備案。與此同時,《辦法》還明確對非保險機構打擦邊球的商業行為做出了禁止,也與此前銀保監會明確某互助產品屬於非持牌經營一脈相承。
  • 網際網路保險市場迎新規:劃出規範底線設置準入門檻
    來源:海外網銀保監會近日正式發布《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網際網路保險行業的基本業務及監督管理作出規範。專家認為,網際網路保險新規的推出,有助於網際網路保險行業的規範經營,維護消費者利益,並將推動保險業實現數位化轉型升級。新規將於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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