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聊城 4月29日訊記者從臨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近日,接群眾舉報,新興路一家酒樓將餐廚油煙直接排入新龍灣小區下水管道,油煙味沿下水管道向上彌散返味,為小區業主造成諸多困擾。
臨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隨即對該酒樓油煙淨化器安裝情況及油煙排放設施進行現場勘驗。經查,該酒樓確已正常安裝、使用油煙淨化器,但其產生的餐廚油煙經由後廚窗外排氣筒向下,非法排入新龍灣小區的生活汙水管道。油煙味沿排水管道上行進入新龍灣小區業主家中,使多戶業主深受其擾。
臨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當場固定證據,向當事人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依法對該案立案調查。最終,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酒樓負責人鄧某作出責令限期改正並處7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根據《山東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不得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
根據《山東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七十九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單位食堂未按照規定安裝油煙淨化設施並保持正常運行,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或者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將餐廚油煙非法排入下水管道,不僅會造成下水管道阻塞、汙染地下水,更嚴重中的是,油煙可能與下水道中的沼氣結合,進而引發爆炸,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事故。
臨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此提醒廣大餐飲業戶,禁止將餐廚油煙排入下水管道。同時,歡迎市民朋友積極監督舉報。舉報熱線:0635-60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