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監局近日披露的一條行政處罰決定書上了熱搜。被處罰的當事人財經博主「凱恩斯」及相關公司明明沒有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卻非法經營該項業務,出售研究報告獲利,最終被北京證監局沒收2萬餘元違法所得,還被處以52萬元罰款。
根據北京證監局的調查,該案當事人北京知可行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北京知可行)、陳立鋒、呂長順存在違法事實。具體為,2017年8月,興業證券與浙江同花順雲軟體有限公司籤訂了在同花順旗下財經社區開展線上投顧業務合作的協議,興業證券具體負責開展合作業務的為興業證券杭州清泰街營業部。經人介紹,呂長順、陳立鋒與該營業部合作在同花順旗下財經社區開展線上投顧業務,形式為付費訂閱研究報告。
此後,陳立鋒實際控制的北京知可行與浙江同花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籤訂協議。呂長順也與北京知可行籤訂正式勞動合同。呂長順又將其所有的同花順平臺「凱恩斯V」帳戶註冊信息中的認證名變更為北京知可行。陳立鋒與興業證券杭州清泰街營業部籤訂勞動合同後,北京知可行也將「凱恩斯V」帳戶的備註信息變更為興業證券投資顧問。
2018年3月至9月,北京知可行與該營業部合作,通過「凱恩斯V」帳戶在同花順旗下財經社區出售付費服務包,內容為一篇疫苗行業研究報告《重磅品種陸續上市大爆發,疫苗迎來新時代——疫苗行業的發展前景分析》(簡稱《疫苗前景分析》),銷售單價為99元,署名為陳某麗及凱恩斯團隊。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9月3日,《疫苗前景分析》共售出238份,扣除相關費用後,北京知可行銀行帳戶共收到款項22218元。
凱恩斯團隊包括陳立鋒和呂長順。北京知可行、陳立鋒及呂長順均未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許可。根據相關規定,《疫苗前景分析》為證券研究報告。北京證監局認為,北京知可行相關行為違反2005年《證券法》關於「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的規定,構成「未經批准,擅自設立證券公司或者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北京證監局決定,沒收北京知可行違法所得22218元,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陳立鋒給予警告,並處以6萬元罰款;對呂長順給予警告,並處以6萬元罰款。
來源:北京日報 記者 孫杰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