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幾個案件,客戶最終都可能因為筆者這邊收費所謂「高」,而沒有過來委託。而筆者之所以說是這個原因,因為這些客戶都再三再四讓筆者律師費用能不能低一點,好像沒說什麼其他的。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筆者能力和水平在他們眼中不值筆者給報的價格吧!
但作為律師,筆者所報給客戶的價格,一個是在政府所規定的收費標準以內,再者,筆者所報的律師費,筆者自認為所提供的法律服務,無論質量,還是水平,都值這個價格。筆者之前的豐富的閱歷,完全可以無可辯駁的證明這一點。
當然,律師很多,作為客戶,完全可以「貨比三家」,再選擇「質優價廉」的律師,市場經濟下,律師與客戶之間,這本來就是一個雙向選擇。筆者對於自己的客戶,向來都會建議他們多去接觸其他的律師,多做比較和權衡,再做出選擇。曾經委託過筆者的律師,應該都會有這樣的深刻印象。
所以,筆者報給客戶的律師費價格,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後的審慎的報價,筆者不太喜歡客戶像在菜市場買菜似的,跟筆者「討價還價」,因為那樣,是對作為專業人士的筆者的不尊重,也是對客戶自己的不尊重。
筆者更欣賞那種客戶,就是,對筆者不滿意,無論是筆者的能力、水平,還是律師費報價,「一走了之」的客戶。因為那樣,我們大家都不會尷尬,也不會累。而如果他們能找到他們認為「質優價廉」的律師,筆者當然是祝福,發自內心的真誠的祝福。不能說因為筆者沒有做成他們的律師,而就心存怨懟。
關於律師收費的「高低」問題,的確,在政府所給的律師收費指導價範圍之內,不同律師的收費仍然差異很大。這個其實很容易理解,因為不同律師,他們的能力、水平、經驗,甚至智商都不一樣,他們處理法律事務的結果,當然也不一樣,所以收費不一樣,太正常了。因此,應該不難理解。
就比如,我們大家都會經常購買衣服,而衣服的價格,我們知道,差異很大,雖然看上去差不多的衣服,但大商場跟街邊店鋪的不一樣,尤其那些大品牌的衣服,價格更是高的令人咋舌。
我們餓了,我們也會經常去餐館吃飯,我們有時候會去大的飯店吃飯,我們有時候也會去一些快餐店去吃飯。而無論去大飯店,還是去快餐店,我們都一般能吃飽。只不過,味道不一樣,服務不一樣,享受不一樣,品質不一樣。當然,價格差異也挺大。
喜歡音樂的朋友,也會有很多的選擇,我們可以自己在家裡,在電腦上下載歌曲來聽,我們當然也可以去音樂廳去現場去「看」,而所帶來的體驗和感受,當然也是截然不同。當然,所花費的代價也完全不一樣。
還有比如看電影,我們可以買碟片來看,我們甚至都不用買正版的碟片,買盜版的都行,當然我們也可以選擇去電影院觀看。而我們都知道,更多的朋友喜歡去電影院看電影,雖然比買碟片,尤其比買盜版的碟片成本高。原因不言自明。
所舉的幾個例子,可能不是特別的精準,但也大致能夠說明問題,也就是,我們想獲得什麼樣的商品或服務,我們就得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正所謂「一分錢一分貨」。
所以啊,遇到法律問題在選擇律師的時候,可以考慮選擇不同的律師,只不過,可能得到的法律服務「質量」也不一樣。但如果要求不高,對結果也不看重,其實也無所謂。但如果想獲得「高質量」、「高水平」的法律服務,尤其看重結果,那恐怕就得有付出更高代價的心理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