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看完《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就跟室友聊到一個話題,情侶之間到底有什麼是不能說的,什麼又是難言之隱。我們幾個單身狗最後得出一個結論:期待我們有一天找到一個男朋友是個富二代,他的媽媽對我們說,給你兩百萬,離開我兒子。那麼我們一定會說,謝謝阿姨,這錢我就拿走了,祝您兒子早日找到真愛。因為比起脫單我們更在意脫貧。
(以上內容純屬娛樂)
在愛情裡有什麼是屬於難言之隱呢?按照言情劇的套路,無非是以下幾點:
【01】
自己得了絕症,無藥可救的那種,就像《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的男主角一樣,為了不拖累女生,不讓女生難過,選擇獨自承擔,還主動給女生介紹下一任男友。有人覺得,天吶,這男生太偉大了,簡直是男友楷模。
我想說,放pi,為什麼男生要覺得女生的承受能力這麼低呢,搞不懂,難道隱瞞對方就是最好的愛嗎?與其讓一個人帶著遺憾離開,不如開開心心的與愛的人度過這最後的日子。
我不懼怕死亡,只懼怕餘生沒有你。
有時候隱瞞並不一定會帶來美好的結果,就像張哲遠和宋媛媛。有時候不要低估一個女生的情感。所謂的難言之隱,只是不夠愛。
【02】
第二個言情劇套路就是,你是個富家子,我是個灰姑娘,你媽為了保護你家的家產,讓我拿著錢離開你,然後我就把錢摔你媽臉上,心裡想豈能如此小看我,本姑娘的愛情豈是錢能買到的,然後他媽就開始折騰你的家人,你迫於無奈,就只能和富家子分手,還不能告訴他是他媽搞的鬼。分手的那天下的雨就像楚雨蕁和雲海分手那天下得一樣大。
天真善良的富家子初次戀愛受挫,決定再也不相信女人的話。每次看到這樣的電視劇,就心窩子疼,多說句話能怎麼的,非得兩個人鬧出誤會。
還是我閱歷太少,難道豪門子弟的愛情都是這樣的?
至少在現在,除了不愛了,什麼都不足以成為分手的理由(結婚除外,婚姻畢竟是兩個家庭的事)。看見身邊的朋友因為一點小事就要哭哭鬧鬧要分手,本人表示:至於嗎?至少在我看來,他們分手的理由真的不足以成為理由。
戀愛,要麼認真開始,要麼認真結束。現在的愛情,哪有那麼多的難言之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