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 09:33 來源:人民網 作者:
字號內容摘要:江蘇一智障男子放火5起,導致2人燒死,該智障男子還稱「放火好玩,所以我就來北京了。公訴人不斷提醒李某慢慢說,對於公訴人「為什麼放火」的問題,李某再說回答, 「好玩」 。
關鍵詞:放火;智障;男子;打火機;公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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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智障男子放火5起,導致2人燒死,該智障男子還稱「放火好玩,所以我就來北京了。」無自控能力者危害社會屢見不鮮,引人深思。
智障男子放火5起,燒死2人,其中一人為孕婦,引發社會極大關注。據媒體報導,發生於2014年的江蘇智障男子放火5起案近日開庭審理,當年5月,江蘇一中度智障男子坐火車到北京,3天內放火5起。
當日上午10點,李某被帶進法庭,今年31歲的李某是江蘇蘇州市人,文盲,從外表看明顯看出李某與 正常人不同,對於法官和公訴人的提問,李某始終都是笑著,法官和公訴人的問話雖然他都能聽懂,但是不能順利回答問題,只能不連貫地說出詞組,每當他說不出來話時,他都很著急,臉憋得通紅。在李某斷斷續續的回答中,李某作案的過程清晰起來。
「屬實,認罪。」李某邊點頭邊擠出兩個單詞,他說案發前5天,他從老家坐火車來到北京,當時他沒買票,翻牆進入火車站,乘坐了一輛從蘇州到北京南站的火車,到北京後他住在網吧住了幾天。後來他偷了一輛自行車,每天晚上就騎著自行車在南站周邊轉悠, 看到有合適的地方就用打火機放火。
智障男子放火5起,李某說,他當天放完火他沒走,在旁邊看著,民警趕到現場後覺得他很可疑,從他身上搜查出3個打火機和錢,「打火機就是放火用的,我身上有3個打火機,是我從超市買的。」
李某承認在北京放了5次火,每次都是看到火燒起來才走。他說他曾在老家放火被抓,其中一次是在大橋底下放火,點燃的是一輛汽車,他說他知道用打火機點不著汽車,先把衣服點著了,把燒著的衣服從開著的車窗裡扔進去;還有一次是點一個自行車車棚。
「放火好玩,所有我就來北京了。」李某說他來北京就是為了放火,放火之餘,他就在網吧裡上網玩。
由於他患有智障,只能簡單地說單詞,因此庭審很慢。公訴人不斷提醒李某慢慢說,對於公訴人「為什麼放火」的問題,李某再說回答,「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