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MEC官網上公布的身份不明死者的資料,有人像照片和畫像、遺物等,每點開一張圖片就會顯示死者的相關信息。NCMEC還在Facebook上開設了頁面,發布失蹤兒童資料。
「一個能發射太空梭並讓它回到地球的國家,竟然沒有一個為失蹤兒童設立的信息搜集和服務中心?」
文/譚山山
《新周刊》第436期
「這一天是他第一次獨自穿過兩個街區去校車停靠站。艾坦·帕茲向父母哀求讓他一個人出門,他父母心軟了。1979年5月25日,戴上他的『未來飛行隊長』棒球帽,這個6歲男孩朝學校方向走去。之後,他的家人再也沒見過他。」
《經濟學人》雜誌的一篇文章這樣記述美國史上最著名的失蹤兒童艾坦·帕茲走失的經過。這篇文章發表於2012年4月,此前,紐約警方搜查了蘇豪區帕茲家附近位於王子街127B的一處地下室,希望能找到艾坦·帕茲的遺體,不過一無所獲。雖然警方在2001年已經宣布艾坦·帕茲死亡,但時至今日,該案件仍未結案,今年1月15日,紐約法庭正式開庭審理埃爾南德斯涉嫌伊坦·帕茲失蹤一案。
艾坦的失蹤,觸動了整個美國的神經,正如《紐約時報》所說,「他的失蹤帶來了一個對兒童單獨上街面臨的危險充滿高度警惕的時代」。艾坦案由此成了一個重要歷史節點:此前,孩子們習慣在社區裡玩耍,獨自步行上學;此後,父母告誡孩子,遠離陌生人。美國社會從此真正重視失蹤兒童問題,一系列相關法案相繼出臺:1982年,《失蹤兒童法案》通過;1983年,時任美國總統裡根宣布艾坦失蹤的這一天即5月25日為「美國失蹤兒童日」;1984年,《失蹤兒童援助法案》通過,同年全國失蹤與受虐兒童服務中心(NCMEC)成立;1996年,發布失蹤兒童信息的「安珀警報」系統啟動,等等。
最新的消息則是,1月12日,NCMEC與Facebook達成合作,將「安珀警報」的發布範圍擴展到網上。Facebook用戶只要給Facebook為美國各州及領地設置的53個安珀警報頁面之一點個讚,就可以及時收到失蹤兒童的相關信息。你可能是臉盲,不擅長分辨長相和細節,但只要把信息擴散出去,總有不臉盲的朋友能看到,失蹤兒童被找到的機率因此也大大增加。有中國網友評論這條新聞:要是騰訊也這麼做,該有多好……
艾坦·帕茲可能是美國史上最知名的失蹤兒童。這是當年紐約市警察局為他製作的尋人啟事,這張咧嘴微笑的照片是艾坦的攝影師父親拍的。
三個孩子和一個大人促成了美國失蹤兒童搜救體系的形成。
艾坦案的發生,暴露了美國在針對兒童失蹤問題上的諸多漏洞:首先,校方不夠重視。老師發現艾坦沒有到校,但沒有向校長報告。直到下午放學,艾坦沒回到家,艾坦的媽媽問了鄰居家女兒才知道兒子沒去上學,這才報警。其次,尋找失蹤兒童只是當地警方的事,而警方的應對相對滯後。紐約警方在當晚就動用近百名警員展開搜查,反應已然不算慢了——一般情況下,警方要到孩子失蹤24到72小時之後才會有所反應;但午夜下起的雨衝刷掉了路上的氣味,警方又弄錯了調查方向,把帕茲夫婦列為第一嫌疑人,這都影響了案件的偵破。
而在美國作家丹尼斯·勒翰寫於1998年的小說《再見寶貝,再見》中,負責波士頓警察局「兒童侵犯防治小組」的組長,一方面說出「直到你的孩子在某個夜裡失蹤,你才會了解夜晚有多長」,一方面卻監守自盜,安排手下把在家受到虐待的孩子帶走,送到自認為會珍愛孩子的領養家庭(其實就是誘拐),兒童失蹤案件因而成為「死案」。這是個極端的例子,現實生活中的警察並非如此,但確實,單靠執法部門不足以解決失蹤兒童問題。
民間力量的介入正當其時。這裡我們必須提及一個名叫約翰·沃爾什的人。1981年7月27日,約翰·沃爾什之子亞當·沃爾什在佛羅裡達州一個百貨商場失蹤,兩周後,亞當證實遇害。約翰·沃爾什夫婦和帕茲夫婦一樣,經歷了警方的輕慢:兒子失蹤的次日,約翰去警察局追問進展,警方反問他,「你有什麼建議嗎?」兒子遇害後,痛定思痛的約翰決心找到更好的應對兒童失蹤的辦法:推動立法,建立更有效的尋找失蹤兒童的機構。在《失蹤兒童法案》聽證會上,約翰的一句話打動了人們:「一個能發射太空梭並讓它回到地球的國家,竟然沒有一個為失蹤兒童設立的信息搜集和服務中心?」法案得以通過,獨立機構NCMEC隨即由沃爾什夫婦創立。約翰·沃爾什後來還成為福克斯電視臺旨在尋找失蹤兒童的節目《頭號通緝犯》的主持人。
此後則是兩個警報系統的相繼出現:上世紀80年代後期,沃爾瑪超市啟用名為「Code Adam」、以紀念亞當的兒童安全警報系統。家長如果發現孩子走失,可求助該系統,10分鐘後還找不到孩子,即由警方接手。第二個警報系統則因德克薩斯州女孩安珀·海格曼的失蹤遇害而起。1996年1月,9歲的安珀在光天化日下被綁架,鄰居們聽到了她的尖叫聲卻施救不及,她在4天後遇害。在尋找安珀的過程中,當地廣播電臺不間斷播出相關信息(失蹤兒童特徵、嫌犯特徵、嫌犯車輛描述和車牌號碼等),起了關鍵作用。受此啟發,一個通過電臺、電視臺、兒童失蹤地附近道路沿線的LED看板等播報信息的系統上線。這一系統全稱為「美國失蹤人口:緊急回應播報(America's Missing: Broadcasting Emergency Response)」,簡稱AMBER,正好與女孩安珀同名。
供職於NCMEC的法醫喬·穆斯林和格倫·米勒運用科技手段,模擬出失蹤兒童成長後的長相。此舉大大增加了失蹤兒童被找到的機率。
2003年,《蘇珊娜法案》通過,規定21歲及以下的失蹤人口,警方的搜尋工作應當馬上開始。警方在開展搜尋工作的同時,需將相關信息上傳到「國家犯罪信息中心」(NCIC)的資料庫,以備全州甚至全國的執法部門共享。而聯邦調查局(FBI)對於尋找失蹤人口負有特別的責任,當發生12歲以下的兒童失蹤案件時,FBI會立即啟動調查,同時對其他綁架案進行監管並提供協助。從此,既有執法部門(司法部、FBI和當地警方聯動),也有獨立機構如NCMEC,還有技術支持,美國形成了完備的搜救失蹤兒童體系。可以這麼說,這一切改變,是三個孩子和一個大人帶來的。
兒童失蹤對當事家庭所造成的傷害無法估量。
根據NCMEC官網公布的數據,美國每年有79.75萬名18歲以下的青少年和兒童失蹤或被綁架,平均每天接獲2185宗個案。自1984年以來,NCMEC幫助找回了超過16.9萬名失蹤兒童,而美國全國的失蹤兒童救出率從1990年的62%提高到了2011年的97%。
這正是讓中國媒體感慨的數據:曾有媒體報導稱,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每年有20萬名失蹤兒童,只有0.1%被找回。97%和0.1%,對比實在懸殊。但是80萬和20萬之比是怎麼回事?而且,據出來闢謠的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表示,中國失蹤兒童絕對到不了20萬:「中國2011年出生人口是1600萬,按照媒體所稱的統計數據每年20萬,那就佔到每年新生人口的1.25%。隨便挑幾個小學問問,他們學校有多少人被拐了,都知道這數字嚴重失實。」那美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孩子失蹤?
其實是對「失蹤」的定義不同。在美國,當第一監護人意識到,自己不知道孩子(18周歲以下者)在哪裡並試圖尋找超過一個小時,這個孩子就被定義為「監護人失蹤」;在此期間,監護人尋求警察或少年兒童保護機構的幫助,那麼這個孩子就被定義為「報告失蹤」。在每年「報告失蹤」的近80萬起案件中,45%屬於「少年離家」,其後依次是「意願失蹤」、「無奈失蹤」、「親屬/非親屬誘拐失蹤」,最後佔比萬分之1.25的,才是傳統意義上的「誘拐」和「綁架」,每年約110例。
不管如何定義,兒童失蹤對當事家庭所造成的傷害,都是無法估量的,對於失蹤兒童的搜救必須及時、高效,已經成為常識。電影《親愛的》熱映,針對其中誤導了不少家長的「失蹤超過24小時,警方才會立案」說法,陳士渠澄清稱,兒童、少女失蹤或走失,監護人或家長都應立即報案,警方接報後會在第一時間立案調查,不需要等24小時。
艾坦·帕茲如果活到今天,也已經是43歲的中年人了。他的家人沒有忘記他,還住在蘇豪區那座由工廠改裝的公寓裡,電話號碼也從未更改。因為他們還在等著奇蹟出現,擔心搬了家換了電話號碼,艾坦會找不到回家的路。
◆本文刊發於《新周刊》2015年2月1日第436期。授權轉載請與「新周刊」微信後臺聯繫,合作請發郵件至neweeklytea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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