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明星維權的事件屢見不鮮,有的被「擺上了臺面,有的被暗地裡解決」。但無論何種解決方式,小編都是支持明星維權的。畢竟「打著明星的幌子來賺錢,是可恥的。」
近日,周杰倫也開始了維權行動,正式起訴了廈門的J大俠餐廳。要說是怎麼回事呢?那就要從那件事情說起了:「廈門J大俠餐廳是由周杰倫和周杰倫音樂有限公司授權使用周杰倫的肖像和名字在餐廳推廣和內部裝飾,並提交相關合同,以顯示他使用周杰倫肖像的合法性,並張貼了周杰倫自己的視頻,祝賀在J大俠商店開業。」
從J大俠餐廳的聲明中,可以看出,使用周杰倫的肖像並內部裝飾,手續合理合法,並沒有什麼侵權的行為。那為何周杰倫要狀告J大俠餐廳呢?
據代理律師講,「如果周杰倫真的有授權,那應該是存在期限的,超過期限再用那就是侵權。另一方面,如果周杰倫並沒有授權,只是表達了祝賀,商家卻因此使用肖像權那就是侵權行為」。未經本人同意,任何人是不能使用其肖像權用於盈利的。
而周杰倫作為演藝人員,具有一定的社會知名度,其肖像權具有一定的商業化利用價值,如果某公司對周杰倫肖像權造成侵權,必然會導致周杰倫肖像權包含的經濟性利益受損,所以周杰倫有權追究侵權責任。
明星肖像被侵權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作為明星更應該需要合理的權利保護,這樣才能避免影響他們的聲譽和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