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周杰倫的粉絲都知道廈門有一家網紅餐廳——J大俠中華料理。
這裡將有關音樂人周杰倫的元素融入在了菜品、裝潢等,曾吸引不少周杰倫粉絲前去打卡,認為「這是周杰倫的店」。
就在近日,因為這家餐廳被周杰倫告上了法庭,起訴侵犯其肖像權、姓名權,並索賠50萬,很多人才知道,原來這店與周董無關。
部分信息來源於頭條號:廈門日報社
周杰倫一方的委託代理人訴稱:該餐飲公司在未取得周杰倫合法授權的情況下,在其經營場所的裝潢陳設、營銷宣傳以及產品包裝上公開使用周杰倫的肖像、姓名。3、餐廳裝修設計以及玻璃上大量使用周杰倫的肖像,發光波點肖像牆使用原告肖像;
4、在大眾點評、口碑、攜程網等平臺,聲稱該餐廳系周杰倫開辦,並以周杰倫姓名、肖像為噱頭,誤導消費者;
周杰倫一方的委託代理人指出,廈門某餐飲公司未經其同意,以營利為目的,肆意使用其肖像和姓名,要求停止侵害其肖像、姓名的行為,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廈門某餐飲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在庭上展示了周杰倫的經紀公司於2015年8月出具的《授權證明書》,《授權證明書》明確了「某某中華料理」北京某公司已獲經紀公司的授權。2017年3月,廈門某餐飲公司與北京某公司籤訂協議,作為其加盟商在廈門經營「某某中華料理」餐廳,店內使用了周杰倫的相關元素。周杰倫的委託代理人則認為,
北京某餐飲公司和廈門某餐飲公司是兩個主體,其授權是給北京某餐飲公司的,並非廈門某餐飲公司。
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周杰倫一方能否能勝訴還尚不可知。如果我們聯想之前說過的楊穎(Angelebaby)案件,廈門此公司極可能敗訴。2017年9月起,杭州曼偉餐飲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及官方微博中發布多篇文章,使用有楊穎手持標註「QE杯」飲品的形象。其實體店面照片、秒拍視頻中的宣傳海報也使用了楊穎手持飲品形象、手寫籤名,並在推送文章及宣傳海報中多次宣稱成功攜手Angelababy籤訂合作意向。楊穎方起訴後,法院經審理認為,其行為明顯侵犯了楊穎的肖像權、姓名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一審判決該公司在該公司微信公眾號、微博中連續十日向楊穎賠禮道歉,並賠償楊穎經濟損失100萬元。因為明星自帶流量,能夠吸引顧客眼球,當然,也容易吸引到被侵犯人的關注。官司難免,賠償也基本是標配。更早之前,
張亮麻辣燙則因為使用同名男星和其兒子的照片,而被要求賠償。
擅自使用明星肖像、姓名進行宣傳,這種侵權行為在餐飲行業也較為普遍。不少餐飲企業為了吸引消費者前來消費,在線上或線下的廣告宣傳中未經權利人同意使用明星的肖像進行宣傳,以期取得更好的營銷效果。但
這種刀口舔血式的侵權廣告,權利人不告還好,權利人一旦起訴,餐飲企業不僅需要賠禮道歉,還需要支付賠償金。《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只要權利人證明:
1、商家未經其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2、商家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實踐中商家往往難逃法責。為避免法律風險,法務君建議餐飲企業合法使用明星肖像,即只有徵得其同意後,方可用於廣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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