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三線城市目前正在進行執法機構改革。
總的來說就是按照精簡統一,效能職能相近的原則,綜合設置行政執法中組織機構,調整、歸併同一領域內的執法職責和執法機構,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市場監管、農業、發展、節能、旅遊文化市場、公共衛生監督、交通生態環境保護、水政、漁業、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等領域的執法事項整合組建五支隸屬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行政執法支隊(副處級),對外以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名義統一執法。
在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設立綜合行政執法調度指揮室(投訴舉報受理中心)(正科級)和案件管理室(正科級),負責全市執法工作的投訴舉報受理、調度指揮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人員編制從現有執法隊伍中調劑。
對這樣設置,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