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1982年2月11日,地點香港沙田城門河,一顆女性人頭和一雙女子手臂被發現,該女子正是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衝洗照片時,發現了一些恐怖的肢解彩照,於是暗中報了警,警方根據監控跟蹤,將27歲的計程車司機林過雲逮捕。
究竟是何原因讓林過雲衝洗女性的肢解照片,他和這些被害女性又有何關聯?請跟隨小編走進雨夜屠夫一案,一起探尋案件背後的真相。
屠夫過往
林過雲原名林國裕,又名林友強,1955年5月22日出生於香港。父親從小管教嚴厲,拳打腳踢,因此他童年十分不幸,和家人(尤其是父親)關係極差。
1973年,林過雲用刀脅迫一名女子進入公廁,對其進行猥褻被捕。事後,他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102天,出院後改名為林友強。
1978年他取得的士牌照,並改名為林過雲,1980年轉行做夜間的士司機。1981年開始研究學習攝影技術,加入了攝影協會。
屠夫瘋狂的開始
1982年2月3日凌晨4時,舞女陳鳳蘭於凌晨4點收工與朋友飲酒,在沙尖咀乘坐林過雲的計程車。林過雲帶陳鳳蘭到觀塘等地兜風,而後返回家中取電線,將車內醉酒的陳鳳蘭勒死,藏屍於沙發下。第二天,在陳鳳蘭的錢包中取出500塊買了電鋸,將屍體肢解成七塊,用報紙包好放入膠帶內棄於城門河和富豪火炭橋。
1982年5月29日凌晨5點20分,夜總會收銀員陳雲潔在大雨中乘坐林過雲的計程車回家。途中林過雲停車,用手銬銬住陳雲潔,用電線將其勒死。用外科手術刀將屍體進行肢解,性器官進行了防腐處理,其他部位棄於銅鑼灣大坑道草叢裡。
兩人的屍體肢解過程被拍照和錄像,兇手還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屠夫瘋狂的繼續
1982年6月17日凌晨4時,夜總會清潔工梁秀雲搭乘林過雲的計程車遇害。這次的肢解工作更加仔細,錄影帶被命名為「雨夜行動」。林過雲將肢解後的屍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的山坡草叢內。
1982年8月2日晚11時,剛參加完謝師宴的17歲學生梁慧心,搭乘沙尖咀酒店門口林過雲的計程車。二人在的士上進行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的交談,林過雲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並進行奸屍。肢解過程被命名為「第四次行動」。
殺人動機
林過雲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殺人心態,殺害第一名女子時,因是妓女,認為自己替天行道,便上癮殺害了第二、第三名女子。而第四名女子是個17歲的學生,林過雲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殺她,每每提及梁慧心,他數次落淚。
不可否認林過雲很聰明,但是他做了一件極其愚蠢的事,就是把照片拿到照相館衝印。如果不是照相館報案,不知還要再死多少婦女。從肢解影片中可以判斷,總共有15名女性的屍體,但能證實身份的只有四名。
寫在最後
1983年4月8日,林過雲四項謀殺罪成立,被處以絞刑。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也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為終身監禁。
案件在香港轟動一時,許多電影和電視劇以此為題材。1991年亞洲電視單元劇《香港奇案之霧夜屠夫》、1992年的電影《羔羊醫生》、1993年的電影《雨夜天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