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古代國家機構出現那天起,就存在著官員的俸祿問題,現代人領工資,打到銀行卡裡就行了,那中國古代官員的工資是怎麼領的呢?官員的工資標準、工資的形式都是什麼樣的呢?
俸祿形式五花八門
所謂俸,即薪俸,就是金錢。包括銀兩、銅錢等當朝流通的貨幣。而祿指穀物,又稱祿米,所以,史料常以俸銀和祿米來計算官吏的俸祿。
中國古代官吏的俸祿主要有土地、實物、錢幣等幾種形式,各個朝代俸祿制度的內容和形式均有所不同。
商周時期官吏由貴族充任,因此官職同爵位相一致,貴族各有封邑,且世代相襲,俸祿就表現為土地形式,實際上是封地內的經濟收入除去應該上繳的部分,封地的大小就是各級官吏的俸祿標準。姜子牙被封齊國,齊國的整個土地就歸姜子牙佔有管理了,孟嘗君「封萬戶於薛」,那麼薛地的稅收除了上交政府以外的部分就都是他的了。但封國中其他官吏如當時的食客、幕僚等的俸祿,朝廷一概不管,都是由封君自己來供養。
春秋戰國時期世官世祿制度逐漸名存實亡,有才幹的名學武士,也可取得重職高官。從此,臣下無土地,在任上得祿,去任則為民。於是開始以糧食為俸祿,但各國計算單位不同,如衛國用「盆」,齊、魏用「鍾」,秦、燕、楚用「石」「鬥」「擔」等。秦統一後,廢封地,正式確立以糧食為俸祿的俸祿制度。西漢承秦制,官員以「石」表示職級的大小,規定俸祿標準,但領取時又折合成錢。東漢時給付方式改成半錢半谷。
晉代俸祿仍以谷帛等實物為主,並按開始官品授予職田(官員在職時享有的土地),到南朝蕭梁時期,給祿方式為帛(絲織品)、谷、錢各佔三分之一。
唐代初期的俸祿包括祿米,補貼和職田。祿米依等級按年分發,補貼以錢的形式發給官員。職田分永業田和職分田。永業田不收回,可傳子孫,職分田則為在職時可享用其租,如果調任到其他的地方去就必須還給國家。
從唐朝中期開始直至明清,官員的俸祿逐漸向貨幣制轉化。唐開元年間開始,朝廷將各種名目的俸祿合在一起,以料錢的形式隨月發放,此後,俸錢漸漸佔了主導地位,祿米慢慢退出了歷史舞臺。唐代的俸祿制,可以說是後來工資制的初始形態。以後的各代發放俸祿雖都是有錢有實物,但基本上實行的是以貨幣為主的俸祿制度了。歷代官員的工資標準各代官員的俸祿標準各不相同,但都是根據官位的高低實行的「秩祿」制度。兩漢官員俸祿開始正規化,官吏職位和俸祿的級別以「石」表示,例如,西漢官秩品從萬石、二千石直到佐史分為22級(一說21級)但這裡的多少石只是定官階的名稱,並非指實際領到的祿米數量。實際俸祿以斛為計量單位(1斛=1石,約130斤),萬石官月俸350斛,百石官16斛,佐史只有8斛。折算成錢後,中二千石級別的九卿每月領4萬錢,有人按當時的生活水平測定,認為這筆錢可養活50多口人。
曹魏時以一品至九品分為九級,南北朝後逐漸改為正從九品共十八級,隋唐沿襲南北朝的秩品等級,以後各朝也大抵如此。
北魏創建之初官吏沒有俸祿,靠朝廷賞賜戰利品。但是賞賜不時,分配不均,大部分留守文職官員和地方官員的主要收入就靠搜刮百姓。北魏孝文帝開始改革後,其中一項措施就是實行官吏俸祿制,下令「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自那以後,再沒有哪個朝代不給官員發工資了。
唐初期以實物俸祿為主,京官正一品每年給祿米700石,從一品600石,最低的從九品52石。到開元年間就都折合成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從白居易的詩裡,可以大致了解到他各時期的工資是多少。做校書郎時,他在詩歌中寫道月薪是:「……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餘。」不久升了左拾遺,工資也跟著增加了一倍,「歲愧俸錢三十萬」。後來,為太子賓客時,工資已是他剛做官時的十倍。「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接著,升為太子少傅,「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僱我作閒人」,不僅拿高薪而且還清閒自在。到了晚年,還可以領到半數的養老金,「全家遁此曾無悶,半俸資身亦有餘。」「壽及七十五,俸佔五十千」。
宋朝時國家富庶,官員俸祿的優厚在歷代王朝中也算是數一數二了,不僅包括正俸(錢)、職田,還有祿粟(米)、職錢、茶湯錢、給卷(差旅費)、謙人(僕役)衣糧、廚料、薪炭等諸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而且大多以錢支付。外任官員家屬的贍養費也由官府財政供應,外任官員還有公用錢(招待費)且上不封頂,「用盡續給,不限年月」。
以大家都熟知的包拯為例,他在開封府主持工作時,頭上戴有三頂帽子,即龍圖閣直學士、尚書省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事。按規定,包拯作為龍圖閣直學士,每年有1656貫的貨幣收入,還有10匹綾、34匹絹、2匹羅和100兩綿的實物收入。作為開封府做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糧,20捆柴、40捆乾草、1500貫公使錢、100貫的添支,每年冬天又發給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作為高級地方官,朝廷還劃撥給他20頃(1頃為100畝)職田。根據史料中出現的距包拯任職開封府時間較近的物價數據,把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加上貨幣收入,總共超過兩萬貫,這比當時一個州每年上繳的稅收還要多。如此高的俸祿,在中國歷史上著實罕見。
元朝通用紙幣,俸祿用紙鈔支付,也叫俸鈔。俸鈔從最高品級300兩至最低品級35兩不等。元代的通貨膨脹十分嚴重,朝廷加俸趕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官員的實際收入算是低的。
元代官俸很低,但對蒙古貴族的賞賜卻很多。明代與元代相似,皇親國戚的歲祿賞賜豐厚,但百官俸祿很低,比元代還低。
明代俸祿也據官秩分為九品十八等。正一品每年祿米1000石,俸鈔300貫,最低的從九品祿米60石,俸鈔30貫。後來只給少部分米,其餘的折合成錢。因折算得不合理以及貨幣貶值等原因,官員的實際收入變得很有限。明代思想家顧炎武經過對比,發現明朝的薪資是唐朝的十分之二三,這種低薪,養家餬口都有些困難。清朝立國之初,官員的俸祿也很少。在京文武官員每年俸銀,一品180兩,祿米180斛,最低的從九品只有31兩5錢,祿米31斛半。康熙時七品知縣每年只有45兩俸銀,「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為改變這種狀況,雍正時期開始給地方官發養廉銀,作為他們的生活和辦公的補助費,養廉銀的數目大大超過各級官員的俸銀,一般為工資的10倍~100倍。俸祿領取方式一般來說,官員們領取工資需要到國庫領取,有一個專門為官員們發放俸祿的地方,叫太倉或者正倉。由財政部發放給官員一種憑證,上面規定了俸祿的數目內容等,帶著這個憑證,官員們可以去兌換米麵糧食或者銀兩。例如敦煌文書中有一件《給副使李景玉天寶四載春夏兩季祿》的牒文。牒文由河西支度使頒發,內容是命令由本州正倉給李景玉俸祿為布若干,給粟若干,折估若干。按照程序,李景玉要先從支度使署拿到經過審批蓋印的牒文,再去正倉核驗,並留下該牒做憑證,就可以把東西拿走了。
對於地方官員來說,去遠在京城的國庫領取工資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因而各個州郡都設有自己的國庫,地方官員只需要去自己州郡首府所在的地區去領取就可以了。
對於離州郡首府也很遠的地方官們,朝廷設置了專門的機構為他們運送俸祿,只要支付一定的「腳錢」即可。《舊唐書》就記載太倉門前有大批腳夫,專以送工資上門為業:「遠官多有求,而腳夫繁盛。」
至於俸祿的發放時間,有的朝代採取年俸制,有的朝代採用月俸制,有的朝代比如唐朝採用雙軌制,即按月發一部分,按年發一部分。而清朝每年春秋兩季發給,春季以正月二十為限,秋季以七月二十為限。退休官員的待遇一般來說,歷朝歷代對致仕的官吏多是採用終身食俸制度。俸祿有多有少,根據官吏的品級,功勞大小有所區分。但並不是所有的官吏都能夠退休養老的,古代的致仕制度最初都有一定的官職要求。漢朝規定能致仕領俸祿的必須是兩千石以上的官吏。唐朝界限為紫袍緋袍官吏,也就是五品以上官員才能夠致仕。兩宋期間,擴大了致仕的官職範圍,不論等級,凡是到了七十歲皆可以提出致仕。明清在前朝的基礎上,設有特例,朝中肱股之臣、託孤遺臣致仕不受年齡限制。不僅退休年齡不固定,退休待遇也是沒有統一規格的。漢宜帝時,韋賢官至丞相,年近八十告老退休,宜帝年感念其一生碌碌為國,特賜黃金百斤,而漢元帝時期,於定國也是丞相品級,年近七十辭官退休,元帝賞賜的只有黃金六十斤。
宋代時的致仕制度逐步趨於完備,致仕官員的俸祿待遇也有了明顯提高。致仕官員俸祿待遇多為半俸,但有恩賜全俸的特例。支付形式主要是實物,現錢比例較小,由退休後居住地所在州縣支付。正因為致仕官員有了穩定的經濟來源,才使其免去後顧之憂,或著書立說,或教授弟子,有力地促進了宋代文化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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