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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華大學。朱令於1994年、1995年遭人兩次蓄意用致命化學物鉈下毒,出現全身癱瘓、腦神經受損等症狀,並造成終身傷害。朱令的室友孫某有重大嫌疑,警方也曾鎖定兇手就在朱令的「身邊」,但最終此案不了了之。1998年8月,公安機關解除了對孫某的嫌疑,並取消之前對她的出國限制。孫某在事後化名並去往美國。
時至今日,朱令案除了鉈中毒外幾無證據。即便是鉈中毒這一點,也還有很多細節沒有搞清楚,朱令具體的中毒時間和中毒方式都是未知的。2013年4月16日,隨著復旦投毒案的告落,關於徹查朱令案的呼聲亦再度湧現,在各種論壇跟帖中,近乎100%的網友認為朱令當年的舍友 [1] 就是兇手,而且她沒有被繩之以法暗藏蹊蹺,所以不少人借勢呼籲重查此案。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作出回應,表示礙於證據滅失無法偵破,且過程中未受任何幹擾,呼籲公眾理性看待此案。 [2]
目錄1 人物經歷
2 中毒事件
▪ 案情回顧
▪ 網際網路求救
▪ 確診治療
3 立案調查
4 調查結果
▪ 嫌疑人
▪ 家人訴醫院
5 事件後續
▪ 風波再起
▪ 白宮請願
▪ 復旦投毒案
6 人物近況
7 各界反映
人物經歷編輯
1973年11月,朱令出生在北京一個知識分子家庭,父親吳承之,母親朱明新。
她還有一姐姐叫吳今。1989年4月,在北大生物系讀書的吳今,在一次野外春遊中失蹤,三天後在一個懸崖下面她的屍體被找到。姐姐的意外死亡,給朱令全家帶來沉重的打擊。
朱令多才多藝,自小便學習鋼琴、古琴,1992年朱令考上清華大學化學系,並成為校民樂隊的主力隊員。此外,她還是遊泳高手,曾經在清華的校運動會上多次得到名次。1994年榮獲全國高校藝術表演獨奏組二等獎。另外,她也是北京市遊泳二級運動員。
1994年12月,朱令開始莫名掉頭髮,並且全身劇痛不止,1995年1月23日,朱令的頭髮徹底掉光了,在同仁醫院住院觀察一個月,不但疼痛越來越重,而且醫院沒有查出任何問題。1995年3月9日,朱令第二次出現怪病發作,北京協和醫院神經內科主任李舜偉高度懷疑為「鉈中毒」,但是沒有進一步化驗。病情迅速惡化,朱令不得不入住ICU(重點護理組)病房。
在死神一步一步逼近,所有人卻束手無策的時候,朱令的中學同學、北京大學力學系92級學生貝志城提議利用當時國內罕有的網際網路向全世界求救。朱令的求救信在網際網路上發布後,一周內便收到世界各地的醫生回函幾千封,其中30%都認為朱令鉈中毒。清華、北大的學生把信件翻譯成中文後送交到朱令家人和醫院,在網際網路的意義尚未顯現出來的九十年代初,這起經典網際網路案例尋求到的結果卻並不受重視,最後抱著嘗試的態度,終於由北京職業病防治所陳震陽教授確診為鉈中毒(致死量),隨後利用普通工業顏料普魯士藍解毒成功。 [3]
儘管當時總共只花了四十餘元買來的普魯士藍將朱令體內的鉈含量基本排除,然而嚴重的後遺症卻和她相伴終生。十三年後的今天,34歲的朱令是雙眼近乎失明的中年女人,體重達160多斤、全身癱瘓、喪失一切運動功能、輕度腦萎縮、生活無法自理,整天坐在輪椅上,靠著父母不多的退休金維繫著脆弱的生命。朱令年邁的父母傾心維護著朱令殘喘的生命。 [3]
中毒元兇
鉈(Thallium),原子序數81,原子量204.3833,元素符號Tl,鉈為白色、重而柔軟的金屬,屬於放射性的高危重金屬,毒性高於鉛和汞,致死量在1克左右,主要用途是製造硫酸鉈—— 一種烈性的滅鼠藥。
中毒事件編輯
案情回顧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開始出現奇怪的中毒症狀:起先是肚子疼,
朱令生病前(12張)
吃不下飯;接著(12月5日)胃部不舒服;最後(12月8日)她的頭髮開始脫落,並在幾天內掉光。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醫院消化內科病房,雖然沒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個月以後,朱令的病情得到緩解,並長出了頭髮,於1995年1月23日出院。
1995年2月20日,寒假結束,新學期開始,朱令返校。
1995年3月6日,朱令的病情惡化,她的腿疼痛很厲害,並感到眩暈,朱令父母將其送往北醫三院求治。
1995年3月9日,朱令父母帶朱令到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專家門診,李舜偉教授接診後,告訴朱令的母親「太像60年代清華大學的一例鉈鹽中毒病例了」。但是由於朱令否認有鉈鹽接觸史,並且協和醫院不具備做該項化驗的條件,協和醫院沒有進行鉈中毒的檢測。
1995年3月15日,她的症狀加重,開始出現面部肌肉麻
兒時的朱令(6張)
痺、眼肌麻痺、自主呼吸消失,朱令住進協和醫院的神經內科病房,協和醫院按照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神經根神經炎診治。
1995年3月23日,朱令中樞性呼吸衰竭,協和醫院採取了氣管切開術。
1995年3月24日,協和醫院開始對朱令採取血漿置換療法,前後8次,每次均在1000毫升以上,有些人認為這對未確診的情況下維持朱令的生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這個過程中,朱令感染上了C肝。
1995年3月26日,朱令被送入協和醫院的重症監護室(ICU),依靠呼吸機維持呼吸。
1995年3月28日陷入昏迷狀態,直到8月31日甦醒,朱令共昏迷長達5個月。
協和醫院對朱令進行了多項檢測(包括愛滋病病毒HIV,脊髓穿刺,核磁共振,免疫系統,化學物質中毒,抗核抗體,核抗原抗體和萊姆病等),但除了萊姆病以外,其它項目的化驗結果皆為陰性。
網際網路求救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學、北京大學力學系92級學生貝志城、蔡全清等人當時將這種不明的病症翻譯成英文,通過網際網路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關新聞組和Bitnet發出求救電子郵件。之後收到世界18個國
朱令昔日照片
家和地區回信1635封(一說超過2000封,貝志城說超過3000封),其中約三分之一的回覆認為這是典型的鉈中毒現象。聖裘德兒童研究醫院的醫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鉈中毒,認為根據頭髮脫落、胃腸道問題和神經問題等症狀幾乎可以確診」。由於當時中國網際網路不發達,海外UCLA的Dr. Xin Li 在UCLA的伺服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幫助創建了UCLA朱令鉈中毒遠程診斷網 [4] ,在朱令鉈中毒遠程診斷的信息發布和協調上起了關鍵作用。
1995年4月18日,貝志城拿著翻譯好的電子郵件到協和醫院重症監護區門口給醫生參考,但他認為沒有得到積極回應,很少人參看,也沒有採納電子郵件中的鉈中毒判斷和相應的檢測辦法,使得當時網上遠程診斷的結果沒有及時發揮相應的作用。
確診治療由於網際網路上的回信懷疑是鉈中毒,當朱令父母得知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的陳震陽教授可作做鉈中毒鑑定後,在一位有良心的協和醫生暗中幫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腦脊液,血液,指甲和頭髮,於1995年4月28日來到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進行檢驗。當天,陳震陽即出具了檢測報告,認為朱令為兩次鉈中毒,第二次中毒後朱令體內鉈含量遠遠超出致死劑量,並懷疑有人蓄意投毒,同時建議服用普魯士藍解毒。
根據網際網路的反饋以及陳震陽1995年4月28日的化驗結果,朱令開始服用對症藥普魯士藍,服用當天,血液中的鉈離子濃度開始下降,這是朱令到協和醫院求診的第50天,一個月後(一說10天),體內的鉈被排出。但是,由於鉈離子在體內滯留的時間太長,朱令的神經系統遭到嚴重損害,視覺幾乎完全喪失,肌體功能也受到嚴重損傷,且仍處在昏迷中。
1995年8月31日,朱令從長達5個月的昏迷中甦醒。1995年11月,朱令從協和醫院出院,轉入其他醫院和康復中心接受治療。
立案調查編輯
朱令的父母除了在尋找讓朱令康復的治療方法外,他們還在試圖探究一個真相——「這麼大劑量的稀有金屬鉈,究竟是怎麼進入我女兒體內的?一切都太匪夷所思了。」當初到底是不是有人「蓄意投毒」,警方至今都沒有明確的說法。但外界對此的爭論卻從未停止,至今發展到網絡熱議,這其中,朱令同宿舍的一個女生一直被朱令父母認為是「最大嫌疑人」。 [3]
1995年4月28日晚,當朱令被確診為鉈中毒後,朱令父母立即向清華大學當時的化學系副系主任、主管學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報案的請求,薛隨即向清華大學保衛部部長兼清華大學派出所副所長報案。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開始正式立案調查。但在立案之前,在鉈中毒確診後的五一放假期間,朱令宿舍曾發生離奇盜竊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丟失。
鉈是一種劇毒化學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極毒物品級分類與品名編號》(1993年10月1日執行)中鉈與氰化物同為A類。「據公安局有關人士說北京市工作中需要使用鉈和鉈鹽的單位只有二十多家,能接觸到鉈的只有二百多人」。警方並且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觸過鉈鹽,也排除了其家人和親朋接觸過鉈鹽。朱令家人委託的兩名代理律師之一張捷指出,「根據警方目前提供的情況來看,有人故意投毒是朱令中毒的真實原因,也就是說背後存在一個兇手」。 而了解內情又有幾十年破案經驗的老公安王補推斷「嫌疑人的範圍是很小的」,並根據清華大學女生宿舍的嚴格管理,進一步推斷「朱令身邊就有兇手」。
在1997年4月,在正式立案兩年之後,北京警方對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孫維採取了第一次突審。在這以前見諸報導的關於案件的進展和調查情況包括:警方在1995年夏秋時分到朱令父親單位調查過朱令父親和孫維父親的關係;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屬,「只剩一層窗戶紙了」;1996年,清華大學派出所所長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對象」,「上面批准後,開始短兵相接」; 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處有關領導對朱令家屬表示案件難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化學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將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偵破行動,但後來一直沒有下文 。
在朱令母親朱明新1997年11月發表在UCLA朱令鉈中毒遠程診斷網上的一封信中提到 ,警方迄今一直懷疑為朱令同舍和同班同學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兇。警方同時說明有證據顯明是嫌疑人自己利用鉈中毒測試報告出得太晚,破壞了朱令宿舍的物品,使得仍還有小於1%的硬體證據缺失。但警方表示不會放棄並有自信心在公開的法庭上給嫌疑人定罪。但是,從1995年5月7日以來的11年(2006年),這個案件沒有進入法庭階段,北京警方一直沒有宣布偵破此案,也沒有公開任何有關的細節和原因。但主要負責這個案件的公安局十四處李樹森,在2006年對採訪他的記者提及「這件事在調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結論」,且「這件事情很敏感」,換句話說,此案如果不是直接涉及到國家核心領導人,此事又為何不了了之,可見涉案嫌疑人背景之深,能量之大,可令法律為之折腰。
調查結果編輯
嫌疑人嫌疑人:孫維(孫釋顏)(3張)
朱令同宿舍的同班同學孫維,被警方認定為是唯一能夠合法取得鉈鹽並且跟朱令接近的人。經過詳細調查,警方正式將其列為投毒的犯罪嫌疑人。孫維的祖父孫越崎和伯父孫孚凌在民主黨派和政協擔任要職,而正是顯赫的家庭背景,被認為是本案件的調查不能順利進行的原因。
1997年3月,朱令家人以出事班級即將全部畢業,人證即將難以獲得為由,上書北京市公安局長。1997年4月2日,孫維作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14處帶走,並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紙上簽字。在被連續偵訊審問8個小時後,孫維被家人接回家。此外,朱令家人還曾上書國家領導人要求加快辦案,但上書時間沒有說明。1998年1月,孫維家人在得知朱令家人上書國家領導人後,也給高層領導上書。
有消息指出,鑑於案件發生造成的輿論影響,清華大學校方曾拒發孫維的畢業證書,但在孫維方面的多次交涉下,最終給予。這一重要細節在孫維於天涯社區發表的聲明中受到間接性證實。
北京市公安局拒絕信息公開
1998年8月25日,公安機關宣布結案,並以「超過法定期限」為由解除孫維作為嫌疑犯所受到的強制措施。但匪夷所思的是,公安機關沒有告知朱家此案已結,朱令父親聲稱「之前得到的答覆一直都是『正在調查中'。」直至2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決定書(3張)
008年申請信息公開時,才獲悉已於1998年結辦。
2008年5月12日,朱令父親吳承之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開朱令急性鉈中毒案偵破過程和結果的申請,並於當日被受理。十八天過後,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為由發出「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
2013年4月,朱令同學王一風開腔,直指孫維有重大投毒嫌疑。孫維曾在2005年的天涯社區聲明裡指出,自己並非唯一能夠接觸到鉈的學生,稱幫老師做實驗使用的鉈溶液是別人已經配好放在桌上的。對此,王一風回憶稱當年清華大學一共有七個人可以接觸到「鉈」,分別是兩名教師(李隆弟和童愛軍)、三名女研究生(87級女生陳某、88級女生趙某、89級女生朱某)和兩名本科學生。其中一個為90級男生吳某,另一個就是孫維,「女研究生住在別的樓。只有孫維可以近距離接觸朱令的日常用品。」
曾有傳言稱警方當年「從孫維床底的箱子裡找到朱令的咖啡杯」,並且「有被徹底清洗過」,孫維當時辯稱「朱令在住院怕杯子落塵」。對於該傳聞,一位自稱孫維室友名為「太陽正暖」(與孫維聲明相隔4分鐘)的ID在網上發帖稱,孫維住在雙層架子床的上鋪,言下之意否決了「在床底下有孫維的箱子」之說法。此外,據派出所通報,朱令中毒住院後,所在宿舍曾因「盜竊」致現場被破壞,地板上散落著錢。一位老師事後告訴朱令父親,其他同學都沒丟東西,唯獨缺少了朱令的洗漱用品,還有一個不鏽鋼杯子滾落在床鋪下。
輿論洶湧之下,許多「小道消息」開始曝光。比如,網上就出現一份據稱是黑客截取的當年孫維在天涯發布聲明前給幾位同學的「發帖指南」,其中講述孫維如何指導同學如何從人品、社團狀況、學校管理等方面,跟帖支持她的聲明。公安部門保持著沉默,讓這一輪民意聚焦,有些「未審先判」的意味。
家人訴醫院朱令家人認為,協和醫院誤診並耽誤了治療時間,才使得鉈中毒給朱令帶來了嚴重的後遺症。1996年12月,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截止至今,未見披露姓名以及所在所)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朱令家人的委託將協和醫院起訴至東城區人民法院,「要求醫院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失近80萬元」。1997年10月,北京市醫療事故鑑定中心作出協和醫院不存在過失、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1999年4月2日,一審協和醫院勝訴。
1999年12月,免費代理此案的浩天律師事務所律師俞蓉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重新進行鑑定的申請,法院委託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再次鑑定,該單位出具了鑑定意見:「(協和醫院)該不作為的行為導致被鑑定人朱令病情被診斷的延誤,因此,北京協和醫院在本次醫療行為上存在一定的不當之處」。 2000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協和醫院補償朱令醫療等損失10萬元。
事件後續編輯
風波再起2006年前,關於朱令事件,僅偶見華文媒體報導,主要集中於朱令的悲慘遭遇,遠程醫療的作用等。1995年9月,《女友》雜誌記者陳童曾採訪朱令同宿舍女生,遭冷遇。2002年,在網上有人撰文指出,向朱令投毒的嫌疑人是孫維。同時,貝志城以真名實姓在「新語絲」網站發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況》一文,介紹了一些內幕。2005年11月30日,在天涯社區,一名ID為「skyoneline」的網友發表了《天妒紅顏:十年前的清華女生被毒事件》
重提此案,在社區內引起了關注。12月30日,一個ID為「孫維聲明」的網友(此帳號由孫維父親證實為孫維本人,同時也被在天涯發表評論的部分物化2班同學證實)發表了《孫維的聲明——駁斥朱令鉈中毒案件引發的謠言》,以孫維的名義公開為自己辯解,激起眾人的討論,並引起網民對此案極大的關注。在網絡上,很多網友譴責孫維為投毒者,一些網友找出了孫維的家人、住址、所在單位等信息,還有朱令和孫維所在班級的同學列表。2006年1月中旬起,《中國日報》、《新聞晨報》、《法制早報》、《南方人物周刊》、《新民周刊》、《青年周末》、《華夏時報》、《大連晚報》等眾多媒體對了朱令事件相關內容以及網絡上的討論進行了報導。
2007年1月22日、23日中國中央電視臺綜合頻道(CCTV-1)《東方時空》節目播出專題記錄片《朱令的十二年(上)、(下)》,將此案的關注又推至一個更新更廣的高度。
白宮請願2013年5月3日,一位縮寫為Y.Z.居住在佛羅裡達邁阿密的華人在「我們人民」發動連署,請願書寫道:「清華大學學生朱令於1994年、1995年遭人兩次蓄意用致命化學物鉈下毒,由此導致其終身癱瘓。有跡象顯示其室友孫某(Jasmine Sun)有作案動機,而且有機會獲取此致命化學物。孫某在1997年作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調查。也有資料顯示孫改名並通過婚姻造假進入美國。為保護我們公民的安全,我們籲請政府開展調查,並將孫驅逐出境。」
2015年7月28日,美國白宮請願網站「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時隔兩年後,回復了關於調查朱令鉈中毒案主要嫌疑人孫某並將其遣返中國的請願,表示對朱令的遭遇感到理解同情,但「拒絕對請願中的具體請求作出評價」。 [5]
復旦投毒案復旦研究生投毒案讓沉寂已久的清華大學朱令案再度成為熱門話題。被告林森浩提到曾看過報紙報導過朱令案沒有破案!這給了他一個直接刺激! [6]
人物近況編輯
從1994年中毒至今,經過十年多的康復治療,由於鉈中毒損傷的不可逆轉性,朱令的智力、視覺、機體和
語言功能都沒有得到恢復,留下永久的嚴重後遺症,朱令的生活根本無法自理,必須由年邁的父母照料生活起居。
許多關心朱令的人士在2004年3月發起成立了「幫助朱令基金會」,建立和維護有關朱令的網站。截至2006年3月,基金會海外募捐已超過三萬三千美元;其中部分捐款已送達朱令家庭,作為她的康復治療費用。
2006年3月10日,北京市立天律師事務所接受朱家委託,提供法律援助,派出張捷和李海霞兩位律師為朱令家屬提供法律服務,維護朱令及家人的合法權益。
各界反映編輯
「嫌疑人」孫維
孫維雖於1998年8月被警方解除嫌疑,多年來仍被網友認為疑兇。2013年4月18日孫維時隔7年發帖:等待真相笑罵由人,我比任何人都想將真兇繩之於法。
知名作家巫昂
如果孫維是冤枉的,這麼多年她被社會公眾標以歹毒兇手邪惡女同學等壞名聲,有一天,另有元兇冒出地表,而且證據確鑿,最主要的物證諸如朱令的咖啡杯和洗漱用品回到人世。如果我們可以證實「官二代」這種假定有罪標籤可以從她身上褪去,真兇是個美劇中典型的曾經露臉的路人。此案的追訴期不是20年而是無限有效,以及,朱令即便在未來某日,年屆七旬的雙親離開後,繼續堅強地活了下去,活了很多很多年。即便更為遙遠的未來的某一天,朱令也擺脫了這痛苦而沉重的生命之束縛,即便她的多數同班同學保持了令人難堪和窒息永久的沉默,成為了一群安詳的老人,我們無力去譴責他們。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李春光
2013年8月10日,李春光和另一代理人把共同籤署的《律師函》,已經妥投至清華大學,意味著對該校法律責任追究程序正式啟動。 [7] 2個月前,北京市政府對代理人和家屬要求信息公開的申請已給予答覆,8月內將啟動行政複議程序。代理律師們並已結合網友的意見,形成了涉案問題清單,將繼續推動對受害人知情權保障。[8]
2013年9月26日晚9點22分,律師李春光在其微博上發布了案件的最新進展——清華大學校方已收閱此前發出的《律師函》,並且校方高層開始與朱令父母接觸,律師團也已啟動向國務院法制辦申請信息公開事宜,目前,北京警方與朱父母仍保持溝通中。 [9]
明星關注
朱令案也引起陳坤、姚晨、範冰冰、李冰冰、水木年華、盧庚戌等演藝明星的注意,他們紛紛轉發微博試圖讓大家更多關注朱令案,也希望大家能夠捐款幫助朱令。陳坤同樣也轉發了「幫助朱令」的微博,並表示自己為朱令,為朱令的老父母捐助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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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sir
來知乎,吼出噴子們的暴戾最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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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藥。
推理是推理,但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再好的推理都然並卵。現實中不可能像柯南一樣叨叨半天之後,嫌疑人羞赧或者惱羞成怒的承認。
影響力這麼大的案子,北京警方也不會瞎搞亂來,這也是為什麼網上再沸騰,這麼多年來也沒有一個承辦民警因瀆職被檢察院帶走的原因。
發布於 2015-06-11
張中君
IT 科技 宏觀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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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於復旦大學醫學院的研究生宿舍投毒案,使多年懸而未決的清華朱令案再次廣受關注,在一口氣閱讀了網上大量堆積的關於此案的信息並跟一些朋友做了些討論之後,感到對於這樁令人震驚令人髮指令人氣憤的投毒謀殺大案的偵辦,存在著一些令人深感不解困惑和疑問的地方。在此提出這些疑問,如有朋友願意提供答案或進行討論,先行多多感謝!
一、清華6號女生宿舍樓的寢室何以一定就是投毒現場?
犯罪第一現場(英文說就是crime scene)的確認,顯然是正確斷案的重要基礎。具體到朱令案,這個被廣泛認定的犯罪現場就是6號樓114寢室(據記載,當時來自北京的朱令、孫維,來自新疆的王琪和陝西的金亞四人一起住在該寢室)。
而朱令是在該寢室被投毒,主要依據在於「朱令在校的兩周時間內,只去系裡上了一次實驗課,一次準備補考的答疑課以及一次物化課的補考,其他時間都是整日躺在宿舍床上,補習因住院缺考的幾門課」。而且「身體虛弱的朱令,每日早飯是母親帶給她的麵包和壯骨粉衝劑,午飯和晚飯都是勉強撐起,買飯菜端回宿舍半躺著吃,口渴時喝的是同宿舍人幫忙打的水。清華大學宿舍管理嚴格,男生不能自由出入。」而被列為最大嫌疑人甚至「唯一嫌疑人」的孫維,則是出於「朱令二次中毒是在回校之後,那時朱令身體極差,她睡上鋪,她的力氣最多只能到下鋪來拿拿書。考慮到當時她和宿舍另外兩位女生關係並不好,作為好朋友的孫維一定照顧她較多,也最有機會下毒」的推理(2006年1月13日skyoneline語)。
然而,對於這段時間朱令在學校的生活軌跡,卻也有矛盾的說法出現:「這時的朱令,大多數時間是呆在宿舍溫習功課、準備補考,每天跑到樂隊同學那裡用電爐熱家裡帶過來的瓶裝中藥。朱令在電話裡跟母親說:『樂隊同學要幫我打飯,我不要他們幫忙,我自己打飯』。」 (《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報導)
這裡提到的樂隊同學,顯然指的是朱令參加並成為主力隊員已超過兩年的清華民樂隊的同學,而在當時類似民樂隊這樣的清華文藝社團為骨幹成員設置了單獨的宿舍區(應是在9號宿舍樓),而且還提供了不限電等一系列「特權」。關於被稱為「集中班」的清華文藝社團專用宿舍區,可在此參看更為詳細的介紹。作為民樂隊的臺柱之一,朱令在「樂隊宿舍區」擁有另一個住處或者至少可以使用那裡的某個寢室是非常可信的。而考慮到「樂隊宿舍區」是不限電的,朱令把帶來的中藥拿過去用電爐加熱也是相當可信的。
對這個問題,2006年底的「孫維聲明」裡在第四段提到「朱令交遊廣泛,社會活動非常多,又是校文藝社團的積極分子,在社團的時間多,在宿舍的時間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後返校期間也仍然每天去文藝社團的宿舍樓煎藥。」而朱令父母則曾提到「朱令第二次中毒前身體很虛弱,除了3次課,大多數時間都待在宿舍,期間到團委煎藥,所以第二次投毒是在宿舍內發生的。」
在這裡「煎藥」或者「加熱瓶裝中藥」的地點在幾方的記述裡有出入,不過「樂隊同學那裡」和「文藝社團的宿舍樓」應該是同一個地方(也就是在9號宿舍樓,姑且假設這個地點沒弄錯),至於「團委」是同一個地方出了另一個叫法還是校園裡的另一個地方,則是需要考證的。
之所以如此關注這個細節,是因為這涉及到朱令被第二次投毒前在校園內的活動軌跡,也就涉及到了投毒兇犯的嫌疑人範圍有多大。而且,考慮到鉈鹽或有一股苦味(也有說是無色無味的),藥味濃重的煎藥藥罐也是一個比較可能被投毒兇犯盯上的下手之處(特別是還要考慮到煎藥往往是一個時間比較長的過程,而在煎藥熬湯期間,朱令不見得全時守在旁邊!)。倘若投毒現場至少可能是在「文藝社團宿舍」或者說「樂隊同學宿舍」朱令煎藥處的話,那麼嫌疑人的範圍就要不可避免地大幅擴張了:相比管理嚴格號稱「熊貓館」的女生宿舍,「文藝社團宿舍」的出入顯然要隨便許多,即便是只考慮經常在「文藝社團宿舍」進出和住宿的數量也並不少。鑑於加害朱令的鉈鹽是劇毒物品,絕對數量很少的一次投毒便可致命,倘若朱令當年確曾在另一個宿舍樓煎藥服用,那麼這個可能的投毒犯罪現場是絕對不應該漏出案件偵辦範圍的!另外,再扯得誇張一些,朱令電話上說不要「樂隊同學」幫忙打飯,但在那幾天是否一次也沒有接受過這樣的幫忙呢?倘若曾經有過那麼一次兩次,而那個朱令毫不懷疑的「樂隊同學」卻是心懷叵測的投毒者的話,從食堂打回來的某一頓午飯或晚飯也完全可能是當年的下毒方式!
這裡要說的是,投毒現場的「轉移」並不能排除孫維的嫌疑:同樣是(至少一度是)民樂隊員的孫維顯然是可以進入「文藝社團宿舍」的,也可以在朱令不設防的狀況下把毒物投入藥罐。至於「打飯投毒」的嫌疑,孫維也同樣具備「同寢室同學」和「樂隊同學」的雙重身分,在飯菜裡投毒應該不是難事。但不同之處在於,倘若犯罪第一現場不在6號樓114寢室,而在「文藝社團宿舍」的話,那不要說別的跟朱令有接觸的女生,就連諸多男生也要上榜嫌疑人名單了!說整個案件的偵辦需要推倒重來恐怕都不過分!
綜上所述,關於犯罪第一現場的認定,是看了那麼多東西之後的第一個重要疑問。The first suspect list is everybody(第一份嫌疑人名單就是所有的人),即使對於推理偵探的業餘愛好者也應該是常識。除非有特別有力的證據來排除朱令在「文藝社團宿舍」或曰「樂隊同學那裡」被投毒的可能性,「投毒的一定是女生」甚或「投毒的一定是同寢室的女生」這一多年來被廣為接受的論斷在邏輯上存在很大的問題!如若當年公安和校方就是按照這個路數來偵辦案件的話,甚至有理由置疑此案的投毒兇犯是不是從來沒有進入過偵察的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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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這是剛剛寫的一段評論回復,感到有價值放進正文,給諸多熱血沸騰但卻缺乏相關基本素質的網民「科普」一下,也算是說明一下對於一些反對的意見,為什麼本人會如此「態度惡劣」(4月23日晚)
看來,許多人的思維方式還停留在小學班級裡「好人壞蛋」式的「抓壞人」那裡,這顯然是不具備「偵破」這麼一個可以說設計得極其精巧的殺人案的最基本資質。
很多議論,說白了,就是孫維看起來多麼壞多麼毒多麼.,實際上就是說孫維看起來象兇手。然而,在此案的邏輯推理當中,孫維象還是不象兇手,可以說價值為零!因為象兇手不等於就是兇手,充其量只能說「比較可能是」兇手。而只要你堅持的是無罪推定原則,xx「比較可能是」兇手根本就是一句毫無意義的廢話!
況且,要是用「審查」孫維的眼光去把當年朱令案裡的每個當事人都這麼用放大鏡一個勁地看,恐怕黃開勝也好,張園園也好,朱令的同班同學也好,樂隊隊友也好,個個都會很象兇手,甚至完全可能會比孫維更加「可能是」,「基本可以確定就是」那個兇手了!他們沒有享受到網上「喊打喊殺」的待遇,只是因為當年公安說的「唯一嫌疑人」不是他們,所以沒被這麼一個勁地盯著而已。不過,物傷其類,孫維的同學很多都支持孫維,應該是這個原因。那個時候能考進清華,智商應該都很高,以他/她們的頭腦,已經意識到如果不「挺孫」,他/她們或許就是下一個被喊打喊殺的
現在,回到此案邏輯推理的主題,由於朱令案的證據嚴重缺失,直接用證據把嫌犯「釘死」早就此路不通了。剩下的唯有邏輯推理。具體到孫維是不是兇犯,邏輯推理的「任務」並不是論證孫維有多麼象那個兇手,而是要論證除了孫維,別人不可能是兇犯。所以說由於缺乏基本的邏輯推理知識,眾多「追孫」派的注意焦點完全反了:要用邏輯推理確認某個人就是那個兇手,著眼點反而不在這個人,而是要全力以赴地論證所有其他的嫌疑人為什麼都應該被排除掉!
這也正是我在回復那些評論時會那麼「盛氣凌人」的原因,因為他們說的話問的問題全是錯的,最基本的東西都搞串了,完全就是無用功。當然我說話的口氣非常不客氣,但為此,我並不覺得我有什麼需要道歉的。說蠢人是愚蠢的,說什麼也不懂的人是什麼也不懂的,不過是說實話實事求是,而已!
這是他的博客:對當年朱令案偵辦路線的一些疑問,有朱令律師的回覆,重點看
5月8號 平安北京發布消息 宣布無法破案。
編輯於 2013-05-08
BI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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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吧,現在的分析評論都是自說自話,誰也不知道那些言之鑿鑿的證據證言的真實性如何,所以沒法準確分析。
不過這事值得討論的,反倒是案件信息是否可以公開以及公開到什麼程度更合適——不公開就會有黑幕的謠言,公開案件內幕一方面會不利於破案,另一方面也會有法律倫理的束縛。兩難。
發布於 2015-02-09
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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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案子說"難以偵破"是侮辱警察了。
發布於 2013-05-04
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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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煩罵誰 先說好我的觀點是孫維所為以及附帶他們宿舍幾個女生。先說好 是個人觀點 個人觀點 個人觀點!!
看不慣挺孫維的下滑下一條!
最近一直在關注這個案件 真的覺得朱令很可憐
不管他曾經在清華的時候做過什麼 我都覺得被這麼對待真的很沒人性 再說的難聽一點 你要是直接殺了她一了百了 他也不會這麼痛苦 父母或許因為時間的關係也會慢慢接受 可這兩次投毒 讓她要死不死要活不活 父母看著多傷心! 第一次救回來了 第二次居然還被投毒 真的是想讓她死啊 這得多大的仇啊 劑量非常的大!
我的觀點有所偏見 也是看到各方消息 然後拼拼湊湊隨便說說
第一是朱令的父親說 當時就有人去單位問他 是不是跟孫維一家曾經有過什麼過節 何況後來jc也說 就差一層窗戶紙。我覺得那時候估計他們辦案的心裡肯定有點底了。 我覺得這個裡面肯定有什麼蹊蹺吧。很多的新聞也好消息也好都覺得朱令的父母也是認為是孫維作為。
但如果你要說是她一個人幹的 我覺得不是。是全宿舍的女生!
那封冬冬草的信大家應該也知道吧 為什麼覺得是全宿舍女生 因為這件事情發生了以後 他們宿舍其他的女生都沒有出來證明什麼 而如果我是孫維 如果真的不是我做的 我肯定會想盡一切辦法去證明自己啊 。
我自己現實中也是在學習工作上比較好強的人 假設 被人誤解 我肯定不會選擇逃避的 因為如果真的不是我做的 第一件事是立馬澄清 第二件事情是幫助他們家找到真兇堵住大家的嘴巴為止!
就算自己真的不想多去解釋 如果一件事情鬧到你的生活 家人 都受影響了 你還坐得住嗎?
可孫維做了什麼?她以及其他幾個同宿舍的女生集體沉默,這個就是想不通的點,你要跟我說覺得清者自清 成,我信。可他媽事情都鬧的那麼大了換誰給你白扣個屎盆子也得站出來想辦法證明了吧?你不憋屈嗎?
她出國了 改名了,唯一讓我覺得可以講得通的就是(結合她郵箱的信)她們都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 誰站出來說了就是牽連了所有人 所以還是一個都不說。
知乎哪個朋友上次發的我覺得很對很有道理 不好意思找不到了 就大概說說吧 說宿舍裡還有一個女生曾經說過自己的父親鉈中毒過 什麼事沒有 講出來的時候特別輕鬆 打個嗝一樣 我也懷疑過會不會當初把矛頭都指向了孫維 反而忽略了那個真的做的人 或許是宿舍另一個女生呢?但是,給我的感覺總是他們串通好的。因為很多的行為都異常的同步。
其他宿舍的女生 都消失了好像說誰專門去日本找那個曾經同宿舍的 她也拒絕回答這樣的問題
這個是讓我覺得真的很詭異 你們一個宿舍的攤上這麼大事了居然沉默的這麼同步 沒一個人願意去幫忙朱令一家 不是說好的當時幾個女生在宿舍跟姐妹一樣嗎?還是各自心懷鬼胎呢?
為什麼我那麼肯定是宿舍的幾個女生 因為 朱令的什麼日用品 居然那麼了如指掌 小到隱形眼鏡盒 這個其它的人真的想下毒也很難啊 還有下毒的時間 表示很清楚宿舍裡的作息時間 什麼時候人在什麼時候不在
幾個大學女生 正是血氣方剛的時候 做事很衝動 很可能因為一點點的矛盾就做極端的事情 這個我也相信 畢竟為了幾塊錢殺了一家 吵了架把人家殺了的新聞還是屢見不鮮的 可是我就不明白到底是有多恨 第一次你嚇嚇人家給人家點教訓也就算了 居然第二次投毒何況那麼大劑量是真的想讓她死啊
我不知道他們到底是有多冷漠 為什麼畢業典禮的時候集體商量好的發聲 拒絕回答一切敏感的問題
只有一毛站出來說朱令的事情 其他人就跟死了一樣?難道不是同學嗎?還說當年的宿舍輔導員也是像死了一樣的不知道去了哪裡 我覺得這種你找到他也不肯說吧。有多少人是被一種無形的壓力壓的不肯說一句話呢?
真的覺得世界上最恐怖的不是鬼 是人心啊
哦對了 94年的時候突然打電話給朱令的父親說幾個女生把朱令的麵包吃了 。你們不覺得很奇怪嗎?同宿舍的女生都快要生病死了居然還敢吃他的麵包?而且還是沒來由的…還分食?餓不擇食了嗎?這個在證明什麼?
還有當年貝志誠喊他們翻譯國外的郵件,平日裡說的好好的姐妹。誰去幫了?朱令在的班誰去幫了?
我一直很想不通為什麼當年他們班對於朱令發病都是採取迴避拒絕的態度 難道不是同班同學嗎 為什麼事情發生出來居然沒有一個人站出來?
哦對了 當年朱令的律師說在朱令清醒的時候說過 孫維害我 我要報仇的話。
真的覺得喪心病狂
編輯於 2016-04-06
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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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能不是偵破困難。
1 已經明確中毒屬性,即鉈中毒。即使在95年,從毒理學上尋找物證也不應該存在很大困難。
2 中毒劑量巨大,不會因為是痕量使取證存在很大的技術難度。
1995年4月28日 由陳震陽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尿液中鉈含量275微克/升;腦脊液鉈含量263微克/升;血清中鉈含量31微克/升;毛髮中鉈含量532微克/升;指甲中鉈含量22824微克/升(北京地區人群尿中鉈含量為0—5微克/升),來源 「朱令鉈中毒事件」大事年譜 非常清楚
3 兩次投毒,實際操作可能是多次小劑量投毒。這一點也便於偵查。
受害人的臨床症狀證明是亞急性中毒,而受害人的體內鉈含量遠遠超過致死量,說明是被多次小劑量投毒,來源http://blog.sina.cn/dpool/blog/ArtRead.php?nid=49c1101d0102eg4q&page=all&vt=4&gsid=4u8GCpOz1ShMGph8zv5d96UNs1Z&PHPSESSID=5ebf36a765c906abbf62266a0ce07588
期待專業法證人士的回答。
編輯於 2013-04-22
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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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翻看了微博天涯和知乎,其實作為輿論大眾和一個「讀者」,我還是相信孫維是兇手,當然這種相信源於我所搜到的信息。
事實上我就只是一個滿心悲憫的讀者而已。
但是我突然又想做幾條大膽的假設,先聲明,我很是討厭憑空做假設,可能是我已經30多個小時沒睡覺,稀裡糊塗囉裡八嗦就是想做個假設,然後又無聊的自己推翻。
感覺自己分分鐘精分。
假設一:
假如孫某是兇手,但是她對她的家人也並未承認,獨自一人將自己是兇手這件事隱瞞二十年,所有的秘密自己一個人隱藏才是萬無一失的。
那麼孫某的心理素質是極強的,細思極恐。
再者,如果孫某對家人承認了是兇手,那麼輿論對孫某整個家族都是毀滅性的,孫老先生一世英名毀在一個妒婦孫女身上。
所以孫家對孫某的維護並不是因為她是孫家女兒,而是為了整個家族。
假設二:
假如孫維不是兇手,但是她又卻沉默了近十年才發聲言討清白,那麼假設之上的假設,是不是孫維和辦案組都清楚兇手是誰,但是這個兇手有兩種可能讓孫維和辦案人員三緘其口:1.兇手不是一個人而是群體,牽一髮動全身只好隱於市;2.兇手有強大的勢力讓孫維也恐懼到自己背負罵名幾十年也不敢指認。
假設三:
吳今、朱令,今令,吳爸爸和朱媽媽起的名字都讓人心裡柔軟,一個首都高強知識分子家庭,兩個女兒一死一殘,悲劇麼?明明是可怕。
朱令父母很少提及大女兒,一心撲在朱令案上,是否可以將兩件案子聯繫起來看。還是大女兒的事件另有隱情。
其實以上三點都極易被推翻。
推翻假設一:
如果孫維是兇手,一個姑娘家,心理防線不可能那麼低,肯定會對家人承認,否則後來的家屬又是出國又是喊冤不太可能。
但對此還有一點疑問,既然你沒錯不怕查,你那麼急著出國幹嘛?
要知道在九十年代,多少貪官罪人想著逃脫中國法律制裁的最好辦法就是出國。
推翻假設二:
如果是群體作案,作案會比較糙,很容易留下槽點和證據,所以可能性不大。
如果說有更強大的兇手,當年辦案人員如此多、知情人員如此廣,不可能沒人透露出來一點信息。
推翻假設三:
我們看到的都是網絡信息,實際上辦案人員到底有沒有調查我們無從得知。
困了,玩去了。
發布於 2016-03-06
知乎用戶
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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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簡單的案子會查不出?其實嫌疑犯到底是誰我想當時調查的人應該很清楚了,也不是高明的手法,肯定是熟人作案,一個個排除也能找出嫌犯了,之所以不了了之我想大家心知肚明,在中國——權——能通天
發布於 2017-06-27
capital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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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其實是當時中國社會亂象的一個縮影。
發布於 2017-12-15
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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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害一個女人,為了什麼? 女人害一個女人為了什麼? 真相拷問的不會是法律,而是制度下的人性。統計被冤枉的人的自然反應,觀察重大案件領導們的高度關注和一定給個交代的擲地之聲,反常之處多了就不是巧合,謎底自在其中。法律只是維護最低限度的公平,有時候,利益對人性的扭曲是相當的可怕,甚至對群體人性的扭曲,無論貼了什麼樣的標籤,都脫逃不了人性,良心在特定的環境下只屬於少數人。
發布於 2013-05-18
知之為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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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人提及孫維本人的個人背景?也沒有人提及孫維與朱令學業中的競爭,比如樂隊。這樣一個簡單的案子,為什麼公安部門說道「困難很大」?為什麼案件被撤銷多年,給朱令父親的回答是正在偵辦中?前些年,大概是在2006年前後,這個案子一度被已經身在國外的貝志誠等同學再度提起,他們希望通過呼籲再次提起對此案的調查,因為,隨著朱令父母的年事已高,身體嚴重殘疾。生活無法自理的朱令下半生的生活也成為重要問題。當年,也正是他們不懈的的努力,在網際網路還不普及的九十年代,運用網際網路工具尋求國際醫療界的支持,他們質疑這背後被可以掩蓋的疑點,阻礙案件調查的關鍵因素是孫維同學的爺爺是當時國家上層某部門的主席,當年,為了避免過於敏感,在所有媒體報導中,孫維使用的是化名「蘇薈」,相信當年關注過這個案子的人都記得這個名字
發布於 2018-01-20
七滴滴的
視覺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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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我們老師說了一下當時的事情,裡面牽扯的特別大,不僅是朱令本人,還有她的姐姐在學校團體組織的爬山活動中也一去不復返,朱令中毒之後去醫院檢查沒有人開藥,給的藥也不是解藥,鉈中毒的症狀很明顯,吃了解藥也很快就會好,可是那時北京哪家醫院都不給藥,不給處方,導致朱令最後變成傻子,而到現在都沒有翻案,只能說下毒的那個人當時的勢力太大,如果在現在,早就接受制裁了。
發布於 2016-12-05
知乎用戶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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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是典型的不可知論,懷疑論者。
首先,朱令不是到校熬藥,只是熱熬好的藥湯。因為,中藥沒法那麼熬,要是熬藥,一般人幹不出來,味可大了。並且時間長,另外,還得長時間浸泡、攪拌。我覺得朱令是個小姑娘,即使當時她沒病,有體力,有時間,她也不見得會,也做不了人工熬中醫費時則麻煩的事兒.
其次,所有的犯罪都有動機,而與她有密切往來的人才有最大的動機。
再次,鉈是劇毒品,就算當時清華管理再混亂。也不是誰都知道那個實驗室有這東西。你老師告訴你鉈的毒性,沒事兒你能四處去宣傳嗎?另外,還有個不算疑點的疑點,如果我有比較稀奇的東西(消息),就算是為了顯示自己,在虛榮心作用下,我也會告訴自己周圍的人。起碼是好朋友. 而出事前,朱令確實是真心當孫維是好朋友.才會拉著她入自己所在的社團。你們自己撫心想想,上過大學的,那些只嘴上稱你為好朋友的,是不是有好事都叫著你。恐怕不但不叫,還千方百計怕你知道吧?
而好到這個程度,孫維對自己實驗室的八卦一點兒也沒跟朱令說過。包括這個特大新聞,「哎呀,我們的實驗室有劇毒的鉈喲,這個素性可太霸道了。。。。。。。」可孫對此隻字不露.這個人太有心機了.太留了心了。
第四,投毒者一定知道毒性,後果。不知道也不會投了。而且就算好奇,投前投後也一定會弄清楚。
第五,投毒者一定方便拿到毒品。理由很簡單:朱令就是個普通學生,毒殺她的人也不能是專業特工,也不是投毒老手兒。再大膽,也不會不怕死。所以,不會冒風險到不熟悉的地方去偷鉈。
第六,也看出朱家實在是沒什麼背景,就是普通知識分子,且是幼稚的知識分子,一般老百姓.在整個過程中都仰仗單位,集體,把調查耽誤了,證據被毀得乾乾淨淨,再心知肚明又能怎樣.
最後,關於是不是孫投毒的。我相信北京公安局心裡一定有數兒,大家心裡也有數兒。只是確實可能直接證據被損毀的沒有了。
編輯於 2017-04-29
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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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朱令自己中毒的人都是放屁,什麼中藥裡面有鉈?純粹放屁。還有一口咬定貝是兇手的,都是孫的同夥
編輯於 2017-04-05
草莓起司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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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清華的聲譽
發布於 2016-06-07
吾生有涯知也無涯
當時攝像頭普遍安裝就好了
編輯於 2017-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