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得救之道,不在刀鋒--毛姆《刀鋒》讀後

2021-02-16 書影樂言

「一把刀的鋒刃很不容易越過;

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

——《迪託-奧義書》

(見《刀鋒》扉頁)


我試圖接近幸福,可什麼是幸福?--第N遍讀《刀鋒》

文/花痴襲人

上個星期見縫插針回了趟老家,雖然時間很短,但是無比放鬆,一直窩在家裡腐敗。回家的第二天早上,花生興衝衝去實現夙願。他拉著我大步流星走到附近一間門面相當骯髒的小吃店,沒進門就說:「餛飩兩碗。」正在蒸籠前忙活的店主說:「餛飩賣完啦,豆腐腦好伐?」「豆腐腦也行。再來五個生煎。。。你要什麼?」他回頭問我,「哦,還有五個小籠。」說完大刀闊斧地在油膩膩的桌前坐下。少頃,豆腐腦和生煎小籠都上來了。他夾起一個生煎,放在嘴裡咬了一口,臉上出現一種非常陶醉的神色,似乎泛出光來,跟了此人這麼久,這種神情見過不多,反正他看著我時不會是這副樣子。然後他說:「有些東西雖然到處都有,可是沒有特定的組合就是味道不一樣。」言下之意,這些年走南闖北吃過的精緻點心都不如眼前這一碟,而所謂的特定組合,應該是此地揉面和餡的手法作料,這間狹窄的店面,衛生狀況可疑的桌凳器皿,破碟裡的淡醋,放在街邊的煤爐蒸籠,街上的晚春塵土,以及店主夫婦招呼顧客的鄉音,也許還有別的。這一切,仿佛穿越時空,帶著他回到了無可追尋的往昔。

我毫不懷疑,此刻吃著五個生煎的花生是個幸福的人。於是我開始寫這篇文章,寫一本看了很多年的書,說一個想了很多年的問題。這本書,自然就是《刀鋒》 (The Razor’s Edge);那個問題,則是幸福到底是什麼?

的確有點吃飽了撐的。不過早在肚子裡灌滿小籠包之前很多年,我就自覺不自覺在想這個問題,不然,為什麼從20多歲開始,每過一陣就會去翻翻《刀鋒》,若有所思一番呢?

每個人都會碰上一兩本特別的書,不是那書特別,而是那書對那人特別,書和人有緣。至於什麼書,則因人而異 。我的紅寶書是《刀鋒》。至於為什麼對這書著迷,具體也說不上來,估計能說上來就不用琢磨這麼久了,也不用寫這篇文了。

大概來說,我覺得這本書隱隱約約對我的脾氣,似乎能解答我的一些沒有實際價值的欠扁問題,比如成功是什麼,幸福是什麼,為什麼要活著等等。

《刀鋒》是毛姆後期的作品。他的長篇我只喜歡這一部。這本書寫得很淡,也很溜,幾乎看不出用力的痕跡,所以比較舒服。但是如果讀者對書中的人物沒有共鳴,就不會覺得它多麼有味。

人物不多,主角是個叫拉裡的年輕人,故事開始的時候,他剛跟一個叫伊莎貝爾的姑娘訂婚。另一個小夥子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貝爾。索菲則是朋友圈的邊緣人物。伊莎貝爾的舅舅艾洛特是個優雅的猛人,勢力鬼,古董掮客,藝術鑑賞家和熱心的朋友。小說以第一人稱敘事,故事人就是毛姆,他不但旁觀,也參與,口氣就象是在說幾個朋友的家常。人物的聯繫比較鬆散。伊莎貝爾是一個中心,毛姆是另一個中心。

伊莎貝爾是個美麗的正常女人。所謂正常,是說她有著正常女人的夢想、愛好和欲望:愛人,被人愛,擁有漂亮的衣服首飾,值得炫耀的房子和排場,享樂,交際,家庭和孩子。她說:「我除非感覺到人行道上腳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櫥窗裡有帽子、皮大衣、鑽石手鐲和鑲金的化妝用品盒可看,就不覺得真正快樂。」因此她雖然愛拉裡,最終卻嫁給了能給她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對,是正常人都會這麼做。她沒有什麼審視內心的能力,不過本能和虛榮足以讓她滿意地度過一生。

她的舅舅艾洛特則妙得多,是個極品人物。據毛姆的描寫,艾洛特非常勢利,極度虛榮,只根據社會地位和金錢判斷一個人的價值。他一心一意要鑽進巴黎的上流社交圈,絕不能容忍一個熱門晚會沒有邀請自己,哪怕他痛恨晚會的主人。但他又是個真正有藝術品味的人,一個慷慨善良的人。毛姆顯然對他很感興趣,花了很多筆墨描寫他的荒唐,多數抵死的幽默都從艾洛特生發而來。

與伊莎貝爾和艾洛特成對比的是索菲。索菲本來才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經有過熱烈的愛情和美滿的家庭,當命運殘忍地剝奪了她的幸福之後,她的個性突然放出光芒,用自我毀滅對抗命運的捉弄,尋求毀滅的方式非常悽厲。

如果說上面三個人物有共同點,那就是他們都堪不破。這是一本試圖堪破的書。只是,雖然主人公最後堪破了,其他人物包括毛姆在內都沒能堪破,他們甚至都沒有那個意願。毛姆本人觀察到了拉裡所做的努力,他將信將疑。不過雖然自己不懂,他決定記錄下來,讓讀者去思考。他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將自己的價值判斷儘可能隱藏。我說儘可能隱藏,是因為一個作者當然是有價值判斷的,他絕對無法在寫作中繞過自己的價值判斷,比如在本書中,毛姆無法掩飾他對拉裡的欣賞。他羨慕這樣一個人。

那麼拉裡究竟是怎樣一個人呢?用一句話來說,他是個追求終極真理的人。聽起來很遙不可及,對嗎?其實一點也不。前天在周版讀到一篇瘋狂鑽石寫的《奪寶奇兵》影評,赫然發現他老兄就是個正在追求終極真理的人。這次回家狂讀了一把《明朝那些事兒》,裡面講到我的老鄉王陽明(王守仁),他也追求終極真理,並且找到了,從此縱橫天下。耶穌是一個,釋迦牟尼顯然也是一個,有理由相信老子也是,孔子我就沒把握。找到終極真理的人,通常有個共同點,那就是我行我素,極少再被別人左右。

什麼是終極真理呢?對於這個問題,不同文化、不同時代、不同人有不同表述。在佛教裡,好像叫頓悟;在儒家學說,叫做聖賢之道;在科學上,它代表那條能夠統一表述全宇宙總規律的公理(尚未找到);用我自己的話說,它是那個讓我活著有意義的最根本的東西。

從生物學角度來說,活著其實是沒有意義的。活著就是活著。一大堆細胞在運作。由嫩而老,由盛而衰。其他活物對此都沒意見,只有人類不行,人類非得給自己的存在找一個理由,這是這種生物很奇怪的一個特徵。絕大多數人,給自己找的存在理由不外乎社會地位(艾洛特)、物質生活(伊莎貝爾)、感情(索菲)等等,找到之後就心滿意足。人類社會的形成和設計在某種程度上是為這些需求服務的。但是有少數人,腦子裡的溝回比別人深一些,或者經歷比較特殊,會發現自己不滿足於獲得世俗的成功和幸福,他們會問:我活著到底是為什麼?我究竟為什麼存在?然後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推動他們去找答案。這些少數人中的少數人,有可能找到答案。

拉裡就是這樣的人。他在一戰時參加了在法國的一個飛行中隊(就是電影《Flyboys》裡那個飛行隊),在戰鬥中目睹親密戰友犧牲,他那時是18歲左右,不能明白為什麼一個好好的人,一下子就死了,好像從來沒活過一樣。他開始想:人活著到底是怎樣一回事?人生是為什麼?死亡為什麼那麼醜惡?

戰後他回家,受到人們的讚賞,也跟伊莎貝爾訂了婚,前途看上去一片光明。但他沒有立刻參加工作,人們以為他要休養一段時間。誰知他就這樣「晃膀子」晃了下去,不工作,也不結婚,讀一些莫名其妙的書,然後提出要去巴黎逛兩年。艾洛特舅舅以為他要去巴黎找女人,非常贊成,他認為婚前去巴黎獵豔一番非常合適。誰知拉裡到了巴黎,壓根兒沒去找艾洛特(他推辭艾洛特邀請的藉口很惡搞:我不吃午飯),在大學區租了一個簡陋的房間,開始讀書,學拉丁文和希臘文。兩年轉眼過去,伊莎貝爾來逼婚了。這時,兩個年輕人才發現他們是多麼不同。一個只想有個快活享樂的青春,一個卻一心追求精神上的滿足。於是分手。

拉裡覺得讀書並不能幫助他找到答案,就去了巴黎附近一個煤礦幹體力活,去過煤礦再去德國農莊打工,在農莊裡被莊主媳婦半夜霸王硬上弓,只好倉皇出逃。逃到波恩,在一間修道院住了一段時間,發現宗教也不能給他答案。接下來他在歐洲各地漫遊讀書,最後乘船去了印度。在那裡,他研究了輪迴學說,他苦行,最後終於頓悟,認為找到了他想要的東西。他說:「我對於人可以通過知識達到最高現實這種想法感到非常滿意。在後期,印度的聖徒有鑑於人類的軟弱性,承認通過愛和工作也可以得到解脫,但是,他們從來不否認最高但是最艱難的途徑是通過知識,因為知識的工具是人類最寶貴的能力,即他的理智。」

這裡先不說拉裡找到的終極真理是否真的「終極」,每個人的終極真理大概都不同。我感興趣的是找到終極真理的精神狀態,應該是一種內心終於寧靜滿足的境界,也就是真正的幸福。拉裡尋找生命的意義始於目睹死亡的醜惡,但是當他歷經十年的閱讀和遊歷,對於善惡生死已經有了進一步的看法,他接受了善惡同時存在於萬物,生死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他說:「如果中午的薔薇失去它在清晨時的嬌美,它在清晨時的嬌美仍然是真實的。」他在頓悟時感覺到與「絕對」合而為一的巨大幸福,使他終於平靜下來,找到了生活的真諦,那就是熱烈地真誠地積極地活著,『不急躁,對人隨和,慈悲為懷,丟掉一個我字,不近女色』。

幾乎所有追求終極真理的人,最後都會歸結到理性和精神的滿足。物質和肉體的滿足太容易得到和實現,因此無法持久,富足的人並不一定幸福快樂,這已經眾所周知。當然,一直處於貧困的人除非獲得飽暖,否則無法理解上面這句話。但是當人得到了滿意的物質條件,會發現就算他繼續擁有更多的物質,也無法使幸福感相應增加,幸福感反而會降低也說不定。 因此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不在這裡。花生在吃了三天的生煎小籠之後就不覺得它們多麼好吃了。

《刀鋒》裡的每個人物都很有意思,不過拉裡仍然是最迷人的。固然因為作者把他寫得溫柔優雅淡定真誠,也因為拉裡那種我行我素的行事風格,我非常羨慕。為了心中的追求,他完全無視世俗規範,也沒有掉進愛情的溫柔陷阱,用一種看似毫不費力的勇氣,保持自己的自由,他沒有那麼多亂七八糟的欲望,頭腦也非常清醒,有極強的專注力,也許正是這樣,他才找到了自己想找的真理。當然,這樣一個男人,對愛他的女人來說絕對不好玩。他是無法收服的。書中另一個叫蘇珊的女子差一點愛上他,事後覺得自己很僥倖。蘇珊是個一無所有的妓女,為巴黎的窮畫家們做模特為生,不過她稟性寬厚堅韌,有一副實在的頭腦,到後來結局很不錯。是個可愛的角色。

發現寫了一大堆,開始不著邊際。真正想說的總是沒有說出來。真正想說的,是其實俺也想追求終極真理。或者,終極真理似乎要求高了一點,俺想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麼。人應該怎樣在萬變的世界裡泰然地活著。有一點我已經領悟到,那就是物質生活和社會地位並不是答案。不是我清高,也不是酸葡萄,這兩樣東西,如果用點力,把寫博客的時間拿去鑽營,要得到並不難。問題是,得到了之後也許有片刻的虛榮,但虛榮冒充不了幸福。而一旦開始追求物慾,物慾會反過來控制你。這是很可怕的。絕對自尋煩惱。真正的泰然平和必須來自內心的清明。如何達到這種清明,這種絕對的自信,很難。我還做不到。

再說成功。成功的定義很多,基本上,想做一件事,做到了,就叫成功。不過現在更多的時候,成功是功成名就的意思。那就沒譜了。功成名就這種東西,是外在的,是由別人、由社會說了算的,那樣一來,你又被套住了。但是,我們其實都可以選擇不去參加遊戲。可以麼?我也不知道。也許不可以,不參加大多數人在玩的遊戲,註定要被邊緣化,我有足夠的、絕對的自信泰然地呆在邊緣麼?所以說很難。看拉裡做起來似乎很瀟灑,其實他的追索應該也是很艱苦的。我們華人比起西方人,這麼做更不容易,因為我們生來就被社會關係緊緊束縛,要被別人看得起幾乎是我們的天性,這種在乎別人眼光的心理是強大的枷鎖,使我們的心靈不得自由。而我們幾乎已經喪失擺脫的能力。不是麼,連捐款都要排名,都要看看別人捐了多少。一笑。

故事最後,拉裡把僅有的一點資財散掉,獨自一人過他的理想生活去了,不知所蹤,也許他後來會有新的領悟,又或許他會後悔。生命是一趟沒有指南的旅程,你不知道下一站會遇到什麼。

喜歡《刀鋒》,一大半是因為這書的翻譯非常好,讀起來如沐春風。如果不是周熙良的譯筆,《刀鋒》絕不會對我有這麼大的魔力。不過前面也說了,如果對主人公沒有共鳴,文筆再好也是其次。我向好友推薦過英文版(她不太會讀中文),她看在我的面上,勉強讀完了,花了一年時間。我向花生推薦過中文版,他讀了幾頁就放下了。所以書和人是有緣分的。

下面看一段原文譯文對照,兩者都是一流文章:

「For men and women are not only themselves; they are also the region in which they were born, the city apartment or the farm in which they learnt to walk, the games they played as children, the tales they overheard, the food they ate, the schools they attended, the sports they followed, the poets they read and the God they believed in. It is all these things that have made them what they are, and these are the things that you can’t come to know by hearsay, you can only know them if you have lived them. You can only know them if you are them.」

「因為人不論男男女女,都不僅僅是他們自身;他們也是自己出生的鄉土,學步的農場或城市公寓,兒時玩的遊戲,私下聽來的山海經,吃的飯食,上的學校,關心的運動,吟哦的詩章,和信仰的上帝。這一切東西把他們造成現在這樣,而這些東西都不是道聽途說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過。要了解這些,你就得是這些。 」

這一段話,也可以解釋各種文化之間的誤解和衝突,以及這種衝突誤解的永恆性。

中文版雖然文筆極好,封面卻完全不知所云。幾年前有一次丟環保垃圾袋時,出於習慣看了一下袋子裡面的東西,赫然發現這本書也在其中,顯然是花生幹的。趕緊搶救回來,不過想了想,沒有怪罪他,如果沒看內容,我也會把這書當成垃圾丟掉的。「You ca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這句話用在這裡很恰當。


得救之道,不在刀鋒--毛姆《刀鋒》讀後

文/瑪特

很遺憾,我還沒去過西藏,但它一直在我的行程規劃之內。每個人都有他想要的生活,有人喜歡背包旅行,我不願意。對我來說,乾淨的客房、舒服的熱水澡,比披著大衣在卡車上熬夜更有吸引力;我會驚奇地打量那些轉經、磕長頭的藏民和他們油膩的衣服,絲毫不想為飼養犛牛耗費一生;我會欣然接受喇嘛的摩頂-這並不比聖誕節例行的燭光大餐神聖莊嚴;更重要的,西藏是我地圖上必須勾去的旅遊目的地之一,但我從不打算到那裡拷問心靈、尋找人生的真諦,而且我一點也不為我的「不打算」感到慚愧。旅行歸旅行,「人生的終極」之類,可以另外想辦法。

印度對於英國人,就象西藏對於我們,都是母國疆界內的神秘異域,潛藏著無盡的智慧源泉,可以方便地為一切苦惱提供答案。吉卜林在印度找到了「叢林的法律」(動物故事集《叢林之書》),福斯特也不虛此行(《印度之行》);當然還有老毛姆,在《刀鋒》裡,他讓拉裡學會用意念抬起別人的手臂、為他們治療酗酒和失眠,並最終成長為一名光榮的紐約計程車司機。還得稍稍提一下古印度吠陀哲學典籍《奧義書》,已經有不止一個英國作家推崇過它-我翻過幾頁,還是更著迷於犢子的《愛欲經》。

「遠方」,和它象徵的「另一種生活」,我從來不吃這一套。毛姆把拉裡捧得很高,高得放棄婚約、散盡家財,無非也要走回一條「隱於市」的遁逸之路。我只能祝願紐約的交警不那麼愛開罰單、計程車劫案也不那麼高發,以便拉裡能順利地掙夠油錢、去泡圖書館。即便這樣,在我看來,拉裡仍不過是一個文藝腔的自了漢,他的矯情使譯者周煦良也不得不承認:「只有拉裡.達雷爾自始至終好象變化不大,永遠是那樣一個閒雲野鶴似的人物,使人疑心是不是取材自真實生活。」(《刀鋒.譯者序》)相比主教大人為艾略特作完臨終彌撒後對他的最後評價:「他的缺點只是些浮面的;他心地非常寬厚,而且對同類是仁慈的」,我不敢輕易斷定兩人中誰的一生才「過得那樣愚蠢、無益和無聊」(第五章第九節)。

毛姆1874年1月生於巴黎,10歲才回英國-因為父母雙亡,由伯父接回撫養。嚴重口吃使他性格孤僻、多疑。他早年習醫,後棄醫從文,身兼出色的劇作家、小說家,被譽為「二十世紀用英語寫作的最流行的作家」。比《刀鋒》更出名一些的長篇小說《月亮與六便士》以印象派畫家高更為原型,寫他捨棄文明生活、到大溪地島與土著一起過著原始純樸的生活。《刀鋒》作於1944年,主人公拉裡,據譯者剖析,有哲學家維根斯坦的影子。

人們容易為拉裡對「常態」的棄絕與心不在焉和對「廣大的精神領域」的執著追尋所吸引,因為我們頂多是偶爾神遊物外,對照拉裡,不免要為自己的不夠專注感到歉疚。我不想再複述一遍作者舉的那個例子(他年輕時一位醫生友人「許多年來都埋頭在大英博物館的圖書館裡」而把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弄得一團糟),只想提醒各位:拉裡的方式並不特別值得推崇。生之無常、死之獰惡、命運之詭異、「to be or not to be」,以及類似的重大命題,如果不算獨自蹲在馬桶上那次,我一般在早晨翻報紙和晚上看本地新聞時都會思考兩次-例行地,每當看到天災人禍的相關報導。比如前兩年有一次,電視上播報,一輛運載鋼筋的卡車與一輛公交車刮擦,卡車上一條鋼筋從公交車最後一排的兩個座位間穿過,把倒數第二排的一位乘客釘死在座位上。為什麼是她?為什麼不是前排或後排的另外一個人?那天全城的人都在探討「天意」何在,這和拉裡「晃膀子」的起因也沒有什麼不同。以賽亞.伯林說過,「諸如生活的目的、好與壞、自然與必然、客觀與主觀等等問題上…不知道到何處去尋找答案本身就是哲學問題的癥結。」所以各人有他們各自的朝聖之路,拉裡的走法,也從不見得就比別人高明。塑造出拉裡這個人物並「對這類人中麟鳳的光輝形象表示景慕」,多少有點老套、討巧、甚至…庸俗。

毛姆英國式的機智詼諧和尖酸刻薄都很合我的口味,這部小說中除了拉裡之外的所有人物刻畫得都很成功。他小心翼翼地「不把艾略特.談波登那個『大大的勢利鬼』貶得很低。…對放浪形骸的索菲.麥唐納只有同情,對當模特兒兼妓女的蘇姍.魯維埃能夠有一個歸宿感到欣幸,對頭腦簡單的格雷.馬圖林,在他的筆下絕少挖苦,而往往突出他的忠厚和慈愛」(周煦良《譯者序》),對伊莎貝兒也談不上「毫不徇情地揭露」,可以說筆下都留有餘地、善意、寬容。但是掩飾不住的對拉裡的擊節讚賞,已足夠使本書成為奧威爾所稱的那種「好的蹩腳作品」,因為當拉裡「最後帶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當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從波蘭礦工考斯第口中探聽的神秘主義,而是印度的吠陀經哲學」,我只好認定小說反映的不是「歐洲的精神空虛」,而是毛姆智力的極限。請看這段對話:

「我很重視,」我直率地回答他。「要知道,你一直有錢,而我並不如此。錢能夠給我帶來人世上最最寶貴的東西——不求人。一想到現在只要我願意,我就能夠罵任何人滾他媽的蛋,真是開心之至,你懂嗎?」

「可是,我並不要罵任何人滾他媽的蛋;而如果我要罵的話,也不會因為銀行裡沒有存款就不罵。你懂嗎,錢對你說來意味著自由,對我則是束縛。」

毛姆其實已經接近了真理,但是他的自信不足,因此急著把敬意獻給一個早早繼承了遺產、有三千塊年金的空想家。在我看來,把錢看做「不求人」和「自由」的工具,比把它當成「束縛」更樸素、更自然。拉裡繞的彎子,既然不是做作,那就是還不能隨遇而安。-不能隨遇而安,這正是拉裡境界的局限性所在:他晃到印度、修行悟道,悟出「我願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樣憂傷痛苦」,卻還是接受不了照常持有三千塊年金、從事「造福社會」的工作這樣一種生活。這之間的悖論,令我更堅定了對「反矯情」的贊同。「現代漢語中的『矯情』,是指故意違反常情,以示高超或與眾不同」,從拉裡身上,很容易照見。瞧瞧索菲.麥唐納第二次出場時,被拉裡折磨成那種蔫不溜秋的樣子,我就想說:「去他媽的《奧義書》,去他媽的吠陀經義。」別拿瑜伽來唬人,真的,我們這邊上瑜伽課辦卡有打折。毛姆說,「我覺得他就象個偉大的演員,在一出蹩腳戲裡把一個角色演得無懈可擊」,又一次接近了真理。

相比起來,我更尊敬亨利.馬圖林,作為股票經紀人,「他的那些小戶頭,有固定收入的寡婦,退休的軍官等等,過去聽他的忠告,從來沒有損失過一個銅板,這件事他一直引以自豪,現在為了不使他們受到損失,就自己掏腰包來彌補他們的空頭帳。他說,他準備破產,他可以重新掙一筆家財,但是,如果讓那些信任他的人變成赤腳,他就永遠抬不起頭來做人」,他的良心指引他做的,是否比用瑜伽術治療失眠更有益一些、也更近乎「得救之道」呢?即便艾略特.談波登,他施粥、捐建教堂、更不用說無私地援助破產的伊莎貝兒一家,會因為他「對社交生活這樣熱衷」而順帶被嘲笑或貶低嗎?如果這兩位以各自的方式同樣能獲得救贖,那麼拉裡費了偌大週摺,是否恰恰說明他悟性較低呢?

其實,從《刀鋒》,我們可以上溯到高爾斯華綏1904年著《島國的法利賽人》。英國人從來不缺懷疑、自省和自嘲。《島國的法利賽人》中,謝爾頓從大學法科畢業,不想當律師,乘火車四處遊歷,結識了流浪漢費朗德(《刀鋒》裡則有個波蘭人考斯第),見識了沉悶規條外的另一種生活,並最終與未婚妻安東妮亞解除婚約。謝爾頓說:「…我們都是卑鄙的,這就是我們的癥結所在:公爵和清道夫,整個民族-都跟毛毛蟲一樣卑鄙。我們所追求的東西,就是保障我們自己的財產和自己的生活舒適,根據慣例來適當地布施我們的同情,免得這種同情真正傷害了我們。」但他找不到超越之途。他問安東妮亞:「為什麼貓不是狗、異教徒不是基督徒?」而拉裡走得更遠,把自己變成一個異教徒。毛姆貌似回答了高爾斯華綏的問題,我卻懷疑,得救之道,不在刀鋒。西裡.甘乃夏「會傳授給你你尋求的東西」?這個答案太不誠懇-我們都知道,毛姆可是個老滑頭。

祖籍印度的V.S.奈保爾1962年在父母之邦遊歷一年後寫下《幽暗國度》一書。在書的結尾他寫道:

「…,儘管我知道線索確定存在、儘管我渴望把它找出來,這一輩子我都不會找到。

印度教徒說,世界是一個幻象。我們常常把『絕望』二字掛在嘴邊,但真正的絕望隱藏在內心深處,只能以意會,不可以言傳。直至返回倫敦,身為一個無家可歸的異鄉人,我才猛然醒悟,過去一年中,我的心靈是多麼的接近消極的、崇尚虛無的印度傳統文化;它已經變成了我的思維和情感的基石。儘管有了這麼一份覺悟,一旦回到西方世界、回到那個只把『虛無』看成抽象觀念、而不把它當作一種刻骨銘心的感受的西方文化中,我就發覺,印度精神悄悄地從我身邊溜走了。在我的感覺中,它就像一個我永遠無法完整表達、從此再也捕捉不回來的真理。」

無國籍的奈保爾,不容易為異國情調所惑,藉助他的清醒、冷峻,正可勘破毛姆巧妙敘事之下的迷思。

毛姆講了一個有趣的故事,故事裡有活靈活現的人物。但我不得不說,他的主題是貧乏的,而且不能自圓其說。「有時候一些比較接近通常類型的人,我自命能了解他們的內心深處;對拉裡,我不能」,哦不,老毛姆,不是你不能,而是你編得不可信。其他人都挺好:「艾略特成為社交界名流;伊莎貝兒在一個活躍而有文化的社會裡取得鞏固地位,並且有一筆財產做靠山;格雷找到一個穩定而賺錢的職業可以每天從早上九點到下午六點上班;蘇姍.魯維埃得到生活保障;索菲獲得死」;而拉裡,他「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我不明白,娶了伊莎貝兒、到亨利.馬圖林的公司上班,和當一個心如止水、不近女色、懂點催眠小把戲的計程車司機,不都能「如他自願的那樣,藏身在那片喧囂激蕩的人海中」?Much ado about nothing,當然了,不這樣,小說就沒得寫,不是嗎?

拉裡追尋的,我們許多人早就作到了:我們本就「泯然眾人」,也讀書,也思考。合上《刀鋒》,我不禁微笑:

一把刀的鋒刃,不必用脖子去越過;

也別聽智者瞎說,得救之道就在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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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版《刀鋒戰士》主角談《刀鋒戰士》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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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姆:被不愛的女人騙婚,把一生過成了寂寞
    但西裡爾並不是安於相夫教子的女人,她特別喜歡社交,成天把家裡搞得雞飛狗跳不說,還總是拿著毛姆的名頭去賺錢,私自將毛姆的心愛之物出售,私生活也是放蕩不堪。這些都讓毛姆十分的厭惡,為了躲西裡爾,毛姆就帶著自己的男情人去旅行了。
  • 刀鋒戰士 1-3
    · · · · · ·  刀鋒戰士布萊德的母親懷孕時被吸血鬼咬傷了,生下他後就去世了,由此布萊德(韋斯利•斯奈普斯 Wesley Snipes 飾)帶上了一半吸血鬼的血。刀鋒戰士2的劇情簡介 · · · · · ·  自從阿伯拉罕(Kris Kristofferson 飾)被吸血鬼帶走,日行者刀鋒(韋斯利•斯奈普斯 Wesley Snipes 飾)就沒有停止尋找這位父親一樣的老搭檔,並終於在東歐將其救出。阿伯拉罕缺席的日子裡,刀鋒依靠新夥伴斯加德擔任後勤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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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什麼《刀鋒戰士》被漫威拋棄了?
    還是暮光之城?不,這是一部百分之九十新漫迷都不知道的漫威作品。《刀鋒戰士》,一個超自然系的超級英雄,本身也是吸血鬼但卻以斬殺吸血鬼為業。極其暴力的反英雄,但同時也是超帥超酷的,多少九零後叔叔阿姨曾經的最愛。那時的漫改電影還很精彩,沒有很重的娛樂化亦沒有商業化,都是很純很純的超級英雄電影。
  • 《刀鋒戰士2》三位一體
    Hello,影迷朋友們,晚上好,今天,小道為大家帶來的是經典恐怖《刀鋒戰士2》!下面,來看下劇情,自從阿伯拉罕被吸血鬼帶走,日行者刀鋒就沒有停止尋找這位父親一樣的老搭檔,並終於在東歐將其救出。阿伯拉罕缺席的日子裡,刀鋒依靠新夥伴斯加德擔任後勤支持。
  • 從《面紗》到《刀鋒》,看女性在感情和物質欲望中的掙扎和突圍
    英國作家威廉·薩默塞特·毛姆被譽為「最會講故事的作家」,因為家庭的破碎和時局的動蕩,毛姆的一生都處在飄零之中,直到晚年才得以在法國定居下來。晚年的毛姆在文壇享有很高的聲譽,這也是他經歷大半生的時光凝聚而來的成就。
  • BJ40刀鋒英雄版亮相,標配三把鎖,來自火藍刀鋒的對決!
    今天給大家介紹一款硬派越野,它就是BJ40刀鋒英雄版,用刀鋒英雄來命名,可見北汽對這臺車的重視程度,既然用這麼霸氣的名字來命名,我想這臺車的越野性能絕對不會讓人失望!BJ40刀鋒英雄版的外觀設計依然延續了現款造型,這種方正設計辨識度極高,充滿了越野的狂野性,只不過加入了藍色跟紅色兩種主色調,看起來更上檔次。值得一提的是可拆卸車頂結構依然保留,可玩性極強,要知道這個設計最早源自於jeep牧馬人!外觀跟內飾都跟普通版保持了高度一致,咱們也就不說了。
  • 老炮的越野哲學:滾過刀鋒,方顯英雄本色
    軍團中的「BJ40刀鋒英雄版」以英雄之名致敬英雄。據官方表示,BJ40刀鋒英雄版是一款面向專業越野玩家的產品,沙漠刀鋒對他們而言已成精神圖騰,取名「刀鋒英雄」,正是北京越野與用戶的情感共鳴。滾過刀鋒 方顯越野英雄本色流沙無形,刀鋒有型。沙漠刀鋒自然成為了越野的終極試煉場。對於想徵服它的越野人來說那裡沒有路,又處處是路。沙漠越野中難度最高的是滾刀峰,越野人對一個個刀鋒的徵服欲,正是沙漠帶給越野人最大的樂趣和快感。而「滾刀峰」三個字的背後更包含著騎上刀鋒前所需的一鼓作氣和刀鋒之尖的沉著穩定以及翻越刀鋒後的心理滿足,成敗間自見真英雄。
  • FEEL The War 刀鋒鐵騎4.1開測引爆電競「戰爭」
    海報的以「突破 電競 格局」為主題,揭示的是《刀鋒鐵騎》單局可參與的玩家總數突破了以往電競遊戲的上限。以目前主流的MOBA類遊戲為例,單局的參與人數通常嚴格限制在「5V5」,即一共10人分為兩組對戰。而據海報透露的信息顯示,《刀鋒鐵騎》最大的參與人數上限將設為「70V70」共140人同地圖、同戰場進行對抗——數百人同屏戰鬥,攻城拔寨、盡情廝殺的宏大場面。可以說「70V70」的人數上限,使得《刀鋒鐵騎》具備了「戰爭」最基本的條件,是突破以往「5V5」傳統電競遊戲格局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