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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的狗不算是朋友?
日本搞笑團體Down Town的松本人志28日出演富士電視臺某檔節目,提到「狗肉節」話題時,他用獨特的角度說:「這個問題應對稍有不慎,對日本人來說會變成一個『陷阱』。」他舉出日本因食用鯨魚和海豚遭到國外批評的例子,呼籲「我們日本人在此事不要發表意見」,還認為「在虐不虐待的問題上,要是屠宰時不讓其痛苦、不浪費地享用美味的話就不算虐待。」
松本人志
而作家乙武洋匡也與松本持相同觀點,他表示:「就算大部分日本人認為(動物被這樣對待)『可憐』、自己也覺得應該『停止』,但是這與要求對方『停止』是兩回事。我們認為外國應該『體諒一下』日本獨特的捕獵海豚文化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體諒一下對方的文化傳統呢。」
松本更強調「大家都認為狗和海豚是『人類的朋友』,但是,不認識的狗不算是朋友吧。」
捕鯨的日本網友如何看待中國人吃狗肉?
鯨魚是魚,豬不是好朋友?
我們都知道國際社會經常譴責日本人捕鯨食鯨魚,每年反對日本人捕鯨的聲音也是此起彼伏。在日本人的概念中,動物的肉才叫「肉」,而「魚」就是「魚」,「魚」不是「肉」。鯨魚雖然是哺育動物,但因為生活在海裡,一般是被作為魚的同類看待的。
正因為如此,鯨魚在日本一些地區,是被當成海神一般來崇拜的。作為對漁業安全的祈禱、對於鯨魚的感謝與追悼,日本各地還修建有鯨魚神社,裡面供奉著鯨魚骨作為神體。在千葉縣和田浦等日本為數不多的捕鯨魚港,至今還一直保存著「鯨魚祭」的傳統活動。
這是一種日本式的宗教觀。日本人以這樣的感恩方式,來完成一種自我救贖。當然,隔海遠觀這種日本式宗教觀的中國人,難免會覺得不倫不類,甚至有人會認為這是一種日本式「偽善」:吃完鯨魚的肉,再將其骨頭供奉起來,作為「神體」加以崇拜——天哪!還有比這更「偽善」的事麼?
但令人嘆息的是:日本人居然還能將這種「偽善」世世代代地承傳下來,甚至千百年不變地一直保存至今。到現在,即使是日本的小孩子,從生下來會說話會自己吃飯開始,就會被母親教導說:用餐前要雙手合什,說「いただきます」(「得到」「領受」的敬語)。用餐後也要雙手合什,說「ごちそうさま」(「承蒙款待」的敬語)。這兩句日文敬語表達的是「感謝動植物犧牲自己生命,來延續我的生命」,是對自然的恩賜、對成為自己食物的動植物們的一份虔誠的感恩之心。
相比之下,我們中國人的飲食文化中,這類行為卻是極少看到的。
不說別的,就說豬吧。儘管愛狗者們總說「狗是人類的朋友」。但仔細想想:豬,其實才是中國人民真正的「老朋友」呢!作為一個以豬肉為主要營養源的民族,我們中國人的「食豬史」是源遠流長的。據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記載,早在商周時期,先祖們就有養豬記錄了。中國人能幾千年經歷各種天災人禍,卻依舊頑強存活至今,與中國豬在這幾千年當中,無知無覺地奉獻了它們的血肉是密不可分的。
但是,我們可曾有誰煞有介事地感謝過豬呢?更不用說為豬們修一座「豬寺廟」,裡面再供奉一架全豬骨骼——那簡直匪夷所思。不但沒有儀式上的感謝,在吃完豬肉之後,對於看不順眼的,我們還會罵上一句「跟豬一樣」。我們吃著豬肉,但心裡卻是瞧不起豬的,自然也並不感謝它們。
有了這樣的文化傳承,再反觀當下,即使是那些愛狗人士,跑到玉林的狗肉節,因阻止玉林人吃狗而遭遇拒絕時,也會憤怒得放聲大罵「吃狗肉者,連狗都不如」。「愛狗者」此等「狗罵」合適嗎?
民以食為天
哪怕是傳統中國人,其實也不以狗肉為珍,所謂「狗肉上不了酒席」。傳統中國人觀感裡,肉分等級,狗肉就不上大雅之堂,實屬下裡巴人的食品;魯智深在五臺山下酒肆裡,問店家要牛肉吃,店家沒有,魯智深自己積極探索,發現店家正煮著狗肉,店家解釋說「怕你是和尚,不吃狗肉」,可見當時狗肉比牛肉更市井氣;魯智深吃狗肉也豪邁:蘸蒜泥撕著吃,很鄉野。
即便如此,戰國名刺客聶政、荊軻的哥們高漸離、劉邦麾下大將樊噲,卻都是歷史上有名的殺狗吃肉好手。因為古代肉食匱乏,動不動就饑荒人相食,有什麼就吃,顧不上文明了,狗已經是不錯的肉食來源。愛吃的人自然提倡「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臺灣乾脆現在還管狗肉做「香肉」。
當然啦,別看西方現在反吃狗肉覺得太殘忍了,其實19世紀之前,法國人也吃狗肉;德國人把狗肉當做羊肉的替代品;瑞士人吃切片狗肉,甚至墨西哥人和羅馬人傳統裡,還有燻狗肉這個神物也吃。
說到底,在世界尚未解決溫飽問題前,大家來不及餵養寵物,先得滿足自己;而狗肉在三不五時有饑荒的時代,實在是太完美的蛋白質來源了。
大「鯨」小怪
其實在飲食這事上,日本人遭遇的問題更大。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捕鯨、食鯨國。1986年國際《禁止捕鯨公約》生效,捕鯨委員會的各成員國均宣布放棄商業捕鯨,其中也包括日本。但是日本從1987年開始打著「科研」的旗號,繞過國際公約,重新開始了大規模捕鯨。儘管日本國內吃鯨肉的人越來越少,但日本官方向捕鯨行業發放高額補貼,希望守住日本人的「傳統」。
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日前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日本政府近年來向捕鯨行業補貼了約4億美元。數據顯示,自1988年開始至今,日本已經通過「鯨類研究項目」(JARPA)捕殺了超過1萬頭鯨魚。
要知道鯨是哺乳動物而非魚,繁殖率很低。雖然每年可產下十幾萬顆卵,但要一至兩年才能誕下一頭幼鯨。這意味它們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恢復原有種群數目。
2014年3月底,海牙國際法庭做了判決:就澳大利亞訴日本違反《國際捕鯨管制公約》,判定日本在南極的捕鯨活動違反公約,今後不得再繼續。事情一出,免不了又是輿論譁然。世界各環衛組織抨擊日本野蠻,日本朝野各方抱怨傳統被糟蹋……當然,事情鬧到海牙國際法庭,就不單是區區口腹之慾了,背後各方利益,非升鬥小民所能想像。
目前尚無任何國際公約對吃狗肉做出限制,國內也未立法禁止。狗也不是保護物種,在可見的未來也沒有滅絕的可能性。難怪不少人認為只要狗肉的來源合法,有什麼理由能禁止別人食用呢。至於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狗肉,該打擊的是非法行為本身,而不是吃狗肉。
其實,再反觀日本人吃鯨,並不像許多人想像中那般野蠻;一如日本料理的其他菜式一樣,鯨魚被烹調的細節,被摳得極精準。老式店鋪裡,會備花鯨的肉片,留皮,川燙到恰到好處吃;也有生魚片吃法,先以柑橘汁配醬油、蘿蔔泥制醬,取鯨肉布滿網狀脂肪的部分,卷蔥,蘸醬吃;有種吃法叫百尋,是用鯨小腸蒸過再燙熟,令其緊縮而後吃,取其脆。吃起來也有講究:鯨味極濃,所以若非全鯨料理,否則鯨肉常在最後一道上來。
這些講究,當然不是一拍腦袋想出來,而是經年累月,錘鍊而成。
因為一如日本人自己所承認的:鯨料理於他們而言,是個悠久傳統了;美國人的捕鯨歷史也不短。麥爾維爾的史詩小說《白鯨》裡,特意列舉了美國浩瀚壯闊的捕鯨史,以及他們處理鯨的許多講究:他們如何吃鯨肉排,他們如何從鯨身上提取龍涎香,他們如何用鯨腦點燈。如今看來,這些都顯得有些不妥,但你沒法指責:在過去,在人類還沒有保護環境概念時,鯨就是他們的天生美味。
所以,你也無法責怪日本人。現代文明到臨前,他們必須捕鯨,一如他們必須捕其他魚類才能過活似的。一切飲食環境,都是時勢所造。
比如,為什麼日本料理裡幾無羊肉蹤影?因為在明治維新之前,日本本土沒有綿羊養殖業。八世紀之後,日本天皇曾數度發下「肉食禁令」,日本民間當然免不了偶爾偷吃,但主食還是魚肉、野菜和粟米;江戶時期,日本人吃一種玩意,叫做山鯨——不是日本山裡也產鯨,只是用來指代山豬,又曰牡丹鍋。其他馬肉鍋又叫櫻鍋,鹿肉鍋又叫紅葉鍋,如此不一而足。甚至德川幕府第五代將軍綱吉,布下「生物憐愛令」,非只是牛馬不許動,連吃狗肉都違法。如此這般,硬生生把日本逼成了一個魚+野菜民族。
反過來,傳統日本人以為耕牛珍貴,不能殺害,所以1853年幕府開國,美國人初到日本,要牛肉吃,日本人都不予理會。當日日本人看美國人吃牛肉,一如今日世界看日本人吃鯨肉似的:當事人覺得是傳統,理所當然;外人看來,簡直匪夷所思。
天下吃貨一般吃
歐洲人以前過節時,吃各類鳥。比如大英帝國貴族在中世紀時,每逢節日,吃得煞是奢靡:烤個孔雀(古羅馬人也吃這個),來頭野豬。問題是這二物稀罕,非王族貴胄吃不起。英國人初到美洲殖民,就很痛苦:蒼茫大地路都不認識,哪來的孔雀給你吃?看那廂火雞肥大壯實,甚好,於是:大雞別跑,一起過節吧!——抓來烤吃了,印第安人和移民皆大歡喜。
「可愛到通人性的動物不能吃」這個論題,在各國歷史傳統面前,是挺無力的。鴕鳥長得也可愛,不妨礙象牙海岸人拿來做鴕鳥肉三明治;孔雀美麗,河馬憨厚,但古埃及王公就愛吃這倆貨,尤其是孔雀的舌頭,羅馬名將兼美食家魯庫魯斯尤其愛吃,當然其中不乏「老子吃得起,你們吃不起」的勁頭。
然後,隨你信不信:澳大利亞人也有吃袋鼠肉的。澳大利亞南部,選袋鼠腰肉香煎後,用澳洲紅酒來燉,是上世紀80年代就流行的款待遊客菜式。聯想到袋鼠活蹦亂跳的勁頭,吃時是不是會格外不舒服?但沒法子,人類本來就是靠汲取其他生物的養料生活在這個世上的。世上一定還有人覺得大白鱘和閃光鱘很可愛呢,但因為俄羅斯人不巧發現它們在裏海流域不少,其魚子還是製作魚子醬的上好佳品,那就下手吧。
這裡有一個潛在的邏輯是這樣的:
飲食的標準,是隨時代浮動了;關於飲食的禁忌,越是上古越少。中國古代平民必須吃狗肉和私宰牛肉來補充熱量和蛋白質;日本古代平民如果不吃鯨魚多半也未必活得到這時候;其他鴕鳥、袋鼠、河馬、火雞,古代沒有動物保護法,大家物盡其用,為了生存而搏命,見什麼就吃什麼,無可奈何。你可以說現代他們吃這個不文明不高雅,上天有好生之德,但我們能活到現在,真是靠我們的祖先見什麼吃什麼——也包括狗肉——一路存活下來的。
現代的對峙,其實出於兩種派系。派系一,姑且可稱為「歷史派」,比如中國人吃狗肉,日本人吃鯨肉,此乃古代的飲食傳統源遠流長,千古而下,「以前能吃,現在怎麼不能吃了」;派系二,姑且可稱為「文明派」,比如反對吃狗肉,「因為狗是人類的好朋友」。
寵物的熱愛和動物保護是個大話題姑且不談,但其實「文明派」能這麼做,也是文明發展的結果,其物質基礎,還是現在肉食供應(或其他熱量供應)已經成了工業生產一部分,大家都不愁沒肉吃,所以覺得可以放走可憐的狗了。
反過來,因為牛之於耕地沒那麼性命攸關了,所以中國人現在也不反對吃牛肉了——牛都要哭了:耕了那麼多年的地,就因為不如狗萌,要挨吃了!
話說以上諸派,當然沒必要強求一致,只有一點值得參考:
日本人對待捕鯨的態度,是虛心接受,絕不悔改。你談動物保護,我談法律,跟國際各組織認真打官司,軟磨硬泡,討價還價,由法律制定控制鯨的捕撈量,在法律允許下吃。
其實吃東西這事,尊重歷史也罷,愛護寵物也罷,到最後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法律。抗議、強搶、抵制、聲討,都是軟策略。眾生平等,吃狗吃豬,吃魚吃羊,豬狗牛羊都肯定會不高興,但你也沒法周全眾生。所以只要不違法,別的真顧不了那麼多。
討論狗肉問題,到後來無非就是規範法紀:狗肉讓不讓吃,怎麼吃,明文見法,然後各取所需——日本人就在不違反法律情況下,在西方人惡狠狠瞪視下高高興興吃鯨呢,一個道理。
裹腹有方
我們不會要求宗教人士和我們一樣食用肉製品,因為我們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我們不會要求素食主義者改饗肉食,因為我們尊重他人的生活方式;我們不會反對某地人民在特定節日宰殺牲畜,因為我們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和人類的文化多樣性。我們深深地明白這個世界如此之大,並不只有一種風俗,一種文化,一種生活習慣。
我們絕不僅僅因為自己覺得不能接受就過分要求和我們不相干的人改變他們的飲食習慣和生活方式,甚至指責那些飲食習慣不同的人為不道德,僅僅因為他們食用的飼養動物,我們視為寵物。
作為一名每天都在吸取著各種動植物的營養來保全自我性命的人,筆者無法想像自己在吃完豬肉牛肉雞肉以及各種肉之後,擦擦嘴巴,然後去捍衛狗肉。不僅不許別人吃,還要橫加指責說「你吃狗肉!你不道德!」作為人類我們食用動物肉以求飽腹和提升生活質量是非常正當的行為。我們身為食物鏈上的一環,生,受萬物供養,死後化作塵土供養萬物,受之無愧,處之泰然。
我們不食用瀕危野生動物,不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追求美食,不以殺戮動物為樂,反對虐待動物,反對為了人類畸形的審美需求繁殖大自然中不存在的某些寵物,支持在宰殺飼養的動物時通過技術手段減輕他們的痛苦,我們感恩大自然賜予我們食物,並願死後重歸自然,滋養萬物。
承認人類文化和文明的多樣性,是對人起碼的尊重。食或弗食,辯證看待,尊重彼此,規範法紀,遵法守法,才是我們這個文明社會應有的基本共識。
(網絡新聞聯播專稿 本期作者:王振華 材料來源:深圳新聞網、張佳瑋博文等 責任編輯:張雷 劉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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