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子,方少時,親師友,習禮儀。這句話普遍解讀為:作為子女在小時候就要親近老師和朋友,從他們那裡學習禮節和儀式。
但這樣解讀似乎並不合乎《三字經》的基調。原因在於:如果從頭開始讀《三字經》,你會發覺它的內容是作者給父母以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論述教育方面的總結,所以如果把「為人子」解讀為身為父母的孩子,那麼這句話就是講給孩子的,這樣的轉折有些突然,而且跟後面兩個具體故事無法銜接,所以這句話不應該這樣解讀。
這裡的「為」應讀四聲,是「表目的」的意思,所以「為人子」的意思應該是:為教好人家的孩子。是講給教育者的。
於是「為人子,方少時」這句話的意思是:為教好人家的孩子,應該從孩子年少時就開始教。這裡「方」是「始,才」的意思,表示時間。
這句話還有一點需要理解,即年少是指幾歲?
在查閱一些資料後,我並沒有找到關於「幾歲是少年」具體年齡介紹,但可以把少年階段理解為童年階段到成年階段之間的年齡段,但古代成年男子是指二十歲開始,所以孩童到成年的這段時期可以被稱為少年時期。但這年齡跨度似乎有些大,現在十八歲就成年了,十六歲就花季了,可以被稱作青年了,於是關於少年階段需要進一步的區分。
在古代,稱八歲之前的孩童為垂髫[tiáo],稱女八歲、男九歲至十四歲的孩子為總角(古代兒童將頭髮分作左右兩半,在頭頂各紮成一個結,形如兩個羊角,所以稱總角),小編認為總角指年少的階段,是比較合理的。
於是「為人子,方少時」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為教好人家的孩子,應該從孩子八、九歲到十三、四歲之間就開始教。在古代對於上學年齡是沒有規定的,所以這個年齡段是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建議,建議孩子從八、九開始接受教育,最晚不要超過十三、四歲。
那麼教什麼呢?教的內容就是指從這句話開始到《三字經》結束的通篇的內容了。通篇的內容比較多,用文字敘述總會有先後。
所以緊接著的就是「親師友,習禮儀」。但這句話的意思不是「從他們那裡學習禮節和儀式」,準確的意思是說:孩子剛開始要接受教育,那麼首先要教孩子們親近老師和友人,學禮儀並練習禮儀。
但這僅僅是字面意思,更具體的含義卻讓我感動。「親師友,習禮儀」的「親」和「習」把古代教育工作者的那種對孩子細緻入微的關懷和通達表達的淋漓盡致。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只需把「親」和「習」的含義搞清楚就明白了。「親」在這裡是一個過程,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由遠及近的過程,也就是親近的過程。
對於剛要讀書並接受教育的孩子來說,剛開始面臨的人際環境是陌生的老師、還有陌生的同學,雖然是「師和友」,但在剛開始是陌生的。這裡的「師」是指老師,教書的人;「友」是指學友,也就是一起讀書的同學。
剛到陌生的環境,身邊都是陌生的人,對於一個年少的人來說,他心理第一關注的焦點不是讀書,而是人。只不過不同的人對於陌生人有不同的表現。有的孩子自來熟,很快能跟身邊的人變熟悉,有的孩子性格內向,對於陌生到熟悉需要一個過程。這是客觀事實,《三字經》沒有忽略,而且給出了解決方案。
另外在古代,有很多孩子讀書並不一定去學堂或者教室,而是在自己家裡,有的會請教書先生,有的不會,這種情況下,「親師友」同樣重要,如果可請教的老師,沒有學友相互交流,一個人死讀書是很難的。
所以「親師友」是重要的第一步,也就是讓大家變得熟悉起來,方法有多種多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三字經》告訴我們,其中一個方法是「習禮儀」。
「習」這個字原本含義是指小鳥反覆地試飛,也就是學了之後不斷練習的意思。習禮儀就是學禮儀並練習。
禮儀被很多人理解為無用的規矩形式,原因在於現代社會當中有太多無用的、毫無意義的禮儀,不怪人們看不上。
而事實上古代人之所以重視禮儀,是因為禮儀是人與人之間表達相互敬意的重要且關鍵的做法。比如我和你在路上碰面,我施以拱手禮,並寒暄:最近可好。表達的是關切。我的拱手禮你會感受到我的敬意。你也同樣回我拱手禮,回應說:一切都好,一切都好。我同樣能感受到你的回敬。這是禮儀的意義。
在古代不同的情境之中禮儀是不同的,但是禮儀都是相互的關係,比如我施以拱手禮,而你揮手而去,這說明咱倆之間問題不小,是需要解決的。
而現在的太多商務禮儀過於形式化,而且是單邊的,完全偏離對於禮儀作用的理解。比如空姐這個職業,特別強調標準的禮儀,其實在我看來,純粹是偽禮儀,毫不強調相互關係。當一個空姐半蹲甚至半跪在我旁邊為我提供所謂的禮儀服務的時候,我特別的彆扭,因為這種禮儀按禮制來說,我需在尊嚴上高她一等,或者我必須是代表某種權威或神應的人,否則我也得半蹲或半跪下來,以表達禮儀的回應。
那麼為什麼「親師友」的辦法是「習禮儀」呢,因為禮儀表示敬意。而孩子剛入學,身邊都是陌生的,老師剛教禮儀,教是動作和解釋,這對於剛上學的孩子來說,他們更容易接受。
的禮儀又恰恰適用於人際之間,並且陌生人之間以禮儀開頭,更容易友好的開端。孩子學了禮儀之後,與學友之間相互之間練習,相互施以禮儀,在敬意的作用下,相互熟悉起來就更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