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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刷爆澳洲Local朋友圈的話題,不是Taylor Swift,不是譚寶總理,也不是Siri,而是20年前世界上最轟動的一起謀殺案——美國六歲選美小皇后JonBenet Ramsey的死亡之謎。這起至今未破的案件可謂是對智商的挑戰。相信80後的大家一定在小學時代,在報紙上見過這張驚豔的臉龐。
JonBenet Ramsey年僅6歲,卻擁有如此動人的美貌。她經常出現在各州的選美活動中,她性格活潑可愛,家教良好,深受美國觀眾的喜愛。6歲那年,她在美國兒童選美大賽中脫穎而出,當選「美國小小姐」,還榮獲「科羅拉多小小姐」等多項美譽。
先說說這個小選美皇后的家庭背景吧。Jonbenet Ramsey,1990年8月6日出生在美國喬治亞州首府亞特蘭大。她來自一個富裕的家庭,媽媽曾經就是一名選美皇后,當選過佛吉尼亞小姐。父親是一名計算機公司的CEO。Jonbenet生前是家喻戶曉的小明星,她經常出現在各州的選美活動中,她性格活潑可愛,家教良好,深受美國觀眾的喜愛。
可以說Jonbenet Ramsey是一個幸運兒。本來應該有著美好的人生,可是也許是天妒紅顏,年僅6歲的她來沒來得及好好的看看這世界,就這麼離開了。1996年的聖誕節,她被發現死於家中的地下酒窖中,死前曾遭受性侵跟毆打。
【案件回顧】
1996年12月26日,Jonbenet全家準備出遊。所以媽媽一大早5點就起床準備。可是卻在家中的樓梯上發現了一張勒索信(下圖),信中表示Jonbenet在自己手裡,想要贖回女兒就要給11.8萬的贖款,否則就會撕票,如果報警的話,那麼也別再想要看見女兒了。
▲在家中的樓梯上發現的勒索信
Jonbenet的媽媽立刻衝去女兒的房間,果然,女兒真的不見了。她馬上去房間叫醒丈夫,兩人在5點25分的時候報了警,7分鐘之後警方到達。
警方到達之後,檢查了一下有沒有房屋門窗是否有被破壞的痕跡,然後確定了沒有破壞痕跡,就結束了對於這個案件的現場環境調查!
此時的Jonbenet母親哭著給親戚們打電話,爸爸去銀行取錢。一直到了下午,有一個女警察才想起來,咦?怎麼沒人檢查一下現場環境啊。可是她貌似也只是疑問了一下,也沒有行動。反而是Jonbenet的父親跟他一位朋友去每一個房間檢查,然後在地下酒窖發現了Jonbenet的屍體。
▲Jonbenet在家中地下室(紅箭頭處)被發現
Jonbenet被發現時,被包裹在一張白色的毯子裡面。她的頭蓋骨被打裂,脖子上套著一條尼龍繩,嘴上貼著膠帶,衣衫不整。
警方的驗屍報告顯示,Jonbenet頭部的骨裂是因為在死前遭到鈍物嚴重的襲擊,而死者的下體明顯有遭受過性侵的痕跡。
▲Jonbenet頭部骨裂
但是根據證據顯示,死者應該是遭受到兇手用手指或者其他柱狀物體,類似梳子炳,油漆刷的炳的物體侵犯。而導致Jonbenet死亡的是她脖子上的那條尼龍繩。
▲導致Jonbenet死亡的尼龍繩
法醫在死者的胃中發現了尚未消化完的菠蘿,根據法官的推斷,這應該是在死者被害前一個小時吃下的。然而警方在廚房裡面的確找到了一個裝滿了菠蘿塊的碗,在碗裡面匙羹裡提取到了Jonbenet母親的指紋。可是Jonbenet的父母都表示,他們不記得25號當晚有誰餵過Jonbenet吃菠蘿。
▲Jonbenet手部的傷痕
這單案件每一個新聞給予的資料都有出入。可想而知當時的警察是多麼草率地在進行調查。
一開始警方說,Jonbenet的家中沒有破門而入的跡象,但是後來又表明說地下酒窖的玻璃窗被打碎,地上有一個腳印,而這個腳印不屬於Jonbenet的父母。在白色毯子上發現了一根頭髮,在Jonbenet的內褲裡面發現了未知人身體的殘留物。然而也沒有明確的說殘留物的DNA是否與白毯子上的頭髮的DNA吻合。因為這很可能代表著兇手不止一個人。警方只是宣稱通過內褲上取出的足夠的DNA樣品,該DNA是屬於一名男性。
▲Jonbenet死亡時位於的酒窖外部發現腳印
還有兩位自稱是筆跡鑑定專家聲稱,那封長達兩張半的勒索信的筆跡出自Jonbenet的父親。(這專家應該是胡說八道,因為這證據並沒有被警方採取)
然後這起案件,因為混亂的證據,完全沒有任何的進展,就這樣被擱置了十年。
直到2006年,41歲的教師——John Mark Karr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加州警方懷疑John與多宗猥褻幼女案有關,在泰國首都機場將他逮捕,後來在John寫給美國Colorado大學新聞系教授的信中發現,John曾經大量的描述了自己對於Jonbenet的喜愛與痴狂,並且表示自己一直在關注著Jonbenet案件的進展。
John是一名超級戀童癖。他滿世界轉悠著找小學教師的工作以便於他作案。神馬歐洲啊,中美洲啊,亞洲啊他走去禍害了個遍。終於最後在泰國落網。
警方興奮的宣布十年前轟動一時的案件有了新的進展,找到了嫌疑人。記者會上,John顯得非常緊張。面對記者問他當年是否殺害了Jonbenet,他磕磕巴巴地說「沒,我沒有。Jonbenet死時我在她的身邊,她的死是一場意外」但當記者問道John與Jonbenet一家人的關係時,他卻不願透漏任何信息。
▲Jonbenet與父母、哥哥在一起
John被捕後,美國媒體開始報導這單謀殺案在十年後終於找到了兇手。大家都以為Jonbenet終於可以得到安息,以為事件就此可以劃下一個句點。
可是,John堅持自己不是故意要殺害Jonbenet的,所以他認為自己不該遭到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他說,當時只是想要勒索Jonbenet的家人11.8萬美金,可是沒有想到綁架過程中並不順利,於是他就意外的把Jonbenet給殺死了。他不是故意的,因為他深愛著Jonbenet。
John的這番話本身充滿了矛盾,可是不要跟一個精神不正常的變態討論邏輯性。因為其實John也許壓根就沒有接觸過Jonbenet本人!這一切可能只是出於他的幻想!
警方在逮捕John之後,提取了他的DNA樣本與當年兇手的DNA進行配對。但是結果表明,無論是john的唾液還是頭髮的DNA都與當年的兇手DNA不符。這讓警察一時間摸不著頭腦。連John 自己都承認了自己錯殺了Jonbenet,為什麼DNA卻不符合呢?
而且John曾經還寫過一封Email給Jonbenet的母親,他表示對於Jonbenet的死感到非常的難過,但是Jonbenet死時並沒有承受很大的痛苦。
John一而再再而三的好不避忌的承認自己就是當年殺害的Jonbenet的兇手,可是為什麼除了他自己認罪之外,就是沒有其他的證據呢?
警方開始懷疑John的自首隻是一場鬧劇。因為john的口供錯洞百出,跟案件證據有著巨大的出入。
John說他用麻醉藥麻醉了Jonbenet之後,進行了性侵犯,可是,警方的屍檢報告裡面並沒有發現任何的精液,但是Jonbenet的陰道的確有受傷,所以不排除兇手用工具進行猥褻。
警方還發現,Jonbenet是在科羅拉多州受害的,可是受害當晚,John根本不在科羅拉多州,而是在阿拉巴馬州的家中與前妻在一起。但是John卻說自己當天是在Jonbenet學校外面等她,然後把她帶到地下室將其殺害。可是問題是,12/25號是不開學的。
由於證據不足,警方撤銷了對john的一級謀殺的指控。直至現在,快要20年過去了,這單謀殺案依然是毫無進展。
該案經過長達二十年的不休爭議,屢次登上《時代》周刊和《人物》雜誌封面,各大新聞媒體不斷猜測兇手究竟是誰,而公眾對其親生父母可能是兇手的指責更是甚囂塵上。
警方採集證據時,在碗裡面匙羹裡提取到了Jonbenet母親的指紋。
為什麼菠蘿碗中的勺子有死者母親的指紋?
這勺子是兇手故意帶去的?可是兇手怎麼知道死者家裡有一盤切好的菠蘿。那麼是兇手現場找的然後放到菠蘿碗中的?那麼兇手是怎麼知道勺子上面有死者母親的指紋的?難道那指紋這麼明顯?而且兇手是從哪裡找到的?兇手為什麼這麼做?假如兇手一開始只是要綁架Jonbenet,沒必要故弄玄虛的在菠蘿碗裡面放這隻勺子。因為兇手沒打算讓Jonbenet死,既然沒打算,也就是說不會有人知道Jonbenet被綁架前吃過什麼。但如果是兇手在殺死Jonbenet之後故意找個勺子放到菠蘿碗裡面誤導警方,那麼他既然有時間找勺子,為什麼沒時間把樓梯上那封信拿走?因為兇手如果想要嫁禍給Jonbenet父母,那麼那封勒索信就不應該存在才對。
同時,家中地窖的所處,一般只有熟悉家中布置的人才會很快找到。
難道Jonbenet父母真的是兇手?那麼這一切都可以解釋了。
因為Jonbenet的父母符合針對兇手的一切推斷:
條件1:兇手知道Jonbenet父母紅利的數目---Jonbenet父母符合
條件2: Jonbenet認識兇手---Jonbenet父母符合
條件3: 兇手可能是女性可能是兩個人--Jonbenet父母符合
條件4: 兇手對家中環境熟悉--Jonbenet父母符合
條件5: 兇手不是戀童癖並且很有可能對Jonbenet有一定的感情--Jonbenet父母符合
條件6: 菠蘿碗裡面的勺子的指紋--Jonbenet父母符合
好,讓我們把這一切連貫起來。
首先,Jonbenet父母知道自己有11.8萬的存款。Jonbenet認識自己的父母,母親餵自己女兒吃點菠蘿,所以留下指紋。我說過兇手可能不是一個人,可能是兩個人。如果是他倆合夥殺掉自己的孩子,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只留下了一個陌生男人的DNA。因為他倆的DNA在自己中出現很正常。但是他倆需要一個陌生男人的DNA來捏造一個兇手出來。他們捏造兇手是一名男性,而且是戀童癖,勒索自己女兒然後還姦殺了女兒。但他倆無法自己動手強姦,可能無法強姦自己的女兒,可能怕留下精液,那麼就用工具製造這個假象。
案件針對Jonbenet哥哥——Burke Ramsey的訪談過程也很耐人尋味。警方透露了當時的採訪錄像,當時年僅9歲的Burke除了在詢問過程中表現「輕鬆、笑嘻嘻的」之外,對於案情也有讓人吃驚的表現。
當被問到「你認為妹妹是如何被殺害的」時候,Burke稱「也許是一把刀子或者錘子,這麼一下子殺掉她的」,並作出了從上往下捅的動作。行為學家稱,這有點不可思議。當時,這份錄像激起了不少謠言,稱案發時年僅9歲的哥哥是因為嫉妒妹妹的成功而將她殺害。
調查、猜測、謠傳,由於缺乏證據,Jonbenet被殺一案無人被指控。而此案引發的旁枝末節的官司卻不少,包括該市警察局、媒體記者等都惹上一身官司,卻都沒有給偵破帶來任何實質性進展。
今年,該懸案的重新審理過程正在澳大利亞9頻道播出,同時,根據該案改編而成的電影《童心無歸處》,已經順利拍攝完畢了。當年未被最終確定的兇手,到底會不會在電影中被公開呢?
電影《童心無歸處》的導演凱蒂·格林是一位澳大利亞導演,她曾執導過紀錄電影《烏克蘭不是一個妓院》。為了拍攝好這一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影片的風格會在紀實和非紀實之間遊走,並會再現JonBenet Ramsey生前生活的美國科羅拉多州社區內人們對該事件的各種反應,揭示出這個案件及其引發的各種話題是如何影響了數代美國父母和孩子的態度與行為。
電影聚焦全美轟動二十年並持續奪人眼球、讓人牽掛卻又無解的美國第一大案,本身具有極強的現實主義精神和人文關懷。相信影片將把全美及全球觀眾的目光再次聚焦到這一影響深遠的罪案背後,在大銀幕上展現人性的善與惡、正與邪、美與醜、罪與罰。
但片方目前尚未公布任何與電影有關的信息,只有該片的製片人斯科特·麥考利在採訪中透露,「這部電影,會從根本上探討罪惡在我們生活中留下的印記。」言外之意就是,法律沒能做出的兇手判定,在這部電影中也不能找出答案。
文章都看完了,還不點個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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